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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发布时间:2020-03-03 00:17: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实施细则(试行)政策问答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政策依据?

为认真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发〔2017〕3号)精神,更好的全面落实《葫芦岛市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6〕33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柔性引进人才的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6〕34号)各项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引进人才工作机制?

葫芦岛市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进行。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引进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引进以及《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人才引进工作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组织部牵头负责完成,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引进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开发区(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引进的聘期内的各类人才(包括柔性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

四、引进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

在人才引进政策中的资金投入和使用上,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中的主体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岗位津贴、购房租房补贴、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创新团队资助由用人单位和同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承担70%,财政承担30%。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才:

第一类领军型企业人才 第二类创新型科技人才

第三类高素质专家型人才 第四类国际高层次人才 第五类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

六、申报认定条件有哪些?

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具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创新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合同(协议),

每年服务时间不得少于9个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柔性引进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符合葫芦岛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标准。

七、认定高层次人才流程有哪些?

(一)发布公告(每年3月初)。

(二)申报材料(每年3月中旬-下旬)。

(三)组织评审(每年4月上旬-中旬)。

(四)上报审核(每年4月中旬-下旬)。

八、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和创新团队的认定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创业人才(团队)和创新团队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与内资控股企业合作创(领)办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或团队。

第二类高层次创新团队

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内资控股企业的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九、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和创新团队的申报程序条件?

(一)申报主体。用人单位是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主体,负责推荐引进人选及相关项目;

符合条件但尚未有承接单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扶持项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和产业化潜力。

十、组织评审有哪些流程? 1.受理。

2.初审。

3.现场考察。 4.评审答辩。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就项目总体情况、是否扶持、扶持额度等形成书面的项目评审意见。

十一、评审内容是什么?

1.项目综合技术指标的水平、先进程度、关键技术是否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具有重大创新;

2.项目投入的经济可行性和投入风险;

3.项目产出的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效益,以及对促进我市技术进步的作用等;

4.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及竞争力。 十

二、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情况?

(一)审核公示。市委组织部综合评审意见,形成推荐引进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将拟引进名单及项目情况向社会公示。

(二)资金拨付。扶持资金采取后补助或事前立项拨付启动经费事后验收拨付后续经费的方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市委组织部签订《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金任务书》(附件5),扶持资金以项目管理的形式,明确扶持项目相关研发及产业化目标,规范资金的使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按项目合同书及相关拨款凭证按规定将扶持资金分期拨付用人单位的账户,首期拨付扶持资金额度的40%,其余视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十四、财政资助有哪些?

(一)各级财政优先保证人才资金投入,设立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鼓励支持引进人才单位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二)引进人才(团队)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并在我市完成企业注册后,可优先申报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三)引进人才(团队)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

科技研发项目的,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后,在申报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

(四)对企业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特邀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五)企业新设立的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开发中心,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中心的,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40万元的资金扶持。

十五、税收优惠有哪些?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成果、项目或产品在我市创业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六、金融支持有哪些?

(一)探索建立各类创业众筹平台,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风险投资机制。市政府设立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新创业项目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各类风投创投资金积极参与投融资发展,全力支持引进人才创新创业。

(二)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创新创业项

目,可由市创投机构采用股权投资方式优先给予支持。成功吸引权威部门审核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可由人才创投基金提供300-1000万元配套投资。

(三)在创新创业项目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初期,需申请流动资金融资且抵质押担保不足的,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创新创业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为其量身定制贷款产品,提供信贷支持。

(四)经过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项目,我市各金融机构可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银行授信和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且在规定的贷款费用之外不另收取附加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标准是什么?

(一)租房购房。引进人才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住房货币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解决。引进人才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二)租房补贴标准:

1.第

一、二层次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2.第

三、四层次人才不超过120平方米; 3.第五层次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三)租房补贴。以租住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按补贴标准,发放三年租房补贴,一年一补。租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按所在地市场住宅平均月租金确定。

(四)购房补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自住的,按照《关于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6〕33号)规定的标准,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十八、如何办理住房补贴?

(一) 租房补贴办理程序。

1.租房补贴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后,由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合同》(附件7),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向申请人发放租房补贴,同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提供相关资料: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证书》;

(2)租房申请报告及《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6);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劳动)合同;

(4)经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

(二)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人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的

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核定申请人购房补贴资金,并通知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合同》(附件8)。购房补贴合同一式六份,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房地产登记部门。

2.提供相关资料: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证书》;

(2)购房申请报告及《葫芦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6);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劳动)合同;

(4)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权利人或者买受人为申请人);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 (6)用人单位担保文件。

十九、住房补贴的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购房补贴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核定的购房补贴30%部分拨入市委组织部基本账户,再由用人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领支付申请者本人;剩余70%补贴市

财政部门在5年内等额纳入预算,由市委组织部拨至用人单位支付申请者本人。

(二)引进人才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单位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引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我市最高限额的两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

(四) 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10年的,所购房屋产权可以转让;在本市工作未满10年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暂缓登记。

(五)引进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间有如下情况: 1.离开原用人单位的;

2.无正当理由空置6个月以上的;

3.擅自将承租的人才住房转让、转租、转借、调换的; 4.不符合承租人才住房其它情形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暂停发放其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同时抄报市住房登记机关备案。

(六)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要建立引进人才住房档案,记录住房保障实施情况:包括租房补贴发放月数、金额,购房补贴领取情况,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商品房购买情况等。引进人才住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纳入人事档案备案管理。

十、配偶就业如何安置?

(一)引进人才配偶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

1.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公单位),愿意到我市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及人员配备情况,拟定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

2.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意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引进人才接收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就业安置工作申请,根据本人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和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由市编制部门牵头,统一调配安置。

(二) 鼓励引进人才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创业者可按相关规定享受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优惠政策。引进人才所在单位要积极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

二十一、子女入学办法是什么?

(一)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校办学资源实际等,在其父母居住地辖区内,按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并转接学籍。

(二)引进人才子女非我市户籍的,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高中毕业后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享有与我市户籍初中

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对符合加(降)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执行。

(四)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按参照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根据本人意愿和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省学业水平考试及高考报名条件等,在其父母居住地辖区内普通高中安排就学。

二十二、子女入学如何办理?

(一)申请入学和转学办理程序:

1.非我市户籍子女申请转(入)学的,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由服务单位向其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转(入)普通高中的,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落实,办理转(入)学手续。

(二)申请转(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盖转出校公章)、转(入)学联系表;

4.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我市户籍子女,须提供我市居住证。

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要具备我市的全家户籍(随父〈母〉落户我市),不得单独立户、不得挂靠,并在规定时间(在高考报名开始前一年)内将学籍转入我市普通高中。

(三)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中途插班就读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意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十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享受哪些服务?

市公安部门负责为引进人才开通办理落户事宜的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解决引进人才的落户问题。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全市引进人才优诊待遇、建立人才健康档案,为引进人才就医提供个性化服务。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续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引进人才的保障水平。

建立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联系人才的工作机制,通过与创新创业型人才结对子、交朋友,及时破解制约人才发展的各类瓶颈问题。

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试行)

安徽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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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葫芦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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