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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

发布时间:2020-03-02 06:57: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社会保障的定义: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首次公开使用了社会保障概念。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费城宣言》,国际组织开始正式采纳社会保障概念。2.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3.《贝弗里奇报告》中确定了战后英国福利体系重建的4条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满足最低需求原则、充分就业原则、费用共担原则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5.从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和综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6.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的。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从而中断收入仍能享有基本生活;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公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的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眷属,以及因维护国家或社会利益,从事公务活动而致使生命或健康受到损害的人员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7.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国民保险、国民医疗保健服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8.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与存在问题:特点:全民保障、各种保障待遇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政府统一管理,全国最高领导机构是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问题:社会保障支出增长过快,财政不堪重负、高福利容易养懒罚勤、高赋税影响了企业的竞争活力、社会保障的服务管理机构臃肿,效率低下。9.养老保险制度:1984年,中国各地开始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0医疗保险制度:1988年中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1.失业保险制度:1986年开始,中国逐步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为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2.工伤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开始对工伤保险进行改革。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13.生育保险制度:1988年以来,中国的一些地区开始进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

14.关于社会保障住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以社会公平为基本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均衡发展为基础,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以依法治国为目标,加快社会保障立法的进程。

第二章 社会保障理论1.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最早出现在17世纪的英国2.在社会保障领域又出现了“第三条道路”学派。新老自由主义学派、民主社会主义学派以及“中间道路“学派,可以说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中最为活跃的三大流派。3.民主社会主义学派提出的收入均等化、福利社会化、就业充分化、国有化等主张,在福利国家广泛推行高标准、广范围、多项目的普遍福利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从而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的检验。4.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特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其研究的核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最显著的特征。);理论研究内容逐步扩大并系统化;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研究对西方社会保障模式的演变产生了导向作用。5.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对社会保障理论进行了研究,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因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及劳动者经常处于遭受损失的意外和危险之中,因此国家有必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2、阐明保险基金的来源。无论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注意社会,保险基金都来源于社会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

3、阐述社会保障的分配。社会保障的规模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因此社会保险分配要遵循适度原则,既然体现社会保障的功能,又不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4、阐述社会保障是功能。社会保障有两大职能,一是分摊风险造成的损失,二是补偿风险造成的损失。

5、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质。社会保障属于分配范畴,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是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具有社会属性。第三章 社会保障基金1.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单位及个人统筹而积累起来的专项基金,当受益人出现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时,提供给他们一定的社会物质帮助2.国家财政拨款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可以概括为三种方式:直接拨款实施社会保障项目、承担社会保障运行费用、实施税收优惠3.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基金的共担性、基金的共济性、基金的公益性、基金的强制性、基金的保值性、基金的监督性。4.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新途径:开征社会保障税、发行社会保障专项国债、有偿转让部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发行社会保障彩票5.社会保障基金的类型:DB型现收现付制、DC型完全积累制、混合型6.国际经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三种模式:完全自由的零售市场模式、间接投资模式、国际计划模式。7.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模式:审慎性监管模式、严格的限量监管模式8.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股权投资、转化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进行国际投资、开拓海外股权投资市场

第四章社会保险制度1.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内容:含义:社会保险制度是同近代工业化社会相伴而生并在西欧最早出现的一种制度,是现代化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引人注目、发挥作用最大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各种制度的总称。2.社会保险的特征: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3、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组织。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来实施。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在于:

1、实施范围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在一定时期内只在法定范围内实行,如我国目前主要在企业职工中实行,保障对象主要是劳动者;社会保障始终在全社会范围实行,保障对象为全体国民。

2、职责不同。社会保险是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劳动机会的劳动者承担生活保障责任,职责只限于补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收入损失。社会保障则是以保障整个社会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己任。

3、分配原则和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分配和劳动者对社保基金的贡献直接相关,待遇给付适当考虑劳动者的原有收入水平,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大多数情况下是国家或社会对国民的单方面援助,待遇给付不考虑受援者原有收入,保障最低生活需要。4.社会保险的功能与意义:功能: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进劳动者体质;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为社会、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生活、实行收入再分配,适当调节劳动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意义: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推进劳动制度改革;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启动失业机制,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5.德国是世界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6.社会保险制度源于德国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作用: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思想因素。7.社会保险产生的主客观条件:主观条件:指人们的社会保险需求意识的产生和不断转变与深化。客观条件:劳动危险的客观存在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危害程度;社会经济发展是实现保险的经济基础。8.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区别: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的差异;经营管理的主体不同;经营原则和实施的方式不同;保险覆盖面不同;保险费的负担原则与保障水平不同;保险基金筹集的方式和水平不同;立法范畴不同;舆论监督的差异性。9.社会保险制度模式:投保资助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国家统筹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全民福利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强制储蓄型的社会保险模式10.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覆盖面问题;管理体制问题、社保基金问题、社保法律问题11.中国特有的筹集模式—部分积累制。第五章 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概念: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1、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的具体形式有以下三种:一是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与劳动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与投保对等的原则,即要求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必须以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为条件;三是享受养老金待遇与工作贡献相联系的原则。

2、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养老金是老年人退休后的主要经济来源,养老金必须能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此外,养老金还需要随物价上涨自动提高或者不定期调整,以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受经济波动影响。

3、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随其他社会成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3.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

1、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由年老而导致的无劳动能力是一种确定性的和不可避免的风险,而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2、养老保险是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需要的。每一个人都会进入老年阶段,这是客观规律,年后后健康和经济问题都会逐步增加,需要由他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获得生活的保障。

3、养老保险是社会运行和发展的需要。社会物质与精神文明是一代代创造发展的,没有上一代人的贡献,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享受社会保障是老年人应有的权利。

4、实行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代际接替及协调发展。养老保险有利于减轻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有利于年轻人的发展。4.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往往与一国实行的养老保险类型有关,也与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关。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给付条件都是复合型的,即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条件,才能享受到领取养老金的权利。这些条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1)年龄和投保年限。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缴纳保险费的期限才能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如法国、德国、美国。(2)年龄和工龄条件。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龄和所要求的工龄年限才能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如前苏联。(3)年龄、工龄和投保年限条件。被保险人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如英国。(4)年龄和居住期限条件。实行国民年金制的国家大都采用这种方法,如丹麦、加拿大。5.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绝对金额制;薪资比例制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条件:

(一)国家公务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工作年限满30年的7.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养老保障的目标是广度而不是力度;在某些情况下职工有可能发生损失8.纵观世界各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多样化趋势;效率优先趋势;基金运营商业化趋势;给付年龄提高的趋势;重归家庭趋势;分布走的趋势;

第六章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概念: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通过社会统筹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资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失业保险的类型:

一、按照参加失业保险的意愿是否具有强制性,可将失业保险分为强制性失业保险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

二、按照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金的不同依据,可将失业保险分为权力型失业保险和调查型失业保险。

三、按照失业保险制度层次的不同安排,可将失业保险分为单层次失业保险和多层次失业保险。3.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对建立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不足;

三、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失业者再就业方面的功能较弱。

四、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缺陷

4.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改进: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改革;根据就业结构的变化,对处于不同结构状态中的失业者实习不同的失业保险政策;在失业保险的对象上,应按“国民待遇”原则,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尽快使城乡所有劳动者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享受同等的权益;完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失业预警系统。5.增强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功能: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促进再就业。6.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改进;增强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第七章 医疗保险1.医疗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民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的一种制度。特征:强制性、社会共同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保障性。2.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从事业务所采取的手段不同;覆盖对象有区别;保障性质不同;运行机制不同。(

1、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区别。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有偿保险服务,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办理,具有纯粹商业性,是一种企业行为。

2、经营管理的主体不同。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管理部门或办事机构为非营利的事业法人。商业保险的承保公司则是利益性的企业法人。

3、经营原则与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性质,是政府的一项社会政策,主要采取强制执行方式,它较高的以补偿性和社会公平性为原则,商业保险以营利性为经营原则,参保依靠个人的意愿来确定。

4、保险覆盖面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的,是全体社会劳动者,覆盖广,商业保险的对象是个人自愿的投保人,覆盖面比社会保险小。

5、保险费的负担原则与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生活为目的,是较低水平的保障,商业保险不仅提供了广泛的财产保障,而且提供了较高水平、不同层次的人身风险保障,保障水平较社会保险高。

6、保险基金筹集的方式和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筹集方式主要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保险的保险费来自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商业保险强调的是等价交换和权利义务对等,即多买多保、少买少保、不买不保。

7、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调整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法调整范畴。

8、舆论监督的差异性。商业保险与一切商业活动一样,社会监督主要来自消费者,比较分散,社会保险是一项社会政策,理所当然是劳动者而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3.医疗社会保险给付原则:公正原则、适当原则、连续性原则。

4.医疗保险特点:

1、具有普遍性,其覆盖对象原则上是全体公民,因为疾病的风险是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以回避的。

2、医疗保险属于短期的、经常性的保险。由于疾病的发生是随机的,医疗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只能是短期的、经常性的。

3、医疗保险采用医疗给付的补偿形式。而且补偿多少往往与享受者缴纳的保险费无关,只由实际病情确定。

4、医疗保险涉及面广、更具复杂性。医疗保险不仅与国家经济发展有关,还涉及到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和供给。5.医疗保险形式:国家保险类型、公共保险类型、储蓄保险类型。6.医疗社会保险费用分担形式:定额自付、按比例自付、扣除保险,也叫起保线或起付线、最高自付限额7.医疗改革方向:一是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纠正市场失灵。二是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改革,促进私营医疗机构发展。三是推行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四是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五是尽快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第八章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概念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制度2.工伤保险的功能:

一、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社会保障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二、工伤保险因其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嘱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从而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资积极性。

三、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

四、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3.补偿不究过失原则:指无论劳动者造成工伤的原因是劳动者一方,还是雇主一方,其工伤伤害的补偿均由雇主依法赔偿。它是工伤保险制度中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平性原则,是工伤社会保险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重要内容。4.国外工伤保险制度的类型:国外工伤保险包括三种类型:

1、社会工伤保险制度,即由国家立法规定,带有强制性的,由于企业(雇主)缴费,社会统筹管理的工伤保险制度。如美国、英国、法国等80%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都实行这种制度。

2、雇主责任制的工伤保险制度,由国家颁布工人赔偿法,强制雇主对工商者或其遗属直接支付工伤赔偿,全部费用由雇主承担,如埃塞俄比亚、冈比亚等全球有15%的国家实行这种制度。

3、私人保险性的工伤保险制度。国家规定,要求雇主为其雇员向保险公司按同一费率或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不同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如芬兰、比利时等31国家实行这种制度。5.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6.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对策:建立科学有效的费率机制;加强工伤保险的制度管理;重视职业康复工作;加强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第九章生育保险1.生育保险的定义: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生育保险的具体内容:生育津贴、医疗护理、生育补助、生育休假。3.生育保险的特点: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仅限于女性;给付项目多;标准高;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保险实行“产前和产后都应享受的原则”;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4.生育保险的作用和意义:保证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力的再生产;有利于延续后代,保证劳动力的连续再生产;可以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5.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生育保险的统筹覆盖面还比较低;生育保险费用的筹资渠道单一,仍未摆脱传统的企业保险模式;生育保险统筹各地差异较大;生育保险基金运作和管理中的风险较大;生育社会保险难以实现职工利益、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均衡。

第十章住房保障1.住房保障制度的含义: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对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和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的总和,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2.住房保障的形式:明贴和暗贴。3.西方各国住房保障法律在住房保障体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供建立住房保障体制的依据;明确住房保障体制的目标;规定住房保障的实现方式;4.西方国家住房保障的实施机构体系从组成结构上看可以分为决策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住房金融机构。5.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制定相应的住房保障法规;政府应作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注意住房保障的层次性;大力发展住房金融;健全、完善其他保障制度。

第十一章福利制度福利概念:在福利国家社会福利通常涵盖了社会保障,包括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内容。因此,凡是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为提升国民的物质和精神水平而采取的措施都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这是广义社会福利的概念。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我国的社会福利是从狭义角度去界定的,被认为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和采取各种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内容:社会福利的内容既包括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如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也包括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某一特定群体为对象的专门性福利事业,如为残疾人举办的各种福利企业,为无依无靠的老人举办的敬老院,为孤儿举办的孤儿院等;还包括国家发放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如为城镇居民发放的副食品价格补贴等。福利对象:解决民生问题:一是经济收入保障的层次;二是包括精神生活在内的生活保障层次,社会福利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后者。福利的特性: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社会福利的覆盖面是全体社会成员,任何人都有权享受;B、社会福利具有更明显的公平性,社会福利是一种典型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在“人人有份”的原则下,更多体现为追求社会公平的目的;C、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具有单向性,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社会募捐等。福利的意义: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需要;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提升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需求;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

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责任和职能;将社区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福利的新机制。 第十二章社会优抚社会优抚: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家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社会优抚的内容:死亡抚恤、伤残抚恤、社会优待;社会优抚的特点:优抚内容综合性、优抚对象特殊性、优抚目标双重性、优抚待遇激励性。现代社会优抚的主要形式:

1、社会保险式的优抚保障。这种优抚活动以社会保险方式来实施社会优抚保障措施,将优抚纳入社会保险系列。美国和台湾都是采用此种类型。

2、社会救助式优抚保障。此方式是政府对退役人员或现役军人的家属提供救济和帮助。日本和中国优抚工作中有此类措施,美国的优抚政策也有此项内容。

3、社会福利褒扬性的优抚保障。由于优抚对象在社会保障中具有特殊地位,因此福利褒扬性的措施较多,如政府对死亡军人家属或伤残军人提供抚恤金,对优抚对象减免税收、免费医疗、减免交通费等。社会优抚的原则:保障待遇激励性原则、实行综合保障原则、内外公平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原则。社会优抚对象:革命伤残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社会优抚事业的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社会募集统筹;个人投保。

第十三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贫困的概念: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贫困两层意思:贫困是由于资源的匮乏而使社会水平低于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这里说的资源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文化和社会的;从根本上说,是缺乏手段、能力和机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原则:保障最低生活需求;普遍性;法制化;维护个人尊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原则:全民覆盖原则;政府保障原则;最低生活保障原则;法制化原则。际上通常用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有四种: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国际贫困线法和菜篮子法。

第十四章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必要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化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公民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改革与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1)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小康社会战略,而战略的实质和关键是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2)可以缓解WTO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和挑战。(3)有利于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人口增长。(4)能够缓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矛盾,为社会提供安全保护。(5)有利于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影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因素:农民最基本生活的需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指数;地方财政和村集体的承受能力;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制度上不稳定;制度设置滞后;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分散;制度保障力度太小);基金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正常管理中的基金流失;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挤占基金;非法手段造成基金流失)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构想:从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看,大体分为三类:贫困型农村、温饱型农村和富裕型农村。建立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原则:国家支持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保重大疾病的原则;循序渐进、协调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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