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山东股权托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11:02: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

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金办字[2010]150号)等法律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企业(以下统一简称“托管公司”),到登记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包括的内容

本业务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权登记业务细则和股权登记托管衍生服务业务细则。

股权登记业务细则包括股权初始登记、实物股权证保管、股东名册管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融资登记、股权登记托管的撤销等业务细则。 股权登记托管衍生服务业务细则包括股权权益分派、股权回购、股权查询、股权证明、股权登记资料变更、股权登记帐户卡挂失、信息披露、股权协议转让等业务细则。

第二章 股权登记业务细则

第一节 股权初始登记业务细则

第四条

股权初始登记是指托管公司股东的股权在登记公司进行的首次登记。股权初始登记的过程,是对股权资料补充完善、纠错补正和股东身份确认的过程,确保所登记资料准确、完整。

第五条

股权初始登记的程序:

(一)托管公司向登记公司提出股权登记托管申请;

(二)托管公司提交股权登记托管所需资料;

(三)托管公司与登记公司签署《股权登记托管协议书》;

(四)依据《股权登记托管协议书》进行股权初始登记,登记公司向托管公司股东出具股权登记帐户卡;

(五)登记公司向托管公司出具股权初始登记股东名册;

(六)托管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审核确认;

(七)股东名册确认无误后,托管公司与登记公司共同在纸质股东名册上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股东名册,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

办理股权初始登记时,托管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托管公司所在地市金融办(发改委)同意托管的批复文件;

(二)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提供公司设立时的各级政府批文复印件、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股本结构的确认文件或批文复印件。200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股份公司,提供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托管公司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三)同意股权登记托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原始股东名册,纸质名册和电子版名册各一套;

(十二)原始股权证(股票)样本。托管公司如发行有原始实物股权证(股票),则托管公司需要提供原始实物股权证(股票)样本,并对样本中的各要素的含义、特点进行详细说明,以有效辨别真伪。

第七条

托管公司应对上述文件、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第二节 实物股权证(股票)保管细则

第八条

实物股权证(股票)等单证资料实行分类装订、专库保管。 第九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霉、防鼠虫咬等管理,确保实物股权证(股票)等单证资料的完好无损。

第十条

实物股权证(股票)以及与股权有关的单证,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十一条

保存期限超过20年的股权资料,报请省金融办同意后,登记公司统一销毁。

第三节 股东名册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

股东名册,是指登记公司按照一定的格式,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权信息的簿册。

第十三条

股东名册记载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住址或住所、股东有效身份证明的号码、股东所持股权的性质、股东持股数量、股东所持股权的编号、股东取得股权的时间。

第十四条

股东名册的查阅与获取,目前只限于司法机关、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所属托管公司。

第十五条

股东名册实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双备份制度,备份数据异地存放。

第四节 股权变更登记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 股权变更登记包括的种类

(一)股权协议转让变更登记;

(二)遗产继承股权变更登记;

(三)离婚分割股权变更登记;

(四)司法裁定股权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股权协议转让变更登记

(一)自然人需要提供的资料:转受让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股权变更登记表、股权变更声明书。

(二)法人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出让(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权变更登记表、股权变更声明书。

(三)股权变更涉及国有股的,应出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国有股权变更的必备文件。

(四)股权协议转让变更登记工作中,转受让双方如果无法到场、委托第三人代办的,则代办人需要同时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转受让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经公证的转受让人双方的授权委托书,(4)转受让人双方的股权登记帐户卡,(5)股权变更登记表,(6)股权变更声明书。

(五)上述资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的资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属于第三人代办的,代办人需要在每项材料中签字。

第十八条 遗产继承股权变更登记

(一)遗产继承人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遗产证明文件、股权登记帐户卡、股权变更登记表。

(二)遗产继承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了需要提供第十八条

(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上述资料均需要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属于第三人代办的,代办人需要在每项材料中签字。

第十九条 离婚分割股权变更登记

(一)法院裁定离婚,当事人分割股权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当事人双方身份的有效证明、股权变更登记表、股权登记帐户卡。

(二)协议方式离婚,当事人分割股权时需要提供的资料: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股权变更登记表。

第二十条 司法裁定股权变更登记

(一)依据司法裁定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股权变更登记表; (3)股权登记帐户卡; (4)双方有效身份证明。

(二)司法裁定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无法到场、委托第三人代办的,代办人除了提供第二十条

(一)中所列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上述资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属于第三人代办的,代办人需要在每项材料中签字。

第五节 股权融资登记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股权融资登记是指托管公司的股东为了实现融资的目的,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担保而在登记公司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股权融资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法人股东,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第二十三条

质权自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如需提前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向登记公司提交股权质押解除申请材料,其中:

(一)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股权质押解除申请书;

(二)法人单位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股权质押解除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

上述资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六节

股权登记托管撤销管理细则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公司可以到登记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撤销手续:

(一)托管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而发生企业主体消亡的;

(二)托管公司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解散的;

(三)托管公司破产终结的;

(四)托管公司转为上市公司的;

(五)托管公司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申请撤销的;

(六)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托管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撤销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股权登记托管撤销申请书;

(二)托管公司发生解散、消亡、破产、转为上市公司等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上述资料,托管公司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七条

托管公司与登记公司签署《股权登记托管撤销协议书》,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股权登记托管衍生服务业务细则

第一节 股权权益分派业务细则

第二十八条

股权权益分派业务包括:分红派息、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

第二十九条

办理股权权益分派业务时,托管公司需要在股权权益分派前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一)分红派息业务:托管公司应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利润分配方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送股、配股、转增股本:托管公司应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送转股配股方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十条

上述文件资料,托管公司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节

股权回购业务细则

第三十一条

股权回购,是指托管公司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发行在外的股权,以达到减资、调整股本结构或变更公司类型的目的。

第三十二条

办理股权回购业务,托管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计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十三条

上述文件资料,托管公司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节 股权查询业务细则

第三十四条

股权查询业务包括的种类:

(一)托管公司查询本公司的股东名册和股本结构;

(二)股东查询自己的分红领取情况、持股数量以及托管公司的相关情况;

(三)自然人查询死亡家属的股权情况;

(四)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依法查询业务。

第三十五条

办理股权查询业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托管公司在查询其公司股东名册和股本结构等情况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股东查询其股权和分红等情况时:

(1)法人股东,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

(三)自然人查询其死亡家属的股权情况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家属死亡证明、股权登记帐户卡。

(四)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进行股权查询时,需要提供:司法机关查询公函、司法人员工作证件。

第三十六条

上述资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供的资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四节

股权证明业务细则

第三十七条

股权证明业务,是指登记公司根据托管公司或者托管公司股东的申请,依据股权资料的真实记载而出具的有关股权证明材料。

第三十八条

办理股权证明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托管公司法人股东,在办理股权证明手续时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股权登记帐户卡,(7)股权证明申请书。

(二)托管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办理股权证明时需要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股权登记帐户卡,(3)股权证明申请书。

(三)托管公司,在办理股权证明时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股权证明申请书。

第三十九条

在上述资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五节

股权登记资料变更业务细则

第四十条 托管公司的名称或工商注册号发生变更,法人股东的名称或工商注册号发生变更,自然人股东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均需要到登记公司办理股权登记资料变更手续。

第四十一条 股权登记资料变更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托管公司,需要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名称或注册号码变更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需要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名称或注册号码变更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

(三)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证明、股权登记帐户卡。 第四十二条

在上述资料中,托管公司、法人股东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六节

股权登记帐户卡挂失业务细则

第四十三条

股权登记帐户卡遗失,股东应当及时到登记公司办理帐户卡挂失冻结手续。

第四十四条

办理股权登记帐户卡挂失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股东,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挂失申请表。

(二)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权登记帐户卡挂失申请表。

第四十五条

登记公司依据股东的申请,即时办理股权冻结手续,为股东开具《股权挂失证明》。

第四十六条

股东携带股权挂失证明,到拥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登“挂失声明”。

第四十七条

“挂失声明”登报1个月之后、1年之内,股东到登记公司办理解冻补卡手续。股东办理解冻补卡手续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刊登挂失声明的整版报纸;

(二)法人股东,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刊登挂失声明的整版报纸。

第四十八条

在上述资料中,法人股东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四十九条

托管公司的股东,如果通过法院公示催告程序来行使股权证权利保全,那么股东需要提供法院的除权判决书原件和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参考第四十七条

(一)、

(二)中所列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七节

信息披露业务细则

第五十条 登记公司网站是托管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

第五十一条 托管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够反映其自身的财务变化和经营状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托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十二条 托管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和临时信息两方面内容。年度信息主要指经审计的年度财务简报、年度经营情况、年度重大诉讼事项等信息,托管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将年度信息发布在登记公司网站;临时信息主要指托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如涉及托管公司的重组、控股股东的变更等)以及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需要立即在登记公司网站披露。

第五十三条 信息披露时,托管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信息披露诚信声明书》;

(二)信息披露事项及其详细说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十四条

上述文件材料,托管公司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节 股权柜台协议转让业务细则

第五十五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登记公司网站发布拟出让或者拟受让股权的信息,投资者的买卖股权的行为不能导致托管公司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投资者信息发布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投资者需要提供:(1)《信息披露诚信声明书》,(2)信息披露事项(主要包括拟出让或受让股权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及说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自然人投资者需要提供:(1)《信息披露诚信声明书》,(2)信息披露事项(主要包括拟出让或受让股权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及说明,(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十七条

上述文件材料中,法人单位提供的文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的材料均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第五十八条

投资者在登记公司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股权受让方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协议转让保证金,由第三方存管银行存管;股权出让方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登记公司在受让方满足出让方规定的条件后,准予办理股权过户。协议转让保证金具体数额和相关业务细则根据业务需要另行制订。

第五十九条

交易双方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规定处理。 第九节 股权场外电子交易业务细则

第六十条

经托管公司申请,托管公司所在地市金融办(发改委)同意,并报省金融办备案,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托管公司股权可以通过登记公司设立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场外转让,由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第三方。托管公司股权场外电子交易规则另行制定,向省金融办备案后实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在股权登记托管的基础上,登记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依法开办新的股权服务业务,并制定相应业务细则。 第六十二条

登记公司依据本业务细则的服务品种制订相应的业务收费标准,在省金融办和有关政府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六十三条

本业务细则由登记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业务细则向省金融办报备。 第六十五条

本业务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0年12月3 日

股权托管

股权托管

股权托管协议

股权托管协议书

国有股权托管

股权托管工作部署讲话

股权托管的含义

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

股权托管协议(范本)

4股权托管协议书

山东股权托管实施细则
《山东股权托管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