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陕西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公开承诺书
高毒农药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和农产
品质量安全。作为陕西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我们身感
责任重大。为了进一步弘扬诚信守法意识,树立我们农药经
营行业形象,更好地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我们高毒农药定
点经营单位携起手来,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1、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国家及陕西省有关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2、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弘扬“讲道德、守信用、
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的行业风尚,对农民诚实守信,以优
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取信于民。
3、进货备案。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把高毒农药
购进关口,自觉接受农药管理部门、用户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积极配合农药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
4、专柜销售。严格按照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在
经营门店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的要求,实行专柜摆放、封
闭存放、明示标志、专人管理,做到规定上墙,店面干净整
洁。
5、实名购买。认真核实购买高毒农药人员的身份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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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和所在地村委会(或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种植证明,
根据需要限量销售。
6、完善台账。按照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统一销售台账模式,
全面建立销售台账,对高毒农药产品的来源、购买者身份、
购买数量、购买时间、购买用途、联系方式等进行详细登记。
7、质量承诺。坚决不销售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不
销售无“三证” 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
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证)已撤消登记的农药、标签
不规范的农药和过期农药。
8、热情服务。对客户和来店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
情,不误导消费者,不与消费者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以上承诺的内容,我们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如有违反,
愿意接受农药管理部门的处罚,自愿取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资格,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
(盖章)
承 诺人:
监督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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