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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镇政策公开宣传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06:03: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塘示范镇相关政策的说明

中塘镇于2010年8月被天津市政府批准为第四批示范小城镇试点项目,几年来,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始终把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的推动好中塘示范镇的开发建设,现就有关政策简要说明如下:

一、中塘示范镇概况

中塘镇现辖24个行政村,总人口4.73万,总户数1.57万户,中塘示范镇项目区划分为建新出让区和还迁安置区。其中建新出让区规划占地413.12公顷,还迁安置区规划占地172.54公顷(东区106.75公顷,西区65.79公顷),建设农民安置用房及非经营性公建总面积188万平方米(东区120万平米,西区68万平米)。

二、宅基地换房的背景

1、原村庄占地规模较大,建筑容积率低,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散乱。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农村现代化进程。

2、为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中塘示范镇成为天津市第四批试点单位之一。

3、通过宅基地换房,可以解决制约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和资金两大难题。

三、宅基地换房的两个平衡原则

一是土地占补平衡。中塘示范镇项目规划占地面积990.51公顷,(约14857.65亩)。其中建新安置区规划占地172.54公顷(约2588.1亩),其中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116.96公顷(约1754.4亩);建新出让区规划占地413.12公顷(约6196.8亩),其中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279.81公顷(约4197.15亩);还迁区和出让区共占用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约5951.55亩。

因农用地及未利用土地无法进行还迁区楼房建设及出让区的土地开发,需对17个村庄及12个驻镇单位的平房及地上物(404.85公顷,约6072.75亩)进行拆除,将宅基地土地改造成农用地,把拆除村庄复垦腾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填补还迁区及出让区占用农用地及未利用地,从而实现本镇域农用地的规模不缩小,质量有所提升,实现了土地的占补平衡。

二是建设资金平衡。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确定“天津泰达中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中塘镇示范小城镇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开发、土地整理、贷款偿还等工作,经测算示范镇总投资约127亿元,包括农民安置用房和公建工程建安费、基础设施工程、土地整理及复垦费用等。由泰达中塘公司自筹资金约41亿元,银行贷款约86亿元,通过对出让区的开发建设,所有收益填补还迁区的楼房建设成本,从而实现资金平衡,与中塘镇政府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目前示范镇还迁区建设投入约4亿元,由于泰达公司认为难以实现资金平衡,已多次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从而影响了示范镇建设速度。中塘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用于垫付农民搬迁补贴、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和完善社区配套设施等资金近7000万元。

四、中塘示范镇房屋置换基本原则

按照市政府对示范镇工作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住房标准不低于人均25㎡。镇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在充分满足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据土地占补平衡、资金平衡的原则,对全镇宅基地面积、每户的基本信息、人口总数及人员构成、东西项目区占地面积、可出让土地的地域位置及面积、地上物拆迁补偿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论证及测算,中塘示范镇住房标准人均30㎡,其中无偿享受楼房面积最多10㎡,置换楼房总面积为房屋应置换面积与人口无偿享受楼房面积之和。中塘镇整体宅基地置换面积约100万㎡,公建面积及无房户购房面积约40余万平米,在此基础上,再给予人均无偿享受楼房总面积约40余万平米,总建筑规模面积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188万㎡建设指标内。

五、中塘示范镇宅基地换房的其它问题

1、关于《中塘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办法》政策的制定问题

按照市政府要求,中塘示范镇宅基地政策制定的主体是中塘镇政府,“一镇一策”,全市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塘镇党委、政府结合全镇实际,参考兄弟区县街镇的经验与做法,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力求最大限度满足全镇村民的需求,研究制定了中塘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办法。

2、关于《中塘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办法》政策的执行问题

示范镇试点建设是针对农村、农民现有宅基地换取小城镇住宅,享有“土地挂钩试点”政策。镇党委、政府几年来已在全镇深入贯彻,十九顷村作为最早提出申请示范镇建设的村庄,在推行《示范镇宅基地换房办法》时,严格按照“六步决策法”,履行了相关民主程序的基础上推动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户代表同意率达到95%以上。

3、关于在置换办法中无房户的问题

由于中塘镇自90年代开始不再批准宅基地建平房,至今出现了部分没有平房的户,镇党委、政府充分考虑这部分村民的利益,能够享受到示范镇政策的实惠,规定了符合相关政策的无房户按调节价购买房屋。

六、原楼房化期间的遗留问题

原大港区委、区政府在2002年实施楼房化期间,制定下发相关政策,各村结合政策履行了相关的民主程序,与现行的示范镇政策没有关系。如果村民认为在政策执行中有违法违规问题,可到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在实施示范镇建设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充分考虑全镇广大群众的利益,力求通过示范镇建设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最大限度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希望全镇广大群众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参与中塘示范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家乡的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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