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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9:4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打击非法营运

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治理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观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赤水”、“平安赤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通村公路、景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任明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廖朝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训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先除修 市城管局副局长

袁夕书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仕平市残联理事长

卢 英 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 兵 市信访局副局长

谢建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绍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善坤 市运管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所,陈训书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按照打击非法营运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三项制度、三项机制”。按照交通“三个服务”的要求,统一

安排部署、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属地管理制度

各乡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具体要求是:

1、加强对本区域内做好调查摸底,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通村公路,及时上报办公室审核开通客运班车。

2、对本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村组(街道)的非法营运、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相关工作。参与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依靠交通稽查大队和公安交警队大队的力量,具体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1、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市专项整治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黑名单”制度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实现市和乡镇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四)日常监管机制

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有效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运管所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

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GPS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联合执法机制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

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

2、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乡镇通村公路、客运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1—2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执法力量不少于8人。

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协调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4、完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运力调控机制

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有效限制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

1、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需求和能力建设研究,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客运规划,平衡运力,缓解客运市场供需矛盾。

2、开通全市符合开通农村客运条件的通村公路,取消非法营运车辆的营运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赤水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各项长效治理工作措施,使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

(四)应急处置,确保稳定。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考核,强化检查。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单位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并通报考核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对需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乡镇,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实施行政问责。

推荐第2篇: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市局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和监管。截至12月底,我局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台,违规违章车辆证(牌) 本(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市 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与 公安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针对打非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我们对市区非法营运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将城区内各大汽车站、火车站及机场周边地域和市区内东 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集聚地以及市内各大宾馆、学校、医院等周边地域作为“打非”行动的重点地域,将责任细分到各个单位,按照责任区域进行重点、定点巡查,严防死守,跟踪监督,采取驻站中队联合执法并请公安干警配合等方式,进行全天候监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以来,我局组织较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 次,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台,暂扣营运证牌 本(副),基本做到了天天有整治,周周有行动。

2、加强对各大汽车站周边营运秩序的管理。为强化打非工作,我们以加强站场营运秩序管理为重点,并结合春运、五一等重要时期,一是加强对站场及周边区域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督促

各大汽车站认真落实“车进站、人归点”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搞好“三关一监督”,确保合法运输企业规范经营;二是加大与汽车站公安和综合治理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主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站周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净化站周边营运环境。

3、严厉处罚,杜绝舞弊。在处理“黑车”时,我们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一是所有违法违规车辆都按一般程序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二是对公司化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减免,初犯处以1万元罚款,重犯处以3万元罚款;三是对初犯者且家庭确有困难,保证不再从事非法营运的,要求酌情处理的,必须上会集体审批, 坚决杜绝说情了难现象;四是对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违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记入公司和车辆的质量信誉考核,与经营权直接挂钩。

推荐第3篇:打击非法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

情况汇报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18号),对各 1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执法行动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16起。一是制定了《灵武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细化部门分工,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组织市委、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委办对各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先后两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继续深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成果,充分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车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采取交通管制、随时变换检查地点等方式,疏堵并举,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10多人次,查扣车辆627辆,暂扣无证无牌摩托车237辆,行政拘留97人,罚款100多万元。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多起,罚款6.8万多元,行政拘留5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认真吸取银川市“1.29”、“5.29”西塔酒店用品市场和银川旧货市场两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了全市“百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121家,发现火灾隐患240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三停”、强制封停隐患单位5家。煤矿专项整治方面。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共帮助企业整改隐患7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3份。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暨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20号)等四份文件,深入分析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对十一期间、中阿经贸论坛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目前,全市5家煤矿中除佳能煤矿、京盛煤矿正常生产外,其他煤矿都正在进行技能改造、新井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要求,9月1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推荐第4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较快,现有16家出租汽车公司,拥有营运车辆2432台,从业人员近7000人。他们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的同时,由于油价不断上涨,非法营运活动猖獗,行业管理一度缺位,出租汽车行业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部分从业人员有过激行为。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长专门做出具体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徽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立即在全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强有力支持下,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社会反响极好。现将我局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工作作一汇报。

——主要做法

一、深入广泛宣传,切实减轻负担,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落实在行动上

着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支持舆论氛围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为了让全市人民特别是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配合、支持整治行动,我们依据《**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专门集中半个月时间,借助各类媒体,运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开设专栏、专访、答记者问等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清理整俟ぷ鞯囊庖濉⒉街琛⒄呒按胧!?*日报》社开辟专栏,电视台《沟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与观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电视台《今晚800》栏目和交通文艺台多角度、全方位报道了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也开辟了“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专栏,倾听市民心声。二是通过宣传站点、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在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和其它公共场所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站点,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品广泛宣传。三是24小时开通运政热线96333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针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寻找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的现状,市运管处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四是充分发挥18家出租汽车公司的宣传引导作用。让每位车主、驾驶员都明确这次清理整顿的各项内容,并给予积极配合。在整个集中宣传活动中,我们出动宣传车180车次,人员540余人次,张贴公告200份,发放宣传品2500份,发放明白卡2500份,设立咨询宣传站3个,编印整顿专刊28期,运政热线96333接受市民咨询、投诉、举报1000余起。通过集中强化宣传,一些非法营运车辆集聚点的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市运管处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清理整顿的舆论氛围,整治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有情操作”执政理念,我们会同物价部门赴芜湖等地进行广泛调研,多次召开出租汽车公司、业主、驾驶员会议听取意见,在保证国家税费的前提下,适当减免涉及出租车的部分收费,切实减轻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负担。经测算,月均直接减负70元。为保证减负任务的落实,市物价局、市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及出租车收费管理的通知》,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上反复播放,并制作2500余份收费明白卡,通过18家出租汽车公司向车主逐一发放,做到从业人员人手一卡,明白交费,受到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欢迎。

二、坚持依法打击,坚持处罚到位,以打击非法营运为切入点树形象树权威

对在强大宣传攻势下,仍然进行非法营运的,我们采取

果断措施,坚持取缔。9月1日,市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市交通、公安、市容、物价、工商、监察、质监等部门100余人进行联合执法。由市政府领导带队,新闻媒体现场报道,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行动,当天对华联商厦门前停车场、洞山饭店对面停车场、泉山、安成铺等4个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顿,暂扣了7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在全市和周边地区,特别在出租车行业引起强烈反响,起到很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此后,联合执法工作又在其他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全面展开。

在打击非法营运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文明执法,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暂扣的每一辆非法运营车辆处罚经一律经运管处班子会议研究后报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一律在报纸上公告,一律不开口子坚持依法处罚。在清理整顿期间,执法人员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8台,其中非法营运55台,违规车辆23台,已有31台非法营运车辆交纳了102万行政罚款。其中豫B/10578车因私自包车、屡次在大山及曹庵稽查站冲卡、涉嫌伪造线路牌被处罚9万元(车主承认非法营运,已交纳罚款),这次处罚是我省交通行政处罚最高个案,得到省交通部门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中国交通报》、安徽电视台各大媒体给予了肯定性的报道。在市领导的坚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依法处罚,顶着说情风压力,坚决不开口子,被暂扣的非法营运车主在观望一段时间后只得开始如数交纳罚款。现我们将这些车辆的处罚情况已在网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这次坚持依法打击,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的决心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车主,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对行政处罚程序到期的车辆,仍拒不交纳罚款的车主,我们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有9辆车被公开拍卖。

三、规范公司管理,建立相关组织,以评选“文明的士之星”带动行业创建工作

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我们以清理整顿工作为依托、以第十二届中国豆腐文化节的举办为契机,着力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行风建设。一是强化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清理整顿前,我市共有18家出租汽车公司,我们针对他们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出一类公司6家、二类公司7家、三类公司5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公司对其中2家较差公司兼并重组,统一规定各公司挂靠服务费标准。我们在16家出租汽车公司建立健全了党、团、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公司实行班组化管理,以党、团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为班组长实施规范管理;在各公司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确定数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同我们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控行业动态,有效地化解矛盾和问题。二是开展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出租车形象管理。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文明服务培训,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着装、礼貌用语;加强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卫生保洁检查;同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合作,以“广告养保洁”方式对全市所有出租车进行免费制作、更换、清洗座垫套服务。逐步树立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文明的新形象。三是开展以规范经营和文明服务作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的士之星”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从8月31日开始,整个活动将历时3个月,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公司申报、市民投票、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30名“文明的士之星”,颁发“文明的士之星”顶灯,给予奖金奖牌,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效应,激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立足本职、诚实劳动、文明敬业、争先创优的服务意识。

四、制定规章制度,实施打疏结合,不断探索并建立规范有序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管好出租车行业要重点处理好四大关系:市场准入和经营权配置;出租车产权和利益分配;合法营运和非法营运导致的不公平竞争;油价和运价协调。根据针对我市出租车市场需求,我们进行科学分析,积极探索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基础的出租车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严把营运指标审批关,使出租车总数控制在2500辆以内,做到报废更新同步。在出租车产权和利益分配上,我们制订了《出租汽车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租车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确定利益分配关系,做到公司利益和驾驶员利益兼顾,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同担。针对不断上涨的油价与相对稳定的运价不协调,我们同物价部门一道建立了运行成本与运价相互适应的运价调节预案,保障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利益。为进一步全面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我们向市政府建议,利用我市立法权的优势,制定《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经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已完成立法前期的立项调研,明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推荐第5篇:县政府打击非法营运简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县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从今年**月开始,县公安局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纳入社会治安整治活动,公安干警和县运管所执法人员成南高速公路出口仔细检查非法营运可疑车辆,收集证据,依法查

扣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牌照,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

县委、县政府对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了联系会议,听取整治行动汇报,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也亲自过问,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使整治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联合执法机制优势明显

由运管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成南高速公路出口处设立武装治安检查站以来,过往非法营运可疑车辆再也不敢冲岗拒检,而是非常配合公安干警的调查询问。车上乘客在公安干警的政策宣传下,也愿意配合执法取证。通过联合执法,不但改变了县运管所单独执法面临的执法难、取证难局面,也赢得了客运企业和客运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企业负责人还带领相关人员到执勤点慰问公安干警和运政执法人员。

三、公开宣传拒乘黑车和定时通报打击成果制度效果显著

县运管所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方面邀请遂宁电视台新闻零距离栏目组、蓬溪县电视台新闻栏目组、遂宁日报社记者来我县对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做专题报道;另一方面在蓬溪县电视台反复播放乘坐“野的”危害性、“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字幕,同时通过公益性群发短消息的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倡议,通过这些宣传手段,取得了社会各界群众和客运经营者支持、理解,对“黑车”经营者达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展望2010年下半年,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任重道远。但是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县运管所全体执法人员将坚定信心和决心,继续坚持非法营运常态打击机制、联动打击机制、疏堵结合的防范机制、公开宣传“拒乘黑车安全出行”和定时通报打击成果的提示制度,不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并根据形势的需要,开展跨区县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推荐第6篇: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按照AAAA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来AAAA县运管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行为,工作开展近半年来,克服重重困难,已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县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绩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高度重视,年 月 日县政府组织召开打击非法营运的行为专项整治会议。成立了以县委常委DDD为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BBBB为副组长的“打非”工作领导班子,制订了得力的工作措施。AAAA县运输管理所的主要领导在“打非”专项工作中,始终坚守在第一线,指挥、协调整治工作。公安、路政、等部门领导也高度重视,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各级领导的重视,树立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层层动员,严密组织,高效运作,使“打非”工作从行业层面到政府层面跃升,这是“打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是交通部门认真负起牵头的职责。交通运管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摸排和调研工作,掌握非法营运的动态规律和“集结”规律。通过摸排情况、调查取证,同时,设置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倡导群众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举报。在“打

非”的攻坚战中,交通部门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制定严密的稽查计划,把“打非治违”作为一次的重要战役,从“指挥员”到普通“战士”,始终保持高昂士气,树立必胜的信心,起早贪黑,攻艰克难。“交通人”的无私无畏奋力拼搏是“打非”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保证。

三是公安、路政、客运企业、新闻媒体等部门密切配合,营造了良好的严管态势。特别是公安部门在联合“打非”工作中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为“打非”提供良好的保障。当涉嫌非法营运的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公开抵触,煽动暴力抗法时,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置,JJJJ等派出所,为“打非”工作保驾护航,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客运企业也为“打非”工作提供人力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AAAA电视也 次专题播放“打非”情况,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 营造“打非”氛围。“打非”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在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黑车集中地区发放宣传单、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

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形成较大的舆论声势。

五是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暂扣的每一辆非法运营车辆处罚须经所领导集体研究后,顶着说情风压力,坚决不开口子,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重拳打击,依法处罚,由于惩处到位,有力地震慑了非法经营者,在全区引起较大反响。

综上,半年以来,在整治活动中,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辆,已罚款金额 万元。其中处罚绵阳线的黑车占百分之九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出租车市场秩序及客运市秩序有明显好转,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效益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满意度在提升,鼓舞了合法、守法经营者,保护了旅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净化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

二、当前尚存在的问题

由于非法营运行为成因的复杂性、对象的广泛性、治理的艰巨性,“打非”工作必然成为一项长期的任务,任务依然繁重:一是非法营运的“顽症”尚未得到根治,部分 “黑车”拉帮结派、强占盘据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当事人以自残自杀相胁的邪气在不断蔓延,查处工作举步维艰。

三、下一步打算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打击非法经营出租汽车行为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要进一步认识,“打非”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做到常抓不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打击“黑车”的任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紧抓不放,严防“回潮”,同时要深入研究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依法打击,综合整治。

严管重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一是加强源头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特别是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时段客流高峰期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私家车暗中组织客源,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冲击客运班车的行为。二是建立联合机制。为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与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和无证客车的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坚决克服执法手软,处罚取下线,受处罚者不痛不痒,放行后重操旧业,继续违法营运的弊端,做到治乱必用重典。

3、堵疏结合,科学配置。

非法营运有其生存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行业部门在运力的科学配置上应有所作为。在取缔非法营运过程中,要“两手抓”做到堵疏结合。要利用当前公交线路移交交通部门统一管理的有利契机,深入调研,重新调整、配置

运力、使城市交通、城乡交通更趋合理,力争从根源上消除非法营运生存的土壤。

4、强化监督,加强保障。

对非法营运、暴力抗法、无赖耍泼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公开处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顿的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多方式宣传“打非”意义,开展法规教育,定期通报整治“黑”车行动进展情况,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面对当前较复杂的执法环境,一线执法人员需要来自各方的有力支持。

推荐第7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和自查自纠

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潮阳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来我院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为深入推动我院“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院在上级各有关要求上,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组织力量,明确了我院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及上级要求,推动我院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现就我院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基础,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服务性,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院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黄巨乔院长任组长。抓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在院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行医情况,在动员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未发现有非法行医人员,我院也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也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

活动。对我院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岗医务人员大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为推进我院医务人员执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认真执行医院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如有群众举报,我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举报事实,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才能使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治,做到人人知晓,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让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务求使违法违规的行为能得到根本解决,误导群众的现象能得到杜绝,才能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08年1月7日

推荐第8篇:打击非法用工工作汇报(。)

阿克苏市开展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暨整顿 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

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阿克苏市委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

尊敬的荣厅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阿克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市开展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和整顿非法用工两个层面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在制造业、建筑业、电子信息业3个行业开展了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工作。

(一)劳动关系总体状况

阿克苏市现有各类用人单位9千余家,从业人员10.1万余人。主要支柱行业有化工、棉纺、食品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这些企业容纳了大量的劳动力。从我市用人单位用工总体情况来看,小型企业好于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上企业好于小型企业。个

1 体工商户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为60%左右,社会保险参保率达40%;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为85%左右,其中:签订1年期限合同的占73%,签订2-3年期限合同的占11.1%,签订5年以上期限合同的占0.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0.8%;社会保险参保率达7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目标。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事劳动、建设、规划、房产、工商、公安、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组成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阿克苏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指标和标准》以及在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制度,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多渠道全覆盖。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城市为契机,多渠道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模式实行“按区域”管理的优势,以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为基本单位,划分成网格,以各街道辖区内居委会为网点,依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设的3个中队对其网格内用人单位进行直接归口管理,对用人单位所有制类型、分布地点、单位用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基础数据实行网络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每个网格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做到全面监管、全程跟踪、全方位覆盖。四是加

2 大劳动仲裁调解力度。在日常工作中我市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改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等案上门,被动处理的现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新工作模式,以此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劳动争议后,要求已建立劳动争议的调解委员会的企业进行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调解不成的再告知双方当事人按仲裁渠道依法解决。五是成效显著。通过推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使我市劳动用工关系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建立劳动三方协调机制,使劳资纠纷得到较好的调解,企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案件逐步减少,保持了劳资纠纷恶性上访、集体上访“零”的历史记录,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一是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二是举报案件得以及时查处,投诉明显减少。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1件,案件查处率100%,同比去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是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大了社会保险监察力度,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征缴率“三个净增长”有了大幅度提高;四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按照自治区要求,通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变拖欠工资问题的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有效遏制了欠薪行为。截止2010年12月,建筑行业共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8.47万元,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涉及农民工300余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20.4万元。

二、整顿非法用工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于2010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专项检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提出了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人事劳动、宣传、广电、工商、工会、公安、民政、残联、监察、卫生、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等2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利用新闻、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了本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深入厂矿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印发宣传资料5千余份,做到了人手一份,现场

4 解答咨询131人次,让劳动者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解,增强劳动者特别是残疾人、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了举报投诉和维权渠道,并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分类立案查处。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能力强的干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分工负责,联合执法。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各种小砖窖、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各种福利企业和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全面进行执法检查,并建立好台帐。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提出批评和警告,并监督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我们及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书;对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的,我们责令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购买制式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小型企业148户,涉及人数2698人。其中乡村小砖窑7户,涉及人数294人;其他沙石料厂6户,涉及人数201人;小作坊17户,涉及人数41人,其他小型企业118户,涉及人数2162人。共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11

5 件,其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6件,未依法支付工资1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4件。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62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对18家用人单位提出了警告,下达责令改正书11份。

(四)密切配合,认真总结,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检查结束后,我们与相关部门及时分析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探索建立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用工稳定性较差,流动性过大。尤其是商贸、餐饮等服务类企业,多数是“流水式”职工。一是社会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出现一定的用人竞争,对于年轻、有一定文化,尤其是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或挑选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和岗位,随时“跳槽”便成自然;二是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社会服务业,成立时间不长,资金积累不多,较多企业只有微利,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职工一旦有机会找到收入更多一些的单位,“舍旧求新”便成必然;三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职工无约束力。

(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认真履行难。一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企业用工来源渠道多,其中很多职工与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小型企业老板)有着沾亲带故、哥们熟人的关系,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出现问题,仅以“感情”、“私交”、“义气”用工;二是企业或职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

6 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条文要包括职工的工资、保险、假期、生产安全、培训等各方面内容,一旦写成书面条文,想变就变不了,如果企业想减员减不了,不与职工签合同,随时可以减员或辞退不想再用的职工,工资支付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

(三)社会保险参保面还较窄,较多职工还游离在社保大门之外,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影响较大。一是中小企业普遍经济效益较差,利润微薄,难以承担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多数企业采取选择一两项险种参保,或只为少数管理层人员、技术骨干职工投保;二是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增加利润积累,主观上不愿为职工投保,尤其不愿为全体职工五项险种都投保;三是部分职工有现得利思想,本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这些员工认为,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扣缴社会保险后工资收入更少,难以生活和养家。特别是多数农民工,出门打工就是为了挣钱,供养老人和子女入学,只能将全部收入用于现实需要,对养老保险等问题无力顾及。因此,部分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文中,有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计发给职工的约定。

(四)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不健全,职工很难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大部分小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其中1/3左右的工会组织基本上是“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无活动经费、无单独的工会活动、无工人代表会制度或职代会制度。一是小企业职工人少,条件十分有限,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难以建立;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尤其是私营企业老板,内心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三是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或工会小组和职代会制度检查、指导不够。

(五)劳动保障队伍力量薄弱,监察的力度不够。主要原因

7 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力量薄弱、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备缺乏,“手长衣袖短”。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有编制专职监察员10人,加之平时抽调参加其他工作,正常监察员保持在8人左右,要面对全市1万余个用人单位,数十万劳动者,这显然难以发挥劳动监察的职能作用,不利于预防并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意识。

(二)强化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政策调控和指导,保持职工工资有一定增长,用职工的经济收入增长来维护劳动关系的谐稳定,以改变目前中小企业的工资分配不均的状况。

(三)将劳动关系管理的重点转向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应以集体劳动合同为主,以此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

推荐第9篇: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

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

——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各位市民朋友:

良好的公共交通服务、和谐的客运市场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一个城市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市民出行乘坐车辆舒适度、便捷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也不断提升,为方便人民出行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但当前,我们的城市客运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反映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不够,客运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特别是非法客运(也称“黑车”)现象猖獗,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市民的出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与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和谐” 攀枝花、打造“钒钛之都”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服务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尽管,“黑车”车主多是城市中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开“黑车”是他们的一种谋生手段;尽管,“黑车”的存在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客观反映,凸现出城市公交客运服务的短缺与不平衡,不能充分满足老百姓出行需求,迫使部分人群不得已选择的结果。但同情归同情,规则归规则。无论有多少理由,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都不允许存在于法定管理体制之外、不向国家纳税的“黑车”存在。“黑车”的不正当竞争,既损害了合法经营,又导致了税费的流失,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在现实生活中,“黑车”所造成的种种问题也是不容忽视,如:欺客宰客、敲诈勒索、争抢客源、打架斗殴;未足额保险,安全事故赔付能力低;在交通枢纽、繁华街区、居民小区等周边乱停乱放候客,影响正常营运秩序及公众安全等。

打击非法客运,政府责无旁贷。为净化客运市场环境,促进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2月起在我市主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用大力、出重拳、下猛药,扎实开展客运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的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环境,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投身到这次客运市场治理整顿联合行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打非法客运的良好氛围;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幸福,自觉抵制“黑车”、远离“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不经营“黑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客运现象。同时,政府将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网,逐步形成“覆盖街巷、结构合理、干支相连、零距换乘、方便快捷”的城市公交线网体系,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市民朋友们,我市主城区非法客运市场整治的攻坚战已经打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快捷、便利、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

攀枝花市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八年十二月

推荐第10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西充县打非办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处的安排部署,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余人次,执法车辆20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含摩托车)10辆,处罚金额1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总责,县打非办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此次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打黑工作不能松懈,12月初,我办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在黑车长期聚集的重点地段和城乡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地通过悬挂过街宣传标语(10条)、设置 1

宣传站点(5个)、散发宣传资料(2000份)等有效形式和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号召广大群众关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黑车”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集中打击“黑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力整治

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中,县打非办执法人员不分昼夜,节假日也不松劲,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和群众举报的“黑车”情况,在“黑车”出没较频繁的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段采用蹲点守候、上路布控、化妆侦察等方式,克服“黑车”隐蔽性大和取证难的困难,对全县范围内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县打非办领导亲自带队,靠前指挥,与执法人员一道深入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周边、重点乡镇,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强力整治,取得了实效。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我办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黑车”车主的亲戚、朋友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殴打、谩骂,但我办执法人员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直到取得他们的理解。

四、区分性质,分类处罚

在县打非办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中,有为超长车送客的、有长安车拉货的、有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摩的”。在实施处罚过程中,县打非办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对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并勒令其退出非法营运市场,对其他性质的车辆以教育为主,给予适当的处罚。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的精神面貌开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11篇:市政府10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工作汇报

市政府2010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工作汇报

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这是我市今年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

展。开展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市交通运输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按法定处罚标准从重处罚;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

一、非法营运整治活动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开始显现,一些“黑的”由最初在城郊接合部、偏远区域运营,发展为公然到中心城区揽客。更有甚者,利用报废车辆运营,强行拉客、载客,在扰乱正规客运市场秩序的同时,也给市民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对于“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运管、交警等职能部门按照严厉打击、严格处罚的原则,反复采取行动对我市“黑的”非法营运情况进行整治。从2010年1月起,市交通、公安交警、运管、客管等部门按照要求,依法联合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营运及“禁摩”专项行动。截止到5月29日,我市在非法营运相对集中和猖獗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

场、码头、加油站、商圈、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大学校园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380人次、执法车辆1159辆次,查处长途违法营运车辆496辆、“黑的”211辆、摩托车11500辆。

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同时,有关部门还结合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严厉打击了一批生产、拼装、假冒和“克隆”出租车,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假证、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了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犯罪团伙以及各种专门为非法营运开展拉客活动的“黑票点”18个,对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违规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以及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及时查处了一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团伙及牵头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严查非法营运维护我市客运交通公共秩序

在之前的打击整治行动中,市长途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黑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禁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整治的同时,受到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黑的”仍顶风违法从事营运活动。“在严厉打击下,‘黑的’驾驶员也开始学‘聪明’了:只要乘客一上车,他们就会将自己的姓名、住址,甚至手机号码等告诉乘客,要乘客为其“打掩护”,打击难度增大。”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扎实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从5月30起,推动第二阶段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并将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重点,一是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有关部门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二是切实维护城

市客运经营秩序。重点排查打击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团伙的组织者,以及屡教不改和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以及聚众闹事等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团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三、整治成果介绍

在5月30日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天。当天,市运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15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4个整治小组,冒雨分别在云岩区的中华路云岩广场路段、瑞金路环西小学路段,以及南明区的遵义路朝阳电影院路段、市南路原市二医路段,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0日下午18:00时,共暂扣***辆“黑的“。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

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交通部门实行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工作方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惩教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把治理“黑车”与方便居

民出行、服务群众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火车站、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等黑车集中地区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教育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黑车”存大的安全隐患。并大造舆论声势。市政府、市属单位和市和区下属街道社区以板报、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安全知识讲座、电视等为宣传载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形成较大的舆论声势;

同时,我们也切实关注民生。加大对机动车非法营运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帮扶力度,落实好困难人员的生活、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扶持、救助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12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青川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委„2011‟141号)的安排部署,我所抽调乔庄交管站和沙州交管站全部执法人员与县城管、交警大队抽调的执法人员组成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按照“一牵头、三联动”的原则,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惩处,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形成机制”的工作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在这次行动中,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46辆次,执法人员1640余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辆,处罚金额12万余元,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道路运输县场秩序较为稳定有序。现将我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2011年10月8日以来,我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青川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副所长敦春光任组长,副所长刘晓虎、周冀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精神,组建了有城管、交警配合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我所其他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在本辖区内配合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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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分性质,疏堵结合

在处罚非法营运车辆时,我所严格按照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精神,对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实施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区分性质,视情处罚,可实施教育的进行教育,勒令其消除安全隐患,写出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适当的处罚,对可以收编进入客运公司从事合法营运的,由客运公司按照《青川县道路客运区域经营规划》,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和办理,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数的方式发展客运区域经营车辆4辆,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对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了有效地规范。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重处重罚,毫不留情,在整个行动中共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5台。

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再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新局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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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运管站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报道

为了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服务百姓”百日会战活动,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的经营行为,12月3日市道路运输管理站对市区内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

上午8:00铁力市道路运输管理站出动五台执法车辆和从稽查队、各乡镇分站抽调的十六名精干执法人员对市区内主要街道、商业大厦、市医院、中医院、客运站、火车站等处开展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在副站长 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运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规范出租车和公交车经营行为。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违规停车等客的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有无营运证件。对有营运手续的出租车重点检查驾驶员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保持车身整洁、按规定使用座套,车内无异味、无杂物;正确安装与使用计价器、卫星定位系统,明示营运价格,保持计价器性能良好,监督卡按规定摆放,做到人卡相符等情况。对在市区内运营的公交车要求驾驶员统一体着装、戴白手套开车,避免开车吸烟、打手机、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完善公交车播报设备,及时播报线路名称、车辆行驶方向和站点名称;改善公交车卫生及服务状况,对车内商业广告进行清理。

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了出租车和公交车驾驶员的文明、规范服务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和其他部门一起,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措施保障,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服务百姓”活动,确保此项活动按计划扎实推进。

第14篇: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

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自治区和乌海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本着“纠建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全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自2010年以来,经过近五年的艰苦努力,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近年来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卫生、公安、监察、宣传、计生、药监、工商、行政执法,以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提高思想认识,并就我区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形成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依据各自职责,逐步建立起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

(二)周密部署,部门联动

2010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乌达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2年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又将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进行细化,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对专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强督查,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督查力度。

(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

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会议召开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卫生局为牵头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开展打击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将精兵强将安排到医疗卫生监督科,以加强医疗卫生监管队伍,强化卫生监督的文书管理。镇、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发现涉嫌非法行医及时上报。药监部门认真开展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禁止向无证行医人员销售药品,切断无证黑诊所的药品来源。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并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工商部门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控,对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进行核实和查处。计生部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对街面上的游医、乱设摊点、乱贴小广告等行为,予以清理整顿。通过联合执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深入打击、防止死灰复燃

通过镇、办事处的排查和我局监督员的巡回检查,我局对全区范围内发现的无证行医黑诊所进行了依法取缔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针对无证行医多为夜间开诊、场所隐蔽、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局监督员放弃休息时间,坚持白天进行梳理和严密的监督检查,夜间反复对钉子户和黑诊所进行暗访和回头看,尤其是各种法定假日期间监督力度要比平时还要加强,做到查实一家,打掉一家。近几年来,公告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65户,并对达到立案标准的40户无证行医黑诊所给予立案查处,其中8户移交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和治安处理,目前已有3人因非法行医罪获刑;18户因退房等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我局已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履行处罚的非法行医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截止2014年4月,共计没收药品107箱,中草药约1000公斤,经申请同意后,分两次将上述药品集中销毁,并在电视台予以播放;病床及医疗器械58件。同时,我局监督员在日常的巡查中,查处流动地摊牙医28起。

(五)打建并举,规范医疗机构行医

在加大打击无证行医的同时,我局对持证的个体医疗机构进行规范与整顿,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首先,牌匾统一为白底红字,统一格式,统一诊所名称,并配有监督电话;其次,诊所内明显位臵设臵公示栏,公示栏内将《许可证》和该诊所的诊疗科目、诊所负责人、从业人员的照片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予以公示;第三,诊所内所使用的病历、处方、消毒记录、门诊日志等医用文书均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第四,对诊所内医疗废物收集器皿进行了统一,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和销毁;第五,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着白大衣,戴口罩。以此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邀请电视台和报纸等宣传媒体对我们的统一标识进行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知晓。通过这

一举措,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简便快捷的来区分该诊所是否合法,并可以避免部分诊所超出核准的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避免了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同时,也就杜绝了个体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群众更安全的就医。

(六)无证诊所回访调查

为防止非法行医死灰复燃,我区于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8日,对自2010年以来64户无证行医人员进行集中回访调查,共出动车次24次,人员50人次。通过回访,保证已经打击掉的黑诊所不会死灰复燃,对无证行医人员进行细致耐心的说教,确保他们不要跨越红线。

(七)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择医

在全力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我区每年都要组织主题不同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在城区、矿区、农区开展了巡回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向全区人民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识别非法行医的方法等内容来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力求使非法行医无生存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法律滞后,执法工作举步维艰

现在我们国家有颁布的法律法规与现实已经严重脱节,涵盖的领域多头,但是不具可操作性,使得执行非常困难。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程序中,因为取证工作较为繁琐,往往在一次行政处罚未完成时,当事人已无影无踪,造成案件的无法终结。对以后的刑事

认定工作造成一定困难。更有甚者,拒不开门或在监督人员进门后,把家中年纪较大的老人搬出做挡箭牌,干扰执法工作,对取证及收缴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二)长效机制有待加强

通过几年来的打击,无证行医已由公开转入地下,由开门服务转为上门服务,由白天转入夜间,违法行为越发的隐蔽,单凭一个单位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卫生监督的需求,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联系及配合,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联合执法的力度,尤其是社区的配合上,显得尤为突出,这样才能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三)执法人员不足

我区卫生监督所定编15人,专职从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只有两人,难以适应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需要。

(四)执法手段偏软,非法行医多元化

非法行医人员受到利益驱动,千方百计规避检查,甚至有些非法行医人员公然抗拒执法,我卫生监督员就曾遭遇殴打和恐吓,扬言要将煤气罐点燃,引爆整个房间,但是,我们的执法没有其他强制手段,遇到此类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同时,现在的非法行医人员也在研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新的非法行医手段出现,如自然医学的权健火疗,灸草堂,血液CT机,血液分析,腹推,中医、药膳内服美容,拔罐、刮痧等行为,介乎于养生、治疗、传销之间,卫生法律对于上述内容没有确切的规定,但上述行为又涉嫌非法行医,

且上述内容均来自北、上、广等大城市,那里的人员组织培训和提供技术、物资支持,执法非常困难,让我们的监督员无从下手。

(五)群众意识不强,阻碍执法工作

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卫生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有的群众还协助非法行医人员规避检查,甚至联合起来暴力抗法。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职能部门继续按照《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药监、计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O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第15篇: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工作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工作,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工作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工作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工作,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使“打非”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工作,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工作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工作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工作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工作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工作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工作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工作中,“打非”工作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工作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工作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工作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工作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工作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工作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工作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工作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工作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工作经费,保障“打非”工作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工作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工作。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面对“打非”工作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工作。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工作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工作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第16篇: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中的职责,使“打非”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

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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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

、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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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和田县政府关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总结

关于和田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情况工作总结

行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和田地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11】85号)精神,深刻吸取3·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和田县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立即部署开展工作

按照行署内部明电精神,县政府立即制定下发了《关

于印发和田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办传【2011】24号),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

二、严格工作分工,明确责任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

实行严格的责任分工,县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扣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车辆信息汇总提供给交通、运管、农机部门;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将公安(交警)部门抄送的车辆登记表与行政许可档案逐一对照、认真甄别并建立档案,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以及曾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但经营期限届满,尚未申请延续经营和未重新提出经营申请的,或虽然提出申请但未获许可的,应当按其活动的县市或区域分别造册登记,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道路非法营运机动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农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非法营运拖拉机的

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并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拖拉机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政府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私养\"黑车\"、以车养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其他各种利益保护及以专项整治为名的公路\"三乱\"行为。政法部门负责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动员全县所有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私家车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有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报送至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备案。

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和责任份工作,相关部门密切

配合,迅速开展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摸清本辖区范围内个人自用车辆底数工作,县公安交通、运管、农机部门联合根据行政许可档案逐一对照。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已摸排的674辆私家车按照要求与非营业性机动车签订《保证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过公安交警等部门近两个月的路检路查及隐患排查,没有发现私家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车主,没有发现国家公职人员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也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举报。

虽然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没有发现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非法行为,但是此项工作是长期性的工作。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安监等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排查,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第18篇: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工作组的报告

文章标题: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工作组的报告

春运期间,我局21名运管人员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23名民警联合组建了打击“野鸡车”工作组,重点打击“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并对相关涉案人员实施司法追究工作。工作组自2月13日开始运作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月13日至3月6日,工作组共出动执法人员968人次(运管人员462人次;公安人员506人次),查处非法营运“野鸡车”78辆,清除黑站(票)点2个,并对14名“野鸡车”司机及拉客仔实施拘留,严厉打击了“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确保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良好。

(二)成功实施了对“野鸡车”非法营运案件相关涉案人员的司法追究工作,这是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打破了对非法营运经营者只能处以经济处罚而难以进行司法追究的僵局,对非法经营者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三)春运期间,沙太路、中山大道、新市、赤岗等地的“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每天22时前已很少再有“野鸡车”在市内兜圈拉客。

二、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我局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领导都非常重视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一是整治前对市内重点区域及违章多发地的违章经营情况进行摸查,及时掌握违章违法经营者的新动向,并多次召开协调会,结合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整治工作;二是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我局为工作组配备了无标志车辆等;三是整治期间我局和公交分局领导多次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突出,方法灵活。一是重点打击“两站一场”、各大公路主枢纽客运站场周边及新市、沙太路、中山大道、赤岗等地的“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二是严厉查处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等恶性违法违章行为,并对违章情况严重的非法营运司机及拉客仔实施拘留,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三是根据“野鸡车”营运情况,不断变换稽查工作时间和地点,多在深夜开展整治行动,给不法分子以出其不意的打击。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工作组各部门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及权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确保了执法工作安全、顺利、快速进行。在查处现场,公安民警负责检查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及车牌,确认车辆真伪;并负责控制涉案司机,防止暴力抗法;运管人员负责检查营运证件,做好调查取证。由于各部门配合得当,调查取证、涉案人员移交等工作均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有效地避免了非法营运团伙聚众闹事和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等情况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由于打击“野鸡车”非法营运工作成效显著,XX电视台、XX晚报、新快报等新闻媒体主动联系我局采访报道。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效应,震慑不法分子,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客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我局也多次带领新闻记者跟踪采访,XX电视台“XX话题”栏目对此作了详细的现场报道,各方反映良好。

三、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遇到冲卡拒检、暴力抗法事件,及时将当事人移送公交分局实施司法追究;并在执行重大任务时与公交分局组建联合执勤队,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以实现长效、和谐治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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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大会主持词

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大会上的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广泛动员全区上下,特别是集中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力量,在全区开展联

合执法行动,治理并遏制当前我区各类影响城市形象、侵害乘客权益、扰乱交通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乘车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为建设##新城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今天的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二是宣读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三是向有关单位颁发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四是部分单位作典型发言;五是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同志讲话。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同志代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宣读##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请公安分局、城管大队、交通局、交通支队、工商分局、旅游局上台领取##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请区治安支队队长张建平同志发言(发言完毕);请区城管大队##同志发言(发言完毕);请区交通局##同志发言。

下面,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同志讲话。

刚才,##区长就做好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讲了几点非常好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局长代表领导小组具体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单位也都领取了责任书,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今天会议的具体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对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和责任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紧密结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好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为构建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而努力奋斗!

第20篇: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全县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南海(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民(县安监局局长)

何金友(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胡子平(县农机中心主任)

易盛开(县教育局局长)

刘开岑(县市政局局长)

邱庆华(县监察局局长)

伍治辉(县工商局局长)

杨新明(新兴管委办主任)

马照明(县运管所所长)

杨长德(县交警大队队长)

舒彬(县交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马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运管所4人(杨秀文、汪建国、周华、陈文鑫)、县交警队2人(查小波、谭林)、县客运管理局1人(田洪海)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0年8月25日止。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保护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重点整治以非法从事班线、干线道路旅客运输为主。

(二)结合部分试点乡镇通村公路验收评审工作的开展,部署安排我县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环境,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采取打疏结合、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全面完善的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面包车等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大量“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涌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专项整治工作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突出重点,及时掌握和摸清辖区内车辆底数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和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统一行动指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严格按法定秩序依法从重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或保护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辖区内运输企业、车站等,要在整治期间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运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强化督查,增强效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县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周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县人民政府。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汇报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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