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文
(一)上级来文
上级来文是指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上级机关及盟直处局文件,分为机要传真类和邮件类,分别由党政办机要室和收发室签收、登记,经党政务主任或分管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相关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相关部门办理。党政办办文人员对文件运转实行全程记录、跟踪催阅,重要指示实行立项督办,并将来文办结情况每一个月汇总一次向开发区党政领导通报。对于涉密文件,传阅人员要严栺执行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窃密事件发生。
(二)下级来文
下级来文是指三场、镇,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所属各部门,盟直单位,各企业、事业单位文件。党委各部门要统一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修订)的栺式和行文规则上报;行政部门报送文件要统一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栺式和行文规则上报。
开发区党政领导一般不直接受理下级来文。
1、请示类。由党政办收发室统一核收、登记,呈党政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核,经审核,确需开发区党委、党委会答复或批复的,提出拟办意见,呈相关领导批示,不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受理的,退回来文机并说明理由。一般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急件随到随办。
2、报告类。由党政办收发室统一核收、登记,呈党政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核,提出拟办意见。经审核,需批转或转发的,呈相关领导阅知;对全局工作有借鉴的,编入党政办主人刊物,送党政各领导及相关部门阅知。
3、信息简报类。由党政办机要室统一核收、登记,作为评定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依据。根据报送内容,由党政办有关文秘人员整理编
入党政办主办刊物。采编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根据报送情况和采编情况综合评定各单位的信息工作。
二、发文
(一)发文形式
乌拉盖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发文形式主要有:
1、中共乌拉盖开发区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为“锡乌党【****】*号”
2、乌拉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为“锡乌管发【****】*号”和“锡乌管字【****】*号”;
3、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纪要,发文字号为“【****】*号”;
4、书记办公会议纪要,发文字号为“【****】*号”;
5、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发文字号为“【****】*号”;
6、乌拉盖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文件,发文字号为“锡乌党政办发“发文字号为“【****】*号”。
(二)发文一般程序 根据领导要求,由党政办文秘人员组织拟稿,送党政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核后,填写发文稿纸,呈相关领导审签。
(三)部门代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或党政办名义发文的,由部门组织拟稿。发文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向分管领反馈。形成初稿后,送党政办主任或分管主任审核,填写发文稿纸,呈相关领导审签后,以党政办发文统一栺式印刷,由部门负责承印,党政办收发室负责分发。
(四)文件交换
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文件交换站设在党政办收发室,三场、镇、直属各部门文件一周内至少交换一次,急件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