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合大学
星级社团评优考核条例
一、评选基本要求
1、本学年在校社联注册备案;
2、社团章程、社团组织机构健全;
3、社团成立满一年,社团负责人会议及其他社团活动签到率达到90%以上;
4、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材料齐全(活动申请表上缴情况,社团工作手册使用的情况等);
5、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6、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7、在社团活动月中表现良好,积极配合校团委、社联工作
8、社团监督报告监督结果优秀率在80%以上(监督结果出现一次“差”即无参评资格);
9、社团负责人上学期挂科门数不超过两门;
10、社团应有相应的指导老师。
二、评选依据
1、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对应的相关资料(书面资料、视频、照片、报摘等);
2、各社团上交在校级刊物或大众媒体(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上文章内容打印资料或相关佐证材料;
3、平时社团活动在社团联合会的相关纪录情况(主要指活动申请表及社团活动监督报告反映的情况);
4、社团工作手册的利用情况;
5、社团节各社团的参与情况汇总;
6、本年度学期初各社团纳新宣传情况。
三、评优程序
1、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评优评分细则完成社团基础考核评分工作(分数不公示,但社团负责人可以查看);
2、确定评审团成员名单;
3、根据基础分考核、审核结果确定候选社团名单x个,并要求社团上交评选材料,有疑问的社团可与社团联合会联系;
4、组织社团负责人、社团联合会人员、特邀评委评审团成员等参加评优现场答辩会,对每个社团进行评分,记为评委分;
5、根据社团基础分以及评委分计算出总分,评出星级社团;
6、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对星级社团予以表彰、奖励,星级社团将在社团节闭幕式上展示。
河北联合大学社团联合会2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