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会计及临柜业务四十禁

发布时间:2020-03-03 10:25: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及临柜业务四十禁

严禁:

一、挪用、侵吞、盗窃银行或客户资金,隐匿存款;

二、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使用银行废止印章;

三、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虚增存款、调剂库存;员工个人卡(账)与企业账户发生资金往来;

四、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

五、代客户领取密码函、密钥、网上银行设备等;

六、私自代客户保管银行存单/折/卡、网上银行设备、密码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印章和贵重物品;

七、代客户开立账户,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代客户办理电话/手机/网上银行业务,代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

八、伪造、变造、篡改会计账薄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编造假账、假表、假数据信息;

九、伪造业务协议、业务凭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或擅自对外出具资信证明、担保承诺函等;

十、虚假作废或虚假遗失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

十一、签发空头银行汇票、本票,办理空头汇款,开立虚假信用证;

二、柜员办理本人业务;

十三、私自以客户名义或虚拟名称开立账户;

四、为借用、出租、转让账户提供便利;

十五、私自处理现金差错以及长款私拿、短款自补、以长补短;

六、对外收取的各类款项,不入账或入账外账;

禁止:

十七、违反不相容岗位管理规定混岗操作办理相关业务;

十八、工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单人执守现金区;单人滞留网点;

十九、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个人名章、业务印章、印鉴卡、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且在本人视线范围除外);

十、未执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金库门密码、钥匙未分人保管、平行交接; 二十

一、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二十二、将个人名章、操作员号、密码交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员号、密码进行业务操作;

二十三、已调离柜员或停用的柜员号不及时注销;

二十四、未按规定交接、保管凭证、票据;银行内部传递的凭证、票据由客户传递、自带;

二十五、违反规定领缴、使用、保管、作废、销毁及遗失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印章、密押器、支付密码等各类会计重要物品;

二十六、在空白重要凭证及有价单证上预盖各类印章;

二十七、未做到“先记账后付款、先收款后记账”;现金长短款,未当天列账反映; 二十

八、柜员未经批准擅自请(休)假,柜员请(休)假前未按规定办妥现金、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及业务用章交接手续;

二十九、营业终了,未做到帐实核对、日清日结、上锁寄库,办理交接;

十、违反规定开立、变更、撤销客户账户或违规开立、使用或撤销内部帐户:

(一)开户前不核对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原件,不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

(二)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

(三)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

(四)企业销户不回收并统一登记销毁重要空白凭证;

(五)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

(六)其他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十

一、违反上门服务规定,未经审核、未签订协议开办业务,未执行及时入账等规定; 三十

二、违规办理账户查询、冻结、解冻、扣划;

三十

三、违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一)未按规定程序审查票据、凭证、密押、预留银行签章、证明等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

(三)受理客户主动付款业务时先签回单后记账;

(四)未按规定办理各项票据挂失、止付通知业务;

(五)违规冲账、抹账;未按规定对抹账、错账冲正交易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违规使用过渡性科目;

(七)压票或未按规定退票;

(八)其他违反支付结算规定的行为; 三十

四、违反自助设备操作规定:

(一)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同一人管理,以及钥匙、密码不坚持平行交接和密码交接后仍延用原密码;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未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

(二)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

(三)清、装钞后不与会计账务核对现金情况;

(四)加钞完成后未经测试即对外营业;

(五)未按规定为客户办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的领卡以及过期卡片的销毁手续;

(六)在没有视频监控或监控不清晰、全覆盖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

(七)未按规定调阅自助设备现金工作区域的监控资料;

(八)其他违反自助设备操作规定的行为; 三十

五、违反对账规定:

(一)系统内往来、同业往来、辖内往来、人民银行往来等业务未按规定对帐;

(二)未按规定对上门服务客户及其他客户对帐;

(三)擅自变更对帐方式、降低对帐频率、缩小对帐范围或合并、取消对帐种类;

(四)未按规定审核对账回执;

(五)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

(六)对公记账人员制作打印银企对账单,参与对账;

(七)未达账未逐笔核实并查明原因;

(八)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返原岗处理;

(九)其他违反对帐规定的行为;

三十

六、未按规定的频率、方法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换人清库;

三十

七、违规利用客户的银行账户密码等关键信息;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三十

八、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三十

九、本人或强令、指使、暗示、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派驻会计主管独立履行职责;

十、未按规定办理业务且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真实信息。

临柜业务

临柜业务管理办法

农行 临柜业务要素管理(试题)

银行临柜业务中的投诉案例及分析

单人临柜工作总结

商业银行临柜风险

银行临柜报告

暑期中国交通银行营业部临柜业务实习报告

第3章 临柜业务要素管理(试题)

临柜业务操作风险的问题与建议

会计及临柜业务四十禁
《会计及临柜业务四十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