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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药品生产企业化验室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7: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药品生产企业化验室安全的管理

根据药品生产企业化验室检验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仪器设备、试剂、微生物培养、日常管理四方面探讨化验室安全管理。

带压开锅(门)。

3.4使用气瓶时注意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a.不能使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b.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

c.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d.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浓氨水,冰醋酸,硝酸银,盐酸等。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试剂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2.1易燃物质应存放凉暗通风处,房间要远离明火和试验区。在贮存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2.2氧化剂与有机物质不能直接接触,存放也应分开。

2.3使用易爆、易燃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冲击。须在阻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不许用明火加热,并严禁靠近火源,用后必须立即封好口。

2.4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2.5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贮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离不够,如: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使用长久存放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放入试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钾溶液1毫升,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2.6化验室及试剂室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在合格范围内。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电闸,然后用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2.7本化验室常用易燃物质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二硫化碳等。 3使用毒品时,应注意的如下安全事项:

3.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这些气体是: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碘、二氧化硫等。

3.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

3.3实验结束后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含毒物废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收集至指定废液瓶中,定期交至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3.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

3.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脸部扇动嗅之。 3.6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1接触菌种的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专用工作服,必要时进行脸和眼睛防护。操作结束时,脱下工作服并放于规定地点,定期洗涤消毒。

2废弃的菌种和菌液及被污染的材料和器皿,应经高压灭菌处理(如121℃ 30分钟);遇有传染性污物污染桌面或地面时,用干毛巾吸干,将消毒剂倒到毛巾上,一段时间后将毛巾移出污染区域,先后以消毒剂和酒精清洗被污染表面。对被污染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操作中如被污染物刺伤、切割伤或擦伤时,受伤人员立即用流水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进行皮肤消毒,必要时去门急诊进行相应处理,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完整的医疗记录

4外表皮肤破损者,要避免破损处直接接触菌种或菌液,以防感染。

化验室药品管理

化验室药品管理规定

化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化验室管理

化验室药品试剂管理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浅谈药品生产企业化验室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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