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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报告[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3: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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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报告

作者:丛曰晨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1期

今年9月份以来,周村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食安办组成两个检查组,在部门(单位)自查基础上,分别对区农业、水务、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8个监管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召开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并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11份。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近几年来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分段监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是好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明晰,体制机制比较健全,地区未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各级高度重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将其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周村区食品安全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对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导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成立综合协调机构。2011年成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员额4人,隶属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目前实有工作人员3人。

三是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镇、街道成立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单位)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都确定了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了工作目标任务,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环套一环、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格局。

二、强化日常监督,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食安办移交区政府办公室以来,积极协调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注重从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入手,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许可证管理,注重监管制度创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周村质监分局从2010年开始,对企业资质变化、采购进货查验落实、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落实等14大类76个小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落实。周村工商分局注重抓好食品经营者教育,今年以来对全区供货批发商集中培训3次,组织经营户培训班5个。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检查全区餐饮服务单位112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21份,与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二是严格许可证管理制度。周村工商分局做好《流通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培训,并严格审核,要求经营者必须有相应的经营场所、经营器具、环境及个人卫生条件。周村质监分局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及时开展生产许可证的年检,让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签订食品添加剂安全食品承诺书、使用添加剂明示表。区畜牧兽医局在区内6处生猪屠宰场、1处肉牛屠宰场全部派驻了专职驻厂检疫员,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

三是注重监管制度创新。区农业局在全区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两项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周村工商分局实行食品供货商备案管理和“一票通”制度,有效杜绝了制假售假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月报告、季评比、奖励到片区制度,进一步促进片区食品安全监管履职到位。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针对基层监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积极探索“区域监管、全局执法”、“小综合、大稽查”工作模式。

三、严格监督执法,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近年来区食安办牵头制定印发并认真落实《周村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周村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周村区学生“小饭桌”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全区营造了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食品生产方面。2010年以来,周村质监分局先后开展了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馒头、增塑剂、乳制品、明胶、蜜饯等各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14家食品生产企业,并督促其整改。特别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各监管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于去年12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排查;区食安办、畜牧兽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在镇、街道共抽查食品生产企业、粮油经营户、小型超市等有关企业单位56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是食品流通方面。周村工商分局以城区社区、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粮油、肉类、蛋奶制品、蔬菜、食品、饮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塑化剂、乳制品、酒类、熟肉制品、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100余次。今年9月,区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

对重点街道、社区的小餐饮店、小超市、小商店、小食品店、茶叶店“五小”行业进行了集中检查。

三是餐饮消费方面。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突出锁证索票、原料购进记录、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等重点环节,先后开展了年夜饭、猪肉食品安全、重大节日、旱码头旅游文化节、省运会、“观世博、游山东”等重大活动保障及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联合区教体局对辖区内的82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0余家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每月一次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区卫生局积极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有证单位的专项整治,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是农药兽药残留整治方面。区农业局开展了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两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区畜牧兽医局开展了专项兽药清理规范、饲料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生猪屠宰检疫等方面。区商务局每年联合公安、畜牧、法院等各综合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出勤350天以上,查缴私宰肉及不合格肉品200余公斤,严肃查处销售、使用未经处理血脖肉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区水务局加强对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的执法监察,严厉查处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等禁用药物行为。

四、注重舆论监督,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注重向社会搞好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消费意识。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积极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工作。一是设立有奖举报。2011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周村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范围、举报途径、奖励级别。区畜牧兽医局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邮箱,提高群众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意识。二是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区食安办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通过采取有奖举报、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发放各类明白纸、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三是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区食安办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单位)积极做好媒体关注、人民来信、消费者投诉、网上举报(投诉)、部门转办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受理食品案件23件,转办案件3件,处结率100%。周村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根据舆情信息及时对酱油、明胶、酒类产品、蜜饯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从2010年6月履行新职能以来,共办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案件130余起,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案件40余起。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能力

各监管部门(单位)通过健全完善机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等措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一是充实工作力量。周村工商分局设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编制4人,专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工商所由一名副所长任食品安全专管员。周村质监分局由食品监督科和稽查队的一个专门科室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执法。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一科、稽查二科)、餐管科等4个科室分片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并在各镇、街道设置了9处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了9名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聘请了252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区商务局把执法队伍建设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培训。周村质监分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在工作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开展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中获得第二名。三是提高执法能力。周村工商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评估制度,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识别和查处能力、与食品经营者沟通指导能力、对食品经营者监管数据掌控能力等五个方面八种能力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了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2010年以来,周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效能有了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监管部门履行职能上存有交叉现象。由于在新老法规上各自的依据和理解不同,在实践中还存在餐饮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由区卫生局和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两个监管部门颁发,价格不统一现象;另外,在餐饮场所同时发放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受基层条件所限,区县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经费等硬软件条件相对不足,另一方面也存在有的部门之间检测方面资源尚未实现共享、重复检测现象。三是农村城市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监管还较为薄弱,室外餐饮服务、基层农畜产品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推动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作者单位:周村区编办 E:C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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