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人员工作职责
高头窑中心卫生院
1.负责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的工作任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
3.认真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
4.推广母乳喂养和住院分娩,确保住院分娩率100%。
5.积极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知识动员辖区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以及孕期和产后保健知识等。
6.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监测,实行
4、
2、
1、体检(即1岁内每年4次,1-3岁每年2次,3-6岁每年1次)。
7.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健康教育科普查宣传工作。
8.监督、管理、指导、培训、妇幼卫生人员。
9.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10.完成卫生局,妇幼保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头窑中心卫生院
2013年4月1日
《妇保人员工作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