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
一、海洋运输的特点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是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⒈ 通过能力达;
⒉ 运量大;
⒊ 运费低。
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经营方式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和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atering)。
二、班轮运输
㈠ 班轮运输的定义和特点
⒈ 定义:班轮运输是在不定期船运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所谓班轮(Liner)是
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港口间运输的船舶。
⒉ 特点:
⑴ 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
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到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
⑵ 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
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⑶ 船、货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⑷ 班轮承运货物地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
㈡ 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
班轮运费(Freight)是指班轮承运人根据运输契约完成货物运输后,从托运人那里取得的报酬。
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根据不同商品,通常采用下列几种:
⑴ 按货物实际重量计收运费,称之为重量吨,运价表内用“W”表示;
⑵ 按货物的体积/容积计收,称之为尺码吨,运价表中用“M”表示;
⑶ 按重量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标准,运价表
中以“W/M”表示;
⑷ 按商品价格计收,称之为从价运费,运表内用“AV”表示;
⑸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一般只对包装固定、包装内的数量和重量、体积也是
固定不变的货物,才按每箱、每捆或每件等特定的运费额计收;
⑹ 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决定,这种方法通常是在承运粮食,豆类、矿石、煤
炭等运量大货价较低、装卸容量、装卸速度快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时采用。
㈢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的构成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基本运费和附加费。
班轮运输的计算公式为:
F=Fb*(1+Σs)*Q
式中: F——班轮运费;
Fb——基本运费率;
Σs——附加费率之和;
Q——总货运量
三、租船运输
㈠ 租船运输的定义和特点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船期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船舶营运方式。
㈡ 租船运输的方式
⒈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⒉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⒊ 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
第二节 其他运输方式
一、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按营运方式不同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
㈠ 国际铁路联运;
㈡ 国内铁路运输。
二、航空运输
目前,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按不同的需要,主要采用下述几种空运方式:
㈠ 班机运输
班机是指在固定时间、规定航线、固定始发站和目的站运输的飞机,通常班机是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
㈡ 包机运输
包机是指定包租整架飞机或又几个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来运送货物。
包机又分为整机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形式,前者是用于运送数量较大的商品,后者适用于多个发货人,但货物到达站又是同一地点的货物运输。
㈢ 集中托运
是指航空货运公司把若干单独发运的货物(每一货主货物要出具一份航空运单)组成一整批货物,用一份总运单(附分运单)整批发运到预定目的地,由航空货运公司在那里的代理人收获、报送、分拨后交给实际收货人。
㈣ 急件传递
急件传递是目前航空运输中最快捷的方式,它由专门经营此项业务的部门和航空公司合作,以最迅速的放还是传送急件。
三、邮包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
邮包运输包括普通邮包和航空邮包两种。
四、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解释,需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⒈ 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⒉
⒊
⒋
⒌
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并且必须由一个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五、公路和内河运输
㈠ 公路运输(Road Transpiration);
㈡ 内河运输(Inland Water Transportation)。
第三节 装运条款
一、装运期
㈠ 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⒈ 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⒉ 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或若干月装运;
⒊ 笼统规定近期装运。这种规定方法即不规定具体期限,只是用“立即装运”
(Immediate Shipment)、“即刻装运”(Prompt Shipment)、“尽速装运”(Shipment
as soon as poible)等词语表示。
㈡ 规定装运时间的注意事项
⒈ 应考虑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
⒉ 装运期限应当适度;
⒊ 在规定装运期的同时,应考虑开证日期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
⒋ 规定装运期时,还应考虑装运条件和特殊情况。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
㈠ 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
⒈ 在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各为一个;
⒉ 有时按实际业务需要,也可分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
⒊ 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一个或几个装卸港有困难,可以采用选择港(Optional
Ports)办法。
规定选择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如CIF伦
敦,选择港汉堡或鹿特丹,或者CIF伦敦/汉堡/鹿特丹;另一种是笼统规定某一
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如“地中海主要港口”、“西欧主要港口”等等。
㈡ 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的注意事项:
⒈ 首先,要根据我国对外政策的需要来考虑,不能接受我国政策不允许往来的港
口为装卸港口;
⒉ 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卸港口条件,因为,接受这一条件,我方要承担从港口
到内陆城市这段路程的运费和风险;
⒊ 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问题;
⒋ 对国外装卸的规定应力求具体明确;
⒌ 必须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主要是:有无直达班轮航线,港口和装卸条件以
及运费和附加费水平等。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㈠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同一船只,
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既是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运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㈡ 转船
四、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
㈠ 装卸时间:装卸时间(Lay Time)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他一般以天数
或小时数来表示。
⒈ 日或连续日;这种规定,对租船人很不利。
⒉ 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这种规定对租船人有利,而对船方不利。
⒊ 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我国一般采用此种规定方法。
㈡ 装卸率: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
㈢ 滞期费和速遣费
五、装运通知
六、其他装运条款
以OCP(Overland Common Points)为例,见教材P321。但是使用OCP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⒈ 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
⒉ 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签订CFR和CIF出口合同时,目的港必
须是美国西海岸港口。
⒊ 提单上必表明OCP字样,并且在提单目的港一栏中除填明美国西部海岸港口名称外,
还要加注内陆地区的城市名称。
第四节 装运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贷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
一、海运提单
㈠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Bill of Landing)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
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⒈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
的货物。
⒉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⒊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㈡ 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通常包括下列事项: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收货地或装货港、目的地或卸货港、船名及航次、唛头及件号、货名及件数、重量和体积、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正本
提单的张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签章、签发提单的地点即日期等(提单格式副本见教材本章后)
㈢ 海运提单的种类
⒈ 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⑴ 已装船提单(On boad B/L)。是指轮船公司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欠发的
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经装某某船上,并载有装船
日期,同时还应由船长或者其代理人签字。
⑵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船公司已收
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
⒉ 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⑴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船公司在提单
上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提单。
⑵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轮船公司在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有
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在结算中,银行通常不接受这样的提单。
⒊ 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几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⑴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明待定收货人名称,只
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
⑵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是指提单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承运人
交货,只凭单,不凭人,采用这种提单风险大,故其在国际贸易中也很少
使用。
⑶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填写“凭指定”(To order)或“凭
某某人指定”(To order of)字样。
⒋ 按运输方式分类,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⑴ 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中途不经过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欠
发的提单,烦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⑵ 转船提单(Tranhipment B/L)。是指从装运港装货的轮船,不直接驶往目的
港,而需在中途港换装另外船舶所签发的提单。
⑶ 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经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输时由
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的提单。
⒌ 其他种类的提单
⑴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凡用集装箱运货物而有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
提单,称为集装箱提单。
⑵ 舱面提单(On Desk B/L)。舱面提单是指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运输所签发的提
单,故又称甲板提单。
⑶ 过期提单(Stale B/L)。关于过期提单有两会中说法:一种是提单晚于货物到
达目的港,叫过期提单。另一种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
这种滞期交到银行的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但银行有权拒收。
二、铁路提单
我国对外贸易铁路运输按营运方式不同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货协运单;后者使用承运货物收据。
㈠ 国际货协运单:是指参加国际货协各国之间办理铁路联运是所使用的运输单据。 ㈡ 承运货物收据
三、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 Waybill)是承运人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四、邮包收据
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是邮包运输的和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欠发的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当邮包发生损坏或灭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五、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是在多种运输情况下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