关于申报2011年鄞州区专利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2011]1号)和《鄞州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11] 5号)文件精神,2011年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3月4日---3月31日。
二、申报专利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专利管理机构、专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酬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落实;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四)近三年内拥有各类自主授权专利10件以上(其中实用新型及以上专利不少于1件)或拥有自主授权发明专利2件,企业产品年销售总额500万元及以上。
三、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
二份):
(一)《宁波市鄞州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三)近三年授权专利汇总表(见附件);
(四)企业产品年销售总额500万元及以上佐证材料;
(五)企业专利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建设、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奖酬规定、知识产权培训、近三年用于知识产权的费用;
(六)有关知识产权制度复印件(合订本);
(七)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行为承诺书;
(八)其他。
四、申报程序:
申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乡、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盖章,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统一受理。
五、其他:
具体要求,请参阅《鄞州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
[2011]5号)文件,申报表附于该文件后。鄞科[2011]5号文件请在“鄞州区科技局网站”上;点“表格下载”;合作科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周宏亮
联系电话:8741773887417711
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局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