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电视台“星工场栏目”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一、背景与远景——利用资源、传播文娱
合理利用甲、乙双方现有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开办企业、商家、文娱群众互动多赢的“星工场栏目”让企业商家有更多、更有效的电视互动节目来与准消费者有效传达其宣传内容、让市人民群众看到更丰富、更精彩的电视文娱节目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样分周、月、季、年有计划的策划多行业、多品牌、多文娱的综合性电视栏目,不但在电视上传播、黄金广告(液晶电视、DM、大巴车内、网吧视频)、户外电子大屏、楼宇电视的同时还可以用同样的理念去运作户外互动活动,为栏目增加更多的经济收入。即立足电视、其它多种视频广告、展演活动整和营销推广,让更多的广元企业商家、人民群众喜欢我们广元自己的互动“星工场栏目”。
二、意义与目的——发展展会经济,传播多彩文化,沟通产销、促进流通
我们不但要给企业商家构建展览、展示、展销的平台,还要给大众“文娱”搭建一个竞技舞台,通过栏目组对不同赞助企业的策划和大众“星工场栏目”有机的结合,让栏目不但有经费支持,还有亮点夺彩节目与其它电视栏目形成鲜明的对比。我们现在所拟定的话题应该是政府、广电局、企业商家、大众文娱、电视观众、消费者等多种群体喜欢的事业,只要精心策划,实战运营,该“星工场栏目”办好后可改变广元人民只喜欢看其它省市“文娱”节目,而不关注广元电视台的相应节目的局面,让全市人民不论性别、年龄、艺术门类即有“才艺”的勇敢者、挑战者“竞技擂台”比武,让栏目“天天有新闻”、“周周有亮点”、“月月有热点”“年年有热门”等活动,生动形象的传播企业、产品、知识,互动文娱、让更多的消费者轻松接受所传播的广告信息。
五、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方即电视台“广告中心”负责其栏目制作、演播、录播、直播、摄影、摄像、,器具设备
使用和相关技术人员分工、栏目时段占用、整合利用广播电视局等资源同步宣传推广“星工场栏目”相关动态与招商、回报等相关工作。
2、乙方“策略王”负责寻找“星工场栏目”相关赞助和经费,代理甲乙双方所有媒体策划运营增收创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灯光、音响、舞台、气膜等展演设备),培养营销推广人才,想尽一切办法维持“星工场栏目”正常运营。负责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同步宣传推广“星工场栏目”相关动态与招商、回报等相关工作。
3、甲、乙双方合作分配按“星工场栏目”总赢利收入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合理分配(双方所有资源共同运营所收获的赢利),双方现有资源整合利用不计入成本,共同策划确定相关实施方案,相对独立完成的项目赢利不参与分配,若牵涉现金投资则按比例合理投入,资源互换、荣辱利益共享、责任公担。
六、本协议一式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自签字日起长期生效,若其不周详之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移交法院裁决。
备注:另外一种合作方式则为乙方支付()元/年购买广元电视台影视文艺频道
()时段()分钟用于星工场栏目策划运营,于此同时甲方负责在广元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宣传推广该栏目与重大活动,乙方自负盈亏独立经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