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分单规章制度
一、接待条例
1、接待客户顺序以排轮制度为准,接待主任上前接待必须详细询问之前是否有来过。
2、接待客户以来客登记为准,必须以客户真实姓氏或全名,有效电话为确认依据,自己客户自己追踪,如果超半个月没有做回访,视为放弃该客户。
3、楼盘电话由值班人员接听,如值班人员不在时,其他销售主任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客户应邀上门的,按现在接待顺序接待。
二、分单条例
1、本公司存在二接待。
2、新客户来访,则以找谁由谁接待,否则按规定见客表排轮见客,独立完成整个谈客过程业绩属人个所有。
3、已成交(包括下定金)客户来访,则由原主任接见,如原主任不在现场时,按排轮顺序其他销售主任友情接待。
4、未成交老客户来访,如未指定哪位主任接见或因原接待主任不在现场时,必须打电话给原接待主任,如原接待主任不能赶回现场时,则按排轮顺序见客,业绩平分,如原主任正赶来现场,则按排轮其他主任友情接待。
5、两个客户属同一批客户时,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女,直系关系两个主任业绩平分,追踪时间为半个月内。
6、按待新客户时,同时有未成交老客户来访,谈客主任不得以任何
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新客户,则按排轮顺序其他主任上前接待(除非客户愿意等待的情况下,)
7、已成交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过来,如有找之前接待主任视为原销售主任的客户,反之按排轮接待,成交业绩与原主任无关。
8、在销售主任接待客户时,其他销售人员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9、严禁抢客户现象,发现抢客户行为,对其发出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取消销售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金额处罚。
10、发生客户分配纠纷,不能自行协商的,由经理协调工作。
《售楼部接待分单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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