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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6: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化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保持地面、墙壁、窗台、衣柜等清洁干净;不准有垃圾和破旧物品;不准有卫生死角,查有一项不符,罚责任人100元。

2、化验室内物品摆放有序,不准乱堆乱放;桌面、工作台不准摆放无用的报表资料(只允许放置电脑一台,文件筐一个,电话机一部)不准存放与岗位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私人用品(包括暖壶,水杯等)。查有一项不符,罚当班人100元。

3、化验室分析室、配药室、高温室、仪器室各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如有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

4、化验室门窗玻璃要保持清洁、完整,已损坏的要及时协调进行补装;不准有积灰、污垢;不准乱涂乱画;查有一项不符,罚责任人50元。

5、实验前后,滴定管调零时的试剂不得直接滴到实验台及地面上,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滴定管及各药品发现一次漏液考核责任人50元,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不得残留试剂、药品,否则罚责任人50元。

6、下班前,务必将本岗位所负责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包括实验台面、抽屉、门柜、地面、窗台、水池等,不得留有垃圾或其他杂物,否则罚交班人50元;物理组、分析组必须在实验完毕后及时对所辖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否则罚责任人员50元。

7、只允许在卫生间、水桶内淘洗墩布,不准在实验水池淘洗,不准将墩布的水滴在走廊内,否则罚责任人50元。

8、本岗位范围内的照明设施保证完好,不得损坏、丢失;不准出现长明灯、“有灯不亮,有灯口无灯泡”的现象。查有一项不符,罚责任人50元。

9、在公共使用的环境卫生区内,称样和做样完毕后,做样人必须及时清理所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撒落在天平内的试样)及室内卫生,否则处罚50元,称样完毕后及时清理工作台面样品,不准将留样瓶,存样托盘放置在工作台面上,如有不符考核责任人50元。

10、各岗位的垃圾必须及时倒至水房垃圾桶,不准随意放在化验室角落,楼道内或其他地方,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1、化验室各抽屉柜子由专门责任人负责,柜子内保持清洁整齐,不准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件,抽屉内物品保持摆放整齐,抽屉外标明放置物品,不准放置与标识牌不符的物品,以上如有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

12、化验室各科室严禁吸烟,如有违反考核责任人500元,发现烟头无人认领考核所有吸烟者500元。

13、化验室文件筐标识必须清晰明确,如有模糊不清或放置文件与标识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化验室各室花卉由专人管理负责,如有管理不善考核责任人50元。

16、化验室各科室需要现场取样,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如有违反考核责任人50元。

17、各组人员做样期间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正确操作,接触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如有违反考核责任人50元。

18电气或其它特种作业时必须联系电气当班人员进行操作,擅自处理着考核50元。

化验室安全生产职责

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阐述岗位员工负有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做好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岗位工安全生产职责

1.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认真检查本岗位的机器、设备、工具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安全可靠。

1.3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的劳保用品,发生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

1.4值班人员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班组在交接班时的记录。 1.5值班人员每日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配备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1.6对于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品、消防器材等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进行操作。

1.7兼职安全消防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违反消防安全操作的处罚办法

2.1岗位工在交接班时,接班员工必须穿戴好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允许上岗,未按规定执行,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罚款50元。

2.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到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凉鞋、裙子,长发必须盘起放入帽中,不准围围脖、穿大衣上岗,工作服必须系好扣子,不得穿破损工作服,未按规定执行,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负责人罚款50元。

2.3任何岗位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岗者,除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外,所在班组负责人罚款50元;累计两次酒后上岗者,除了兑现罚款外,并立即退回质技部。

2.4严禁挪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及灭火器材,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罚款50元。

2.5对于仪器、设备的操作,未按《化验室岗位作业指导书》和《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上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罚款50元;凡累计两次违规操作,除了加倍罚款外,并立即退回质技部。

2.6化验室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或火灾事故,撤销班组长职务或降级使用,将事故直接责任人退回质技部。

2.7完成化验室全年安全目标,按《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规程总则:各岗位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岗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要求,不得违反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和修理仪器设备;非电气岗位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对于新上岗员工的培训将以师带徒或公司集中培训的两种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必须有详细的培训记录,新员工必须经公司或化验室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无论什么情况下,岗位员工都应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规程细则

2.1化验室各个岗位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所用的仪器必须洁净不得有残留物,在清洗玻璃仪器时,必须做好保护工作以免被割伤。

2.2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及吃东西,不准用试验器皿做茶具和餐具,不得用嘴尝味道的方法来鉴别未知物,离开化学分析室后应立即洗手。

2.3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注意各种危险警示牌,并懂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所表达安全信息的含义,不得有轻视和忽视危险警示牌所表达的指示。

2.4在岗员工必须穿戴好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凉鞋、裙子,不准穿戴丝巾等装饰服饰,有长发者必须盘起放入帽中。

2.5在岗员工在取样和制样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有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于取样场所的照明和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各班组长,以便对于存在的问题,班组长能够及时联系相关工段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2.6在岗员工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7禁止任何与检验无关的人员靠近和接触仪器设备,不经过允许不得进入各检验岗位进行学习等其他的行为活动。

2.8任何岗位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有睡岗行为,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若违反此项规定将按公司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2.9日常检验工作中,除必须的检验工具外,操作平台、地面不得乱堆乱放杂物,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残留药品,做到随时使用随时清理,以防将人员绊倒、滑倒以及被药品烧伤。

2.10使用手推车、三轮车、自行车时,必须慢行并注意来往人员、车辆及障碍物。

2.11严禁挪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对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有挪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人员和行为将按照公司的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12各个岗位的门、窗、用水及用电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有损坏的,必须在损坏的当天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修复,不得拖延。

2.13对于高温设备在使用时不得与易燃、易爆、精密仪器等物品在同室操作,对于具有腐蚀性的物质不得直接放到高温设备以及由金属制成的设备内,使用时必须做到人在时方可起用高温设备,无人时应停用高温设备。

2.14从高温设备内取出的高温物体,必须先放在石棉网或瓷盘等耐火材料上冷却,不得与易燃、易爆的物体接触,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到干燥器中冷却,而后才可以进行称量工作。

2.15校验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仪器设备的校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仪器设备的校定规程。

2.16各在岗员工对于本岗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2.17化学试剂的选用和使用必须根据化验室具体的使用情况进行选用和使用,药品的使用必须做到现用现领的原则,使用时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3、急救与事故处理

3.1身上或手上沾有氢氟酸时,应立即用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甘油和氧化镁混合药剂2:1涂抹后包扎好;若疼痛时应立即用饱和硼砂溶液或水与乙醇的混合溶液浸泡,并去医务室进一步处理,以免其腐蚀皮肤,造成严重灼伤,并引起溃烂。

3.2如果中毒是由于吸入毒性蒸汽或气体,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开现场,移至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或给予氧气,或令其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如果中毒是由于食入毒物,首先要立即饮大量温水洗胃,采用舌根刺激的方法,直至呕吐物中基本无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剂(生蛋清液、牛奶、淀粉糊、桔子汁)。

3.3当眼睛里溅入大量的腐蚀性药品时,应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但注意水压不要太大,以免眼球受伤,待药物充分洗净后再到医务室就医。

3.4当眼睛里进入碎玻璃或其他固体异物时应闭上眼睛不要转动,立即到医务室就医,绝对不要用手揉眼睛,以免引起更严重的擦伤。

3.5浓酸或浓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钠溶液(2g/100ml) 或乙酸溶液(3%—4% v/v)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务室就医。

3.6火烫伤使皮肤发红时,要用酒精棉花涂擦或浸在冷水里,至不觉疼痛为止,起泡时应用红汞或4%高锰酸钾涂抹,不要弄破水泡。

3.7在高温环境下,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胸闷、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略有升高等都是中暑现象。抢救措施:对于先兆及轻度中暑人员,应立即离开高温作业现场,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饮用清凉饮料;对于重度中暑人员应迅速采取降低体温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3.8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从触电者身上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

3.9对于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品、消防器材等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进行操作。

3.10对已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的检查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进行操作。

检验复验制度

1、各检验岗位人员负责异常数据和质量控制临界指标值的通报和复验工作。

2、组长负责复验数据的整理工作,同时向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物检组长师负责与上级质检机构进行出厂水泥复验的联系工作。

4、质量控制中检验异常数据和临界指标值的复验

4.1控制组简分人员在试验中出现异常数据或临界指标值时,及时把情况汇报给当班质量调度,并立即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记录在当班原始检验记录的备注一栏中。

4.2分析、物理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数据或质量指标临界值时,及时汇报组长,由组长安排进行复验,并把情况汇报给质量管理人员,复验结果分别记录在相关的内部试验台帐上。

4.3质量管理人员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与质量调度或组长联系,安排岗位人员进行复验。

4.4复验结果如不超出允许误差值,以第一次试验数据为主,否则进行再次复验,取两次相近试验数据平均值报出。

4.5对同一样品两次检验结果超出重复性试验允许误差值,按奖金考核条例进行扣罚。

4.6对同一样品两次制备检验结果超出原结果的10%,按试验超差处理。

5、出厂水泥质量指标复验

5.1某编号水泥出厂后,用户对质量提出异议时,为了进一步核准该编号的质量指标,用该编号水泥的封存样品进行复验。

5.2当用户要求现场取样时,化验室派人与用户共同在现场取样三份,其中两份由用户和化验室带回各自实验室进行检验,第三份封存后共同送省级以上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复验。 5.3复验结果以一次为准。

水泥抗压、抗折夹具管理规定

1、物理组组长负责向物资供应部提供水泥抗压、抗折夹具的采购计划,组织夹具的检定和试验对比工作。负责水泥强度标准样品的制备工作。

2、物理组长负责新购入夹具的检定,定期组织物检人员进行夹具的强度对比试验。

3、物理组每年初根据夹具使用情况,向物资供应部提供水泥抗压、抗折夹具的自购计划,在自购计划中要注明夹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指标。从而保证夹具使用的统一性,以及检验数据的一致性。

4、新购入的夹具,由物理组按编号进行新夹具与标准夹具的28天强度对比试验,样品采用“水泥强度对比标准样品(P.I52.5水泥)”,每个夹具强度对比数据不能少于4组,样品对比结果填写在《水泥抗压、抗折夹具强度对比台帐》中。

5、使用中的抗压、抗折夹具,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与标准夹具的强度对比试验,成型时间安排在第五个月1—3日进行,样品采用“水泥强度对比标准样品(P.I52.5水泥)”,每次对比数据不能少于8组,并与当日完成成型 。当28天抗压强度对比相对误差达到2%时,由物理组长选择更换新夹具的编号,并负责填写《更换新夹具的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要对新旧夹具的强度值进行说明,经化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新夹具。

6、物理组长建立夹具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夹具出厂检定合格证、《更换新夹具的申请报告》,夹具管理档案要长期保存。

7、更换下来的旧夹具由物理组长进行妥善保管,可根据情况统一组织进行修复、再利用或处理。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水厂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中材水泥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化验室)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水泥部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介绍

化验室化验项目操作规程

化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化验室安全

第二章:化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化验室取样制样操作规程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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