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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理念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试论检察理念文化建设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卢成仁 林贤佐 摘要:检察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精髓,是检察系统的灵魂,它决定和支配着检察人的价值取向。科学构建检察理念文化,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文化育检”、“文化兴院”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构建检察理念文化,应当遵循法律文化的基本要素,按照检察理念文化由外到内的三个层面,构建“五个理念”、“两大主题”、“五种方法”和长效机制,形成一个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理念文化整体。

关键词:理念;检察文化;检察理念文化。

一、什么是检察文化

对于检察文化概念的界定,检察理论界和实务界经过多年探讨,在基本面上已经达成一致。张耕副检察长在2007 年11 月27 日《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巡礼活动上的讲话》中指出:“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职业形象建设等等,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精心实践,大力推进。” 2010年10月26日高检院在山东济宁召开了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会上,政治部主任李如林作了《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央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就是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眼于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文化教育、规范、约束、导向、凝聚的特殊作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吴成钢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

检察实务界分别从检察文化的概念、内涵、外延、目的、任务、功能等方面做了界定,鉴于检察文化的研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各位检察长的讲话,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理论界的主要观点有:检察文化是检察官群体在一定的价值观念支配下,为满足检察工作的需要,在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创制的各种设施、制度及表现出来的道德、思想、观念、习惯等要素的有机统一体。检察文化是检察工作人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及检察权的运行为依据, 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群体性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外在表征的总和。对检察文化的重新定位意在强调如下两点: ( 1)检察文化必须蕴涵着某种法律价值取向; ( 2)检察文化应当是附随在当代检察制度特有的执法价值指向下的法律信仰、职业道德、思维方式、执法理念、工作方法以及与之相协同的组织原则、组织氛围、管理制度、职业培训等。检察文化是指融注在检察人心底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制度、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检察人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是有关检察的法律语言、法治文学艺术作品和法律文书中所反映和体现的法治内涵及其精神。检察文化分为精神文化、管理文化和物质文化三个层次。检察文化的范畴主要包括检察理念文化、检察组织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设施文化(物质)、检察行为文化和有关检察的法律语言与文本文化六个方面。学界对此还有诸多表述,不一一列举。

总之,各家对检察文化的概念虽然表述不一,颇为相似的一点是,检察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检察文化概念的界定均离不开检察文化的核心--检察精神(理念)文化建设。

二、什么是检察理念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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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12王汝能,发展检察文化促进执法规范的思考,载《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第503页

徐汉明,检察文化建设:理念更新与制度创新,载法学评论(双月刊) 2011年第3期第109页。 刘斌,检察文化概论,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1 期第15-16页。 4 金鑫、段军霞,探索检察文化谋求创新发展,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4 期第41页 35刘斌,检察文化概论,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1 期第15-16页。

检察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对于检察理念文化的定义,比较典型的有:检察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反映这一特殊群体共同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思维行为方式和群体趋向,它既是这一群体的精神和物质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体现这一群体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成就和标准。检察理念文化除了包括法治文化的基本概念如法、法制、法治、民主、自由、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还包括检察文化体系中的特有基本概念、基本关系和基本理论。

笔者认为,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将检察理念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从正反两面深入剖析,从内部和外部交叉研讨,从基层自发和中央倡导两个层面相互观照,可以达到一种自下而上的积聚和升华,达到一种对检察理念精华的提炼和糟粕的扬弃;相对于自上而下的检察核心价值观的传达和学习,能够更好地融入各地地方文化特质,更加深入持久地发挥价值观引领、教育、凝聚、规范、激励、约束、辐射等作用。检察理念文化不仅应当深入研究,而且应当特别重视以培育理念文化为抓手,实现理念文化上的重塑和再造。

按照法律文化结构理论,从广义上讲,相对于检察法律、检察制度、检察设施而言,检察理念文化是一种隐型结构的法律文化,,可以将之分为检察心理、检察意识和检察思想三个层次。

检察理念文化的层级结构

处于检察理念文化深层结构中最外层的是检察心理, 它是人们对检察活动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 是检察意识形态的初级阶段, 处于这个阶段的认识主体是社会大众, 每个人对检察活动都会有一个不自觉的、潜在的心理感受, 它是经过长期积累、代代传承而形成的民族心理。公平正义的理念在西方国家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深处已扎下了牢固的根基,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甚至每一个个人行使对犯罪的追诉权。在中国, 很多人的封建残余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人们往往有这种心理,一个人如果被逮捕或者被起诉,那么他往往就是有罪的,面对我国具有行政性质的检察机关,往往重权轻法、重情轻法, 不能 678

876 张国臣,论我国检察理念文化的建构与发展,载《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5月第5期第73页。 刘斌,检察文化概论,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1 期第15页。

参见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 第118页. 以独立、平等的态度来面对检察机关, 更有人热衷于使用潜规则。

检察理念文化深层结构中的检察意识是较检察心理更为深化了一步的认识, 感性成分减少, 理性成分增加,它是位于检察心理和检察思想体系之间的中间环节。检察意识的主体是检察办案人员,主要包括法律意识、监督意识、人权意识、廉政意识和预防前置意识。法律意识反映着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检察人首先要在心目中树立忠于法律、信奉法律、维护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监督意识因检察机关的性质而尤为重要,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人权意识是每一个检察人必须牢固树立的意识,检察机关不仅要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也要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应有权益。面对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检察人的廉政意识具有特殊的意义,首先应当塑造自身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在当前的形势下,尤其要增强预防前置意识,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和超前性,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检察意识时刻影响着检察制度的运行。

检察理念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检察思想,集中表现为检察价值观体系,正确的价值观是检察精神文化建设的基石, 能够引导检察人员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构建检察文化的价值体系, 是拓展、深化、丰富检察精神文化的主要任务。一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机关及其干警的永恒追求和最高境界, 理应成为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二是 “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职业道德理念,即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牢固树立“发展的世界观、负责的人生观、奉献的价值观”,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 实现人生的辉煌; 三是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念,法律监督、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内在本质。

三、为什么要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

钱穆先生曾经说过: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检察机关必须十分重视检察理念文化建设。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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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曾加、张炜,中西检察文化的比较,载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 第39卷第4期第84页。 刘斌,检察文化概论,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1 期第15页。

(一)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已开展多年,虽然中央和地方持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强调理性监督、依法办案、执法为民、廉洁从检的理念,并构筑起严密的检察制度、办案规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已得到广泛宣传。但是,相对于几千年封建法律思想观念的传承和建国后长期左倾思潮的影响, 潜藏在人们心中的观念却未曾改变,老百姓对于检察机关是政府部门“刀把子”的印象十分深刻。检察人员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数量、轻案件质量;重配合、轻监督制约;重就案办案,轻运用司法职能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大局的错误理念还大量存在。这些错误理念, 不同程度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是应对当前检察工作面临形势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广泛存在的高度行政化现象,造成检察人员缺乏主动性、责任感,唯上是从,缺乏原则性,甚至不能坚守基本的法律原则,这种现象既与传统的官场文化有关,也与官僚司法的制度土壤有关。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检察机关核心价值观,避免各种不良风气的渗透蔓延,深入剖析检察人员意识结构和民主、法治不相适应的部分,“在法权关系上, 实现从权力至上到法律至上的转变。过去国家权力无所不在地支配着社会的一切。因此就有权力至尊至上以及崇尚权力, 法随个人的权力而存废, 法随领导人的注意力而转移。权力至上就不会有法治。而推进市场经济建设首先要弱化政府的某些权力, 使万能的政府变成权力有限的政府。要使法律至上, 在我们社会中大力推崇法律的权威和地位。”从改善理念文化入手来改造检察人员,改善司法活动,全面贯彻和体现科学理论武装的要求,是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新任务的重中之重。 1

111蔡定剑,法制的进化与中国法制的变革 ——走向法治之路,载《 中国法学》1996 年第5 期 第5页。

(三)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是应对新挑战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加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社会心理日益复杂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聚爆发。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和谐观念,不但要提高把握司法规律、运用法律政策、严格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还要提高把握群众心理、做好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通过案件的办理,妥善解决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怎样抓好检察理念文化建设

我国的许多法律移植自海外,引进后失去其赖以生存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的土壤,当不同的法律文化相遇时,必然引起冲突和碰撞。加强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就是要检察核心价值观整合多元法律文化,实现从冲突到和谐共荣的发展过程,它包括检察理念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采用、各项理念制度机制的完善、理念成果的转化与运用等等。

(一) 确立五种基础理念,打牢检察理念文化建设思想基础。

法律和法律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其价值,正是法律文化的价值满足了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需求,社会主体才会认同、选择和信仰法。检察理念文化的最深刻的社会基础是民众,最根本的发展动力也是民众,因此,民众检察理念的更新、检察心理的培育是检察理念文化建设首先要做到的工作。要在全社会大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检察干警必须率先垂范,着重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世界及中国检察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等基础理念,坚持“三个统一”, 牢记“三个至上”, 注重“ 三个效果”, 做到“ 三

12 12武兰芳,多元法律文化的整合路径探析,载《河北法学》第 30卷第8期第122页。 个在心中”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这是检察干警思想阵地主流的主导价值观。。加强理念教育,使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理念观。坚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机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和长远性的措施来抓, 对广大干警进行持续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二)强化两大主题,确保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继续加强检察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价值观体系构建。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公正执法,自觉地把“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把“依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把“从严治检”作为检察机关严格自律的手段,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形成了旨在提高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素质的精神文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宪法至上观念、人权观念、平等保护的观念成为社会群众的关注的“热点”,检察机关必须用发展的观点、前进的眼光和更新的理念来审视检察工作,实践检察工作,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并做到“五个兼顾”:既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的大局,又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既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又坚持独立行使检察权;既严厉打击犯罪,又注重对人权的维护和保障;既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既注重实体的公正,又注重程序的公正。

(三)把握五种基本方法,提高理念文化建设的效果。

检察理念建设既要靠外力推动,更要靠内在引导。主要方法包括:

1、通过“检察围脖”、“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方式,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性质、内容的直观感受,优化检察心理,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件办理,获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尊重,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2、结合当地实际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形成富有特色的院训、部门理念、干警座右铭以及检察箴言等。

3、着眼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 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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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魏启敏,检察文化建设研究,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年第7期第77页。

王汝能,发展检察文化促进执法规范的思考,载《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第508页

14地位和首创精神, 准确把握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变化, 在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造。

4、加强检察人员的礼仪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的文明素养,是检察机关保持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

5、每逢重大节庆的日子适时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理论研讨、文体活动和参观学习等。这些活动不但愉悦了干警的精神生活,更增进了团队的内在和谐。使每位检察人员的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检察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物态文化可以给干警潜移默化的法制熏陶、法治教育,可以振奋检察干警的精神,使广大干警时刻铭记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

(四)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检察理念不是一种固化的意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它必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并形成一种运作良好的机制,理念建设往往容易流于形式和盲目性。因此,检察理念文化建设重在制度保障,要注意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完善的理念形成机制,更好地规范和细化理念建设过程管理

(五)认识和把握工作规律,促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上台阶。

任何事物的存在、发展均有其规律,只有把握好规律,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进行检察理念文化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推动检察理念文化建设,要求我们重视认识和把握文化规律,并提高运用规律推动工作的执行能力。要从思想上重执行,行动上真执行,工作上会执行,力争以一流的执行力把好的思路、好的决策变为推进检察理念文化建设的优势,变成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

当前,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检察理念文化建设这个核心,牢固树立“监督的权力观、神圣的地位观、淡泊的名利观”,不断加深对检察机关核心价值观的了解、感知、认同和自觉遵崇, 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准则、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润物细无声”的良好导向作用, 为文化育检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试析检察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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