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建筑工程学校安监办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三、期初要根据学校实际和相关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期末做好总结,并及时上交到中心校。
四、及时发放、转达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房屋、围墙、室外活动设施、用电线路、重点库室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
六、定期做好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检查。
七、每月按时填写安全检查月检月报表,并及时上报。
八、负责检查各相关岗位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相应记录,纳入年度考核。
九、积极进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注重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
十、协助校长与各岗位责任人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十
一、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演练。
十二、协助学校制定组织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预案,并对活动路线、场地、器械进行实地勘察。
十三、做好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2013年9月1日
《赤峰建筑工程学校安监办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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