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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做遵纪守法的好战

发布时间:2020-03-03 12:09: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适应新形势,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同志们:

根据团办公会议安排,结合我团“两防"工作的实际,在全团指挥分队外出前,针对季节变化和野训期间容易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我给大家上一课。我上课的题目是:适应新形势,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同志们,法纪教育大家并不陌生,部队年年都搞,那么为什么还要搞呢?我想他的重大意义在于给那些法纪观念不强的老同志提个醒,给所有新同志敲个警钟。

进入春季,天气逐渐转暖,大部分官兵思想比较活跃,户外活动增多,一些纪律观念不强的战士总想到营区外走一走,看一看,逛一逛。这就容易发生私自外出,私自离队问题,加上指挥分队马上就要外出野训,与地方人员接触的机会多了,很容易发生乱拉乱扯,打架斗殴和酗酒闹事等问题。这些问题发生轻则违反纪律,重则违法。其后果和危害都是非常严重的。今天我就这四个问题给大家讲一讲,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示。

第一个问题:私自离队不仅可耻,也是违纪违法行为。 所谓私自离队,亦称擅离部队,是指军官、士兵未经批准,擅自离营外出,当日就寝前不归队的行为。这里具体有3个限制条件:

一、组织管理上限制条件,是指未经请假批准;

二、场所上的限制条件,是指离开营区,包括外出执行任务蜊时设置的确良营区。

三、时间上的限制条件,是指在部队就寝前没有归队。具备这三个条件,就构成了私自离队。

对这个问题,过去普遍习惯于把它作为违法乱纪行为,在处理上大部分是从纪律方面来考虑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重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除名,直至开除军籍处分。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处理也是不严肃的。应该说,私自离队是一种违纪违法的双重行为,它涉及纪律和法律两个范畴。原则区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间的长短;二是次数的多少。根据国家《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总部在1994年3月7日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劳动教养暂行规定》中也曾明确,“擅离部队一个月以上或擅离部队三次以上的应予以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期限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凡私自离队一个月以内,次数在两次以内,属违纪行,应按《纪律条令》予以处罚;如果超过一个月,次数达三次以上,就构成违法行为,理所应当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团原二营部战士徐月明,98年因私自离队,在部队反复督促下,拒不归队,部队派人去其家里找,又持刀威胁团办事人员,最后受到劳动教养两年的处理。

2 应该看到,士兵私自离队绝不是跑几个兵的问题,他往往成为事故.案件的直接诱因。这种行为一害自己.二害军队.三害社会。

害自己,主要是对士兵自身的影响。每个战士入伍前都抱着美好的愿望和理想来到部队,如果因一念之差而私自离队,势必要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等待的是除名.开除军籍.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得到的是丧失前途,留下政治上的污点或心灵上的创伤;再严重者,也可能葬送自己的一生。前几天我团有一名战士,因私自离队被教养两年,后应表现特好而被提前释放,复员后回到地方分配工作,先后找了三个单位,却因档案里有劳教的记载而未被接收,后来这个战士回部队要求把劳教材料从档案中抽出去,根据规定部队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据说到现在这个战士在是没有找到正式工作。

害军队,是指对部队建设的影响。部队是一个招待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和稳定,如果屡屡发生

私自离队问题,部队就难以巩固,就难以把千军万马统一到一个步调上来,就难以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就难以担负起巩固国防,抵抗侵略,,捍卫伟大祖国和人民的历史责任,去年我们团被劳教的战士王运波就是因为回家后在游泳馆偷盗他人的手机,被地方公安机关抓获,在军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现在这个战士还在我们军劳教所服刑,他个人军旅生涯不但留下了污点,也

3 给我们团队建设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害社会,是指对社会的影响。私自离队与在营区内的违纪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或潜在的威胁比较大。因为,他们大都是受不良思想支配或带一定的心理创伤而擅离出走,这些人流入社会,不在组织教育和管理之中,就容易被坏人利用或犯罪。前几年136团战士黄海江盗窃连队枪支私自离队,先后打死地方人员

4、5个,最后被公安机关击毙,你们说他对社会的危害不大吗?综上所述,对私自离队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每个同志都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要碰这根高压线。《沈阳军区军人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对擅自离队者处罚是“对擅离部队1昼夜以上不满5昼夜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惩警告处分,对擅离部队5昼夜以上不满15昼夜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擅离部队15昼夜不满30昼夜,或者两次离队累计10昼夜以上者,给予记大过、隆职或者隆衔(级),撤销或者取消志愿意兵资格处分 ,对擅离部队30昼夜以上,或者擅离部队达3次以上者,给予除名或者开除军籍处分。”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私自离队不仅是违纪行为,也是违反车国家法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是犯罪。

部队不同于地方,是一个执行战斗任务的武装集团,同地方相比,生活单调、环境艰苦,训练紧张,纪律严格。我们应该看到,正是

4 这样的环境,才能锻造出真正的男子汉,正如一首歌中唱到的,真正标准男子汉大多军营成长,不信你看世界的名人,好多穿过军装。军人应该把军营生活当作磨砺人生的基础,事业成功的基点,不适应部队生活,恰恰说明我们素质上还有差距,更需要很好的磨练,况且从不适应到适应也是需要一个过程,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主动适应部队,自觉锻炼自己,严格按照部队各项规定去做,就能无愧于当兵的历史,诚然在部队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烦心的事,有的战士父母有病了,家人同邻里发生纠纷了,有的对象"黄"了等,这些事的确让人牵肠挂肚,放心不下,想回去处理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是不是非得走私自离队这条路,我看未必。部队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同志们家中有了困难,应该想到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报告情况,需要你回家处理的,组织上会按照正常的手续给你请假让你回去,,如果不需要你回去或者由于工作任务暂回不去组织会为你出面或给你出主意如何处理.事实上,有许多战士个人或家庭遇到难心的事,都是组织帮助解决的.相信组织对我们每个战士都是认真负责的,也相信组织有能力帮助我们处理棘手问题,千万不能遇事不冷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更不能轻易走上私自离队这条路。x连有个战士叫xxx去年其父亲在石家庄打工时被车撞死,但这名战士首先想到的是依靠组织向连队做了汇报,后来团里派干部与他一起回去,问题处理的很好,还有的同志耍小聪明,在离开营区

5 单独执行任务或住院期间擅自离开岗位,或找到医院的医护人员请假回家,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这都是私自离队的行为。少数战士认为反正离开了营区,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回趟家,到某地玩几天不算个事,这种思想也是错误的。单独执行任务也好,住院治病也好,环境地点改变了,可我们军人的身份没有变,不但不能松懈组织纪律观念,而且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医院内活动要报告医护人员,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要向所在部队请假,征得部队同意后,方可按正常手续离队。不能以为离开了部队的管理没有人监督,就为所欲为,我行我素。每个军人都应该时刻牢记,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只要军人的身份没有改变,就应该时时刻刻自觉遵守部队纪律,而且越是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越要严格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坚决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四个报告一个依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走正从军之路,反之,就有可能受到军纪甚至军法的惩处。

第二个问题:贪杯酗洒,危害无穷。

千百年来,香醇美酒为人们增添了许多逸情韵致,对丰富生活,调节感情,促进交往起到一定的作用。科学研究证明,适量饮酒可以活血补气,提神御寒,有益健康,但是,物无美恶,过则为灾,喝酒也一样,英国著名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每一杯过量的酒都是魔鬼酿成的毒汁,会使我们在欢天喜地中把自己变成野

6 兽”酒是一种烈性刺激饮料,无论是果酒、啤酒还是白酒,其主要成70分都是酒精,如果过量或者长期饮用,有百害而无一利。古人把酒定为“四戒”之首,那么喝酒有哪些危害呢?佛教和伊斯兰教把酒视为“万恶之源”,其危害由此也可见一斑。

1、酗酒伤害身体。酒闻之香,饮之醇,醉则伤身,过量饮酒容易造成酒精中毒,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这一点不需要过多解释。

2、酗酒容易贻误工作。如有的人酒后吐真言,造成失密,有的人酒后值班,致使枪械走火,有的人酒后开车,造成车毁人亡,等等。我们团原来有个连长,就是因为过量饮酒失手将一名战士的眼睛打坏,不但损失了钱财而且还调离了连长的工作岗位,受到了纪律处分。

3、酿酒导致违法犯罪。饮酒过量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会减弱,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违法乱纪甚至触犯法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4、酗酒增加经济负担。战士每月津贴只有几十元,而喝一次酒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这么大的开销,津贴费满足不了,只能是向家中父母要,无形中给家中父母和自己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自古以来因酗酒贪杯而酿成的悲剧不胜枚举。三国蜀将张飞,威猛过人,骁勇善战,有万人不敌之勇。然而,他有一个致命的恶

7习,哪就是嗜酒如命,正是这个恶习葬送了他的性命。关羽兵败荆州后,刘备派张飞伐吴为关羽报仇。临行前,刘备再三告诫张飞:“朕素知卿酒后暴怒,鞭打健儿,而今复令左右,此取祸之道也。今后宜宽容,不可如前。”而张飞却是刘备的告诫于不顾,最后终因酒后不省人事,被部将杀死。一代勇将,没有死在疆场,却在杯中之物中丢了性命,实在令人痛惜。在我们身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据不完全统计,部队内部近几年发生的违法犯罪的案件中,有65%与酗酒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正是由于酗酒有这些危害,所以“八不准”明文规定:“不准酗酒,身负特殊使命的军人,应该自觉地遵守,绝不能把责任丢在脑后,置部队纪律于不顾,与酒结成莫逆之交。

有的战友可能会想,交往中喝点酒是人之常情,只要不喝多,酒后不做违反纪律的事,不去干违法犯罪的勾当不就行了吗?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些人把酒视为加深感情的唯一媒介,说什么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吐血,以酒论情,似乎朋友之间不喝酒便感情不深,我们说交友的基础是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苏浚曾在《鸡鸣偶记》中,把朋友分为四类:“道义相砥,近失相视,畏友也;缓急可共,生死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馅,游戏征靛,昵友也,利则相攘,患则相倾,友也,酒肉朋友正是这种利则相攘,患则相倾的贼友,当你可以供吃喝之时,

8 他们抬你捧你,而一旦财尽襄空,债台高筑,他们却弃你而去,战士崔某入伍后仗着家里开个工厂,生活比较富裕,三天两头请老乡,哥们下饭馆,经常在一起把酒论英雄,确实风光一阵子,一场无情的大火烧毁了崔某家的工厂,家里为此欠下了几十万元外债,当崔某陷入焦虑之时,他的那帮哥儿们不但没有一个上前安慰安慰他,反而多方寻找借口开始疏远他,对此崔某感到很茫然,喝酒时都有时间,,现在怎么一个个都忙起来了呢?事实证明,以酒交友得不到挚友,以酒论情论不出真情。作为生活在一个集体中的战友,感情深的标志应该是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而不能以喝酒、喝多少酒来衡量。正所谓烟友酒友不能长久,战友战友天长地久。

英国戏剧家肖纳说:“你我是朋友,各拿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交换后仍然是各有一个萍果,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朋友之间相互交换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就有两种思想。”这名话包含着一个哲理,那就是朋友之间交往,一定要把精神交往放在首位。战友们,愿意大家都能走出“醉乡”,与酗酒这一恶习绝交,以旺盛的精力去追求属于我们的美好人生。

第三个问题:打架斗殴,害人害己。

1995年春节,某部通信连正沉醉在一片节日气氛中,战士李某和同班战友一起打扑克,由于一连输了几次,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提出不玩了。正玩在兴头上的刘某觉得很扫兴,就对李某说:“你

9 不玩可以,但要围着桌子转三圈”。李某生气地说:“我不会转,你先转给予我看。”两人因言语不和,随即争吵起来,争执中刘某先是骂李,后又将李的鼻子打出血,被别人拉开后,李某越想越生气,找到自己的老乡高某,高某马上又纠集了几个老乡,扬言要为李某“出出气”。他们来到宿舍后和刘某及刘某的几个老乡等人打了起来,殴斗中,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单刃水果刀刺中刘某腹部,造成失血性休克,刘被送到团卫生队经抢救无效死亡。

打架斗殴属流氓行为。后果严重的就是犯罪。我国有关法律和军队《纪律条令》明文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加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按《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前述案例中的高某无视法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某军事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这一案例中,我们看到高某为了帮自己的老乡“出出气”,不问青红皂白,对战友大打出手,最终落了个手铐加身锒铛入狱的可悲结局。反思这场悲剧,我们从中应当吸取的教训很多:

一是处理问题要冷静,不要凡事动拳头。战友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团结友爱和互助的基础之上的。我们部队过的是集体生活,同志们长年工作生活在一起,发生一些矛盾和误会是难免的,遇到这种情况,彼此应该互相谦让,做到豁达大度。在交往中是否能够做到互相谦让,豁达大度,在对待和处理各种矛盾和误会是不一样的。胸怀开阔度量大“额上能跑马”、“肚里能撑船”、“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清代著名书法家何绍基在京城做官期间,一天他收到家书一封,说是家中为三尺房基地与邻居争执,闹得几乎动起干弋,要他速归助夺,打赢这场官司。何绍基一笑,提笔简复一函,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它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在他的开导下,家人与邻居终于醒悟,各自让出三尺土地修了一条小路,化干弋为玉帛,重归于好。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世界上最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还要大的是人的胸怀。”当我们遇到一些不顺心事情的时候,关键是要学会正确对待和处理,要做豁达大度的人,不要做胸襟狭窄的人,更不能像前面案例中李某、高某那样搞针锋相对,以牙还牙,你骂我,我还口,你打我,我动手。战友在一起相处,今天你这句话说的不好,明天他那件事做的不对,只要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就应当互相谅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团结。

二是要反对狭隘的“老乡观念”。切莫为了“哥儿们”忘了法。

11 战友之间情同手足,亲如兄弟,这是人民军队内部关系的本质体现。然而,有少数人以地域分亲疏,乡音定远近,拉拉扯扯,搞狭隘的老乡观念,见老乡就亲三分,无话不谈,无原则可讲,我们当兵入伍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大多数都是生疏的面孔难免有思乡的情绪,这是正常的,会会同乡战友,谈上几句知心话,哼上几首家乡曲,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聚到一起,不是吃吃喝喝,就是讲违反原则的牢骚话,干违反纪律的事,尤其是当老乡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不是热心规劝,而是推波助澜甚至拔刀相助,这种做法就是不可取的了。像前面案例中讲到的高某,为了老乡宁愿“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不惜以身试法,触犯刑律,彻彻底底成为老乡观念的一个牺牲品。在我们部队中,还有的人盲目地“讲哥儿们”、“论道义”、,大谈所谓的“江湖义气”,在他们脑子里,只知有哥儿们,不知有公理、正义、道德、纪律和法律。为了“哥儿们”可以不分是非,不顾军纪国法,甚至替哥儿们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某仓库战士魏某就是这样的典型。一次,与魏结成哥们的张某与司务长发生了口角,就邀魏某一起围攻司务长报仇出气。魏某为了哥儿们,不问情由,参与打架斗殴,结果将司务长重伤致死。自己也被判了刑。这就是滥讲哥儿们义气的沉痛教训。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有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作为军人,我们在交朋

12 友时要摈弃那些妨碍团结,干扰工作、不利学习、违反原则的老乡观念和哥儿们义气。要做在思想上互相帮助,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切磋,在生活上互相体贴的朋友。我军是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有着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发生了矛盾,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其他人就应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通过谈心等方法化解矛盾,做促进团结的工作。如果解决不了也应及时向组织和领导反映,求得正确处理,绝不能感情用事,随意偏袒一方,火上浇油,加深矛盾,更不能大打出手,扩大事态。

三是同志间相处要互相谦让,有理也要让三分。道德修养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青年人来说,至关重要,道德修养的好与坏,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对于我们革命军人而言,应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不断地提高道德修养,从而提高自己分辨善与恶、正与误,是与非,荣与辱的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清醒头脑。遇事爱动火气,得理不饶人,是意志脆弱,心胸狭窄,思想空虚,缺少修养的表现。况且人在盛怒之下,往往容易失去理智,进而导致言词过激,行动过火,自控力下降,难免做出出格的事情来。有些人信奉什么“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之类的处世哲学,在他们看来,只有火气大点,对人对事厉害点,才能不吃专亏,其实不然,汉代韩信曾受胯下之辱,当代活雷锋朱伯儒也曾被人当面骂作“傻子”。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勃然大怒,体现出了良好的涵养和

13 自我约束能力。古人讲的“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根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是利己的根基。正是说明了谦让是美德,是一个人有道德修养,思想成熟的体现,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与我们朝夕相处,同甘共苦,生死相依,亲如兄弟的战友,遇事礼让三分又何妨呢?

第四个问题:乱拉乱扯是道德低下的表现。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恋爱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人生中的一个“坎”,处理好,一生幸福。处理不好,会带来许后患,甚至毁掉美好的人生。1987年,在某部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在当地乃至全军影响极坏的“8。13"重大爆炸杀人案。案情是这样的:爆炸杀人犯邢中华,和许多青年一样,抱着对绿色军营的美好憧憬和对人生的执著追求,来到了部队,一心想在部队这所大熔炉里锻炼成才。入伍后,在近5年的时间里,他始终坚持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训练,不到两年就当上了班长,入了党,特别是由于他肯于钻研爆破专业,被团里作为训练尖子选送到师里组织的特种侦察临战集训队。这在当时,是全团团所有人羡慕不已的。但是邢中华不能严格遵守部队有关士兵不准在驻地找对象的规定,在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期间,与当地一饭店女服务员李某结识,频繁接触,使他们两个人很快就热恋起来。时间过了半年后,李的父母得知女儿处上了一个农村兵对象时,坚决反对这桩婚姻。并强

14 烈要求女儿与刑断绝往来。当初,李还是不肯与邢断绝关系,但在其父母、亲属及朋友的极力反对下,李某也渐渐改变了海誓山盟的初衷。邢对李父母的反对有些准备,但对李的绝情实在没有料到。开始邢中华内心非常痛苦,后来就发展到了绝望,继而产生了与李家同归于尽的极端卑鄙的报复心理。于是,在那个令人痛心的傍晚,心胸狭隘,陷于感情漩涡中不能自拔的邢中华,在李家拉响了缠在身上的导爆索和装在书包里的炸药,眨眼间,随着一声巨响,四条生命从此离开了人间,三间平房也变成了废墟。李家的遭遇是极其不幸的,邢的下场更是可悲的。爱情,本来是人类感情生活中结出的美好的花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的玉浆也未毕全是甜美的。有时也会捧给你一杯难饮的苦酒,究其发生邢中华这个重大爆炸杀人案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作为一名士兵不能严格遵守部队不准在驻地找对象的规定,与地方女青年乱拉乱扯不能不说是这场悲剧的导火索。

在我们部队也有这样的例子,我团原三营指挥连班长郑银是个专业训练尖子在军、师比武中多次夺得名次,入伍第二年就入了党,按照当时的条件他很可能在部队提干。可以说前途是非常光明的,但他在荣誉面前产生了自满的情绪,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团里组织的指挥分队外出野训时与地方女青年乱拉乱扯,平凡交往,多次进出录相厅,后两人发生矛盾,女方告到部队,郑银受到了除名处

15 理,由此可见,因为他自己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后果是多么可悲呀!

以上我就四个方面违法违纪现象给大家讲了它的危害和严重后果,目的是通过讲解使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要重韬覆辙,误入歧途。

适应新形势

适应新形势心得

四年级适应新形势心得体会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适应新形势 作出新贡献

适应新形势 探索民政工作新思路

浅谈如何农村适应新形势

适应新形势要求转变思想观念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争创新业绩学习心得

适应新形势做遵纪守法的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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