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物流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二、国际货运代理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
1.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
(1) 居间人型。这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即作为中间人,
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向委托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进行订约的介绍活动,在
成功的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后有权收取相应的佣金。这种类型的企业一般规模较
小、业务品种单一。
(2) 代理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
(3) 当事人型。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纪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
特点是其经营收入的来源为运费或仓储差价,即已突破传统代理人的界限,称
为独立经营人,具有了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的功能
2.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1) 以代理人身份从事海陆空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代理及保险等业务
(2) 以居间人、代理人或当事人身份从事海陆空货物的租船、订舱及运输组织等业
务
(3) 以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从事多式联运业务
(4) 以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身份从事物流服务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
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当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作为代理人负责代发货人或货主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并代理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该对其履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为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
2.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的责任分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只对本身的过失及其员工的过失负责,一般对运输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为、疏忽不负责任。
(2) 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
有报关权的国际货运代理在替客户报关时应准守海关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当局及时、正确、如实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和性质,以免政府遭受税收损失。同时如报关有误,国际货运代理将会遭到罚款,并难以从客户那里得到此项罚款的补偿。
(3) 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
多指对装卸公司、港口当局等参与货物运输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赔承担的责任。
(4)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时人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不仅对其本身和雇员的过失负责,而且对履行过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过失也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