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发[2011]1号
关于印发宁津县“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宁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两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1月2日
“两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县“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治方案,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社会的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此次大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宁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特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县政府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一)公安及消防部门重点检查督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民爆物品使用安全;
(二)交警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道路交通安全;
(三)交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公路营运,尤其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和车站、公路、桥梁、涵洞施工安全;
(四)建设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
(五)经贸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民爆物品销售安全及所属企业安全管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检查督查砖瓦厂安全管理;
(七)农机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农用机动车安全管理;
(八)水利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水库、大坝和在建水利项目安全;
(九)教育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管理;
(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并掌握相关行业督查情况;
(十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重点检查广播电视线路及设备安全;
(十二)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安全检查督查;
(十三)供电部门重点检查供电线路安全;
(十四)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镇政府和部门检查及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元月10日,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部署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乡镇政府、部门检查督查阶段,时间:元月11日-元月20日,由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管行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各检查督查组必须由乡镇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要全面,不留死角,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落实部门、人员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立即停产或取缔。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县政府组织检查督查阶段,时间:元月21日-25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副书记和分管副局长靠上抓,建立联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将本地、本部门大检查实施方案于元月6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二)各乡镇、各部门的检查督查组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落实整改。
(三)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于元月10日、20日将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元月2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上报此次大检查的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本地区、本系统在此次检查的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检查人数、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等方面内容。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汇报。
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安全生产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1月4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1021(传真) 电子邮箱:dznj-a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