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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3:29: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港集团张华浜分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设施、场所等的管理和监控。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要求,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为重大危险源。

3、概念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4、职责

4.1 安监部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备案、建档管理;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对相关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配备救援器材和定期演练;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及各级应急预案的培训。

4.2 生产经营部负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

1及时汇报并处理。

4.3 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设备的计划检修、维修和应急抢修工作,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校验。

5、工作要求

5.1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现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5.3 公司应当至少每三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我公司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5.4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公司安监部,由安监部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5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各部门应当及时报送公司安监部;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安监部,安监部应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5.6 公司及相关部门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5.7 公司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5.8 公司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相关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

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9 公司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10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5.11 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5.12 公司安监部及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5.13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5.13.1各相关部门应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其内容

要符合行业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便于员工操作。

5.13.2公司安监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监控措施组织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5.13.3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或专业管理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的监测周期,对规定的监测项目进行日常监测,填写相关监测记录;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负责人按规定期限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5.13.4 相关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定期将检查情况报送公司安监部。公司安监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13.5对重大危险源各类监督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5.13.6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危险货物化学品的场所或者设施,要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13.7各相关部门每年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完善监控措施。公司安监部每年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揎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督促业务主管部室和责任单位尽快完善监控措施。

6.附

6.1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档案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方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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