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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发布时间:2020-03-02 22:34: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1.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党员人数设置。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的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基层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些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3.确定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应遵循什么原则

目前,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属地管理。即由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二是行业管理。

即由本行业或本系统的上级党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具体采取哪种形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有利于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4.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中央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实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实行三年任期。

(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实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实行两年任期。

2004年中央在下发的《关于适当调整市(州)、县(市、区)以及乡镇党代会召开时间的通知》中又规定:“自2006年乡镇党委完成换届选举时起,乡镇党委正式执行5年任期”。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5.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

(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

6.党委委员离退休后,委员的职务是否自然解除

党委委员离退休后,如果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本级党组织所属范围,其委员职务自然解除。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仍在本级党组织范围内,其委员职务不能自然解除,可在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基础上,经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决定免去其委员职务。也可由党的委员会讨论批准本人的辞职申请,在下次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7.上级党委是否可以指派下级党委委员

在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下级党组织的常委、书记、副书记。担任了常委、书记、副书记,当然就是委员会委员。

8.不足3名党员的支部可否保留

根据党章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时,不能建立党支部。但是,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足3人,如果工作需要,在不超过6个月就能增加党员时,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是,这样的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如果6个月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本单位的党支部,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9.什么是支部党员大会,哪些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当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根据党章规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很多,如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10.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

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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