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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0:15: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电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杜绝无证操作,预防不安全操作现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大容各发电分公司。 2.管理职责

2.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开展取证培训工作。

2.2 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领证、证件保存等管理工作。

2.3 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各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特种作业范围

主要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作业(气割)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3.2.1 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学习满一年的员工可申报考核发证。 3.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3 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操

1 作技能。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3.3.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复审的组织工作。

3.3.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

3.3.3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包括: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原理;设备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设备的作用与使用方法;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和技术;设备维护和保养的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判断与处理方法;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等。

3.3.4 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根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的基本要求确定。

3.3.5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3.4 各分公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3.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

3.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使用部门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7.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3.7.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2 3.7.3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3.8 凡在站内施工的外包工,零时工等均应按此办法执行。 3.9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3.9.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3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3.9.2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7)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9.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技术生产部主任)职责

4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 3.9.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安全专责)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抓好对新员工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的检查,让其了解电站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4)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5)确保司焊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6)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7)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8)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3.9.5 分公司经理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6 制度的贯彻执行;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

(3)督促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整治存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5)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处理违章者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3.9.6 运维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教育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4)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5)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和协助调查处理。

3.9.6 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7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5)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容器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3.9.6 起重专责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易损构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认真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起吊,严密注意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8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2)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3)对于焊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5)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6)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7)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4.1.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设施等

9 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市特检院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4)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4.1.3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2)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仪”三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3)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4)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5)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

10 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4.2.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4.2.5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

11 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2)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3)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4)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值长汇报。

(5)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4.2.6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12 4.2.7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1)工作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

(2)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或《规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设备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5.附件

5.1 本制度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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