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XX委群组发〔2014〕X号)、《关于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XX委群组发〔2014〕X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专项活动开展,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聚焦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专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救灾救济、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2 -
环境保护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
(三)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主办单位:区委农办
责 任 人:
协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食品局、区粮食局
完成时限:2014年8月
(四)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主办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 任 人:
协办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
(五)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责 任 人:
协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5 -
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拓宽投诉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治理源头,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着力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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