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房新生儿管理制度
1、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由具体工作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负责对病房新生儿进行管理。
2、科主任每周必须查房两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医疗工作进行质量考核,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整改措施,达到持续质量改进的目的。
3、病房新生儿如出现体征不稳定、病情危重时需要重症监护者,应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新生儿科。
4、对高危新生儿、或疑似高危应及时请科主任会诊后及时转至新生儿科。
《产科病房新生儿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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