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天下家居装饰广场
业主合约
(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家天下家居装饰广场物业管理,维护广场工作秩序,确保广大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所有业主及租户必须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遵守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转让出售所拥有产权或所租商铺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部,并要求受让人或承担人继续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2、按规定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取暖费等各项应缴的费用;
3、爱护并合理使用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不得在内、外墙安装任何伸出物,不得影响室内通风、采光;
4、不得损坏广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不得在广场内存放武器,烟花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报送公安机关查处;
6、不得在广场内饲养任何宠物,不得随地丢垃圾、杂物,不得妨碍堵塞任何公共部位,特别不能堵塞消防通道;
7、所有业主及租户要配合物业部搞好登记,留下有效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变更电话号码时要及时告知物业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8、产权人应约定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使用人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对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未经批准不得进场装修,否则物业部有权制止;
10、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坠弃物品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11、不得阻碍相邻房屋或商铺的正常装修,维修;
12、机动车辆要停放在安保指定的位置,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13、因业主或使用人本人疏忽导致的水、电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或使
用人全部负责;
14、业主无权直接惩罚物业管理人员和安保员、保洁员,业主如对其职员不满,
应向物业部提出,由物业部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改进;
15、本规定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6、本规定附属规定有《家天下商户进场装修须知》;
17、本规定属于合约式规定,一式两份,自签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天下物业部
代表人签字:
乙方业主(承租人)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