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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09 08:34:52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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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一次 会 议 文 件( )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07年12 月 日在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本次大会的列席、特邀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03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沅江经济和社会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沅江”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016件167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73件1415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案件1085件16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11件1466人。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按照“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 1

大案件犯罪嫌疑人 338人,其中杀人案件5件5人,抢劫案件116件250人,重伤害案件25件29人,强奸案件24件24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案件22件30人,提起公诉192件338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加强合作,提高效率。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深入到刑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为受理案件后快速作出决定做好准备。对重要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有效提高了审查工作效率。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做到了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一般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防止了案件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同时,建立与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作战,形成严打合力,确保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取得实效。

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三是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过程中,我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危害后果较小、悔罪态度较好、主动做出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作出不逮捕、不 2

起诉的决定。对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建议,尽可能依法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依法作出不捕决定的63件87人;依法作出不诉决定的26件43人。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2003年以来,我院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促进了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按反腐倡廉要求,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二是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积极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四是坚持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五年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6件,初查后决定立案75件10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8件86人,渎职侵权案17件23人,推动了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我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我院近几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腐败工作方针,扎实开展预防工作。一是搞好个案预防。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二是搞好跟踪预防。在案件办结后的一个时期内,有针对性地到发案单位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通过跟踪考察,促进发案单位规范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切实防范新的犯罪案件发生。三是搞好共建预防。我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与本市大部分企事业 3

单位建立了联系点, 先后到税务、教育等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上预防课,帮助干部群众提高法制意识,加强规范管理,使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五年来,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0余次,提出书面建议20余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12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89名,追加起诉被告人33名,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2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0件17人。同时加强对市看守所和赤山监狱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查处赤山监狱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今年6月,在全国开展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我院监所检察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责任,对400余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清理,确保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受到益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立案审查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申诉案40件,经审查提请上级院抗诉19件,建议法院再审21件,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此外,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 4

系,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办理控告申诉、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6件(次),其中来信73件,来访43件(次),做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大力开展文明接待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2004年10月,我院控告申诉部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深化教育整顿,加强队伍管理和廉政建设。2003年以来,我院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思想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集中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检察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干警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们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制度,调动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发生违纪问题的3名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通过参加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等方式,目前,我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1人,占全院干警的72%。2005年以来,我院还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50岁以下的干警全部参加了培训。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我院严格按要求落实了“办案告 5

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益阳市检察院个案质量评判办法监督办案的每个环节。完善了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使干警的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我们还制定了执法质量奖惩办法,实行案件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连奖连罚。这些措施为把住案件质量、管好办案队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3年以来,我院执法质量一直名列益阳市检察系统第一。

五、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争创活动取得实效。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院坚定地接受沅江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收集和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今年1月1日《监督法》实施以来,我院广泛开展了学法活动,制定了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我们还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成专门班子到政府、政协、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登门征求意见,召开2次检察形象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批评和建议,通过外部监督促进了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4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开展工作,三年来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三类案件”共计20件23人。通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促进了执法公正和程序规范。

积极开展争创活动。2003年以来。我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思路,对照“全国先进检察院”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 6

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共投入300余万元进行了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和信息化建设。我院还每年评选出2至3名工作特别优秀的干警,树为全院干警学习的榜样,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院的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1999年我院首批进入全省“五好”检察院行列并连续四年获得全省先进检察院的基础上,2005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检察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方面有待进一步的突破;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技术侦查设备相对落后,经费紧缺,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

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今后五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 7

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再创全国先进检察院。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和制假售假、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 8

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市委报告;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的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为沅江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推荐第2篇:承德检察工作报告

承德市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21)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1日在承德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丽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紧紧围绕市委“八场硬仗”工作部署,突出查办和预防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等重

— 1 — 点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推动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办园区建设、企业改制等领域职务犯罪13件40人,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涉及国有投资617亿元的103个新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依法查处了原六沟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组长邵玉学等21人贪污受贿行贿窝串案;查处了承德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王建恒(副处级)涉嫌玩忽职守特大案件,有力地保障了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将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检企常态联系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检企共建联系点、企业法律服务站、涉企巡回检察工作队等形式,依法保障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监管制度的执行;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资产和敲诈勒索企业生产经营者的刑事犯罪,依法批捕52件74人,依法查办影响和阻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11人;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在查办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推行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依法从轻处理,不批捕272人,不起诉36人,实现了— 2 — 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认真落实涉检信访动态排查制度,推行下访巡访、检察长接待日和联合接访措施,受理的1402件信访案件全部妥善处理,连续六年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二、秉持执法为民宗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民生诉求。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夏季严打整治、平安建设、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57人,公诉2137人,依法快速办理了徐春峰盗窃枪支、故意杀人案和殷铁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二)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切实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确定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民、环境资源、劳动保障为重点监督领域,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力度,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加强对立案监督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立案20件24人,批准逮捕13件16人,有力打击了民生领域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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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着力搭建便民利民平台。积极创建文明接待室,采取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网上查询平台、民生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专访月”等多项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支持检察工作;充分运用派驻检察工作室、涉农检察工作站、农村检察工作队等沟通服务途径,全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法律难题,引导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在办案中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保护创业者,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坚决查处利用职权侵害民生民利、妨害依法行政、危害司法公正、破坏生态环境的渎职侵权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件143人,其中大案65件121人、要案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8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件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特别是立案查办了承德统建实业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元政(正处级)私分国有资产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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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高检院部署的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总揽,结合市情着力开展了征地拆迁、国企改制、家电下乡、农机补贴、森林资源、扶贫资金六个领域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和震慑了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在征地拆迁领域专项工作中,一举查办了中国一拖集团曲轴连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周向起、原总经理蔚立群等5人贪污大案;在森林资源保护领域专项工作中,依法查办了兴隆县蘑菇峪乡林业站站长王久彦等18人特大渎职案,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7人被依法判处实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组织开展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颁发一周年宣传活动暨“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主题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共开展巡展51次,参观人数达1万余人次。认真做好预防年度报告工作,市委对我院呈报的《关于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和防治对策的报告》作出专门批示,在全市范围内转发。拓宽预防渠道,共提出检察建议96件次,开展预防咨询778次,开展预防调查17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3次。丰宁县院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四、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 5 — 始终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核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

(一)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以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为监督重点,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案件217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15件次;以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为监督重点,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1件次;以开展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0人次,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等监外执行违法情况75人次,对无羁押必要性的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4人。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情况专门听取了汇报,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诉讼违法行为监督、侵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监督三项监督工作,将监督重点放在农民工权益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全年共提请民事行政抗诉9件,办理支持起诉6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7件,办理执行监督212件。同时积极运用督促起诉手段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1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6 — 4900余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由市直35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范性文件会签、行业性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线索4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4件40人,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查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8件20人,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始终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组织座谈、上门走访、通报重大决策等形式不断强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参与信访接待、执法检查、观摩庭审48次,监督评议案件23件;修订完善检务公开规范,组织开展了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4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社会反响良好。

(二)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加强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领

— 7 — 导干部的监督,初步建立了案件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执法办案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执法办案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认真执行个人执法档案、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登记备案报告通报等制度,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确保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职、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推进“三大建设”为载体,通过组织参加政法网络大讲堂、党员基层大走访等活动,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着力培育队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二)注重业务素质提升。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路径,制定实施了全市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及《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细则》,集中开展“市院领导下基层、明情况、问对策、解难题专题调研活动”,认真分析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队伍建设等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实战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共组织各类培训156期。尤其针对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组织专题培训,使广大检察干警更好地把握立法宗旨,提— 8 — 高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有效改进了在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纪律执行监督力度,集中开展检务督察391次,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反廉洁从检规定的案件3件,处理3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名个人,10个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市院和5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隆化县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滦平县院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

— 9 — 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市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站好位、服好务、干好事、把好关、管好人。

(一)站好位就是立足政治建检,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检察权,坚定不移地把党委的需求点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主动把检察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始终做到跳出检察看全局、围绕全局干检察,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类型案件,确保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服好务就是坚持执法办案,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效果。紧紧围绕全市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区域发展、加强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制定《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同时拓宽职务犯罪预防渠道,注重事前监督,加大预防宣教力度,努力为全市开放创新、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干好事就是强化民生检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10 — 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民生重点部位的治安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把好关就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毫不动摇地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牢牢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有利契机,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内部监督和检务公开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在开放透明条件下指控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五)管好人就是大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有效巩固自身科学发展的根基。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把业务素质建设作为基础,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保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各位代表,新的改革蓝图已经绘就,任务目标已经明确,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为总要求,积极运用法治的思维、创新的方法,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用优质高效的作为,为建设美丽幸福承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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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今半年,我院检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政法工作会、市检察长工作会的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渝东生态明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大力实施“创品牌、争一流”战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全面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有所推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57件73人,审查批准逮捕54人,不批准逮捕8人,公安机关撤回11人。其中批捕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3件65人,其中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33件39人。经审查,现已审结43件49人,起诉24件26人,作微罪不诉2件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1人,移送上级院审查4件4人,建议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13件17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4件26人,其中属打击重点的案件17件19人,法院开庭审理21件21人,均按起诉罪名作出了有罪判决。

2、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一是我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影响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开展了禁毒、禁赌、打击聚众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月等专项行动。半年来,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3人,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6人,立案监督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二是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xx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半年来共受理19件来信来访,属检察机关管辖的首办案件18件,均分流到本院职侦局8件8人,分流到民行部门5件5人,分流到控申科3件3人,分流到侦监科和公诉科各1件1人;其它机关管辖的1件1人,已转公安机关1件1人。分流案件除3件正在办理中外,其余本局科室均已办结并反馈。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密切关注信访动向,积极参加当地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处理,做到了受理快、处理快、反馈快。如今年4月我院积极参与,配合政府信访办、公安、纪委、司法机关人员做好中良水库移民搬迁户息诉罢访工作。三是紧密围绕“创平安单位,建平安xx”的部署,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院领导班子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多次深入到重点行业、乡镇,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赶场”、在城区摆摊设点、到发案单位上法制课等,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综合治理和举报宣传,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受理举报线索。上半年共上法制课5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展出宣传挂图30多册,张贴宣传标语20多幅,接待咨询群众1000余人,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大要案件力度。我院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件9人,初查7件8人,决定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其中,贪污案件3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制度不健全监督乏力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助整改,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较好的检察职能作用。

2、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院把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交通、教育和医药卫生系统,乡镇站所和村级组织等单位和部门,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部门预防,并始终把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防范摆在突出位置,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围绕工程招投标这个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通过参与招标、投标,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并先后在新县城建设、卫生合作医疗项目、退耕还林、

推荐第4篇:苏家屯区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大历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五年来,我院坚持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为苏家屯区的发展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把维护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整体打击合力,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84人,依法提起公诉2595人。工作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互相配合,坚持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区委和上级的统一部署,配合侦查机关开展了命案侦破年、“百日会战”,打击 “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三电”、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成功办理了陈某特大合同诈骗案,为净化我区投资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我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有两人次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减少社会对抗,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共不捕248件325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21件30人,证据不足补侦不捕96件131人,初犯、过失犯、未成年人及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不捕131件164人。共不起诉33件38人,其中绝对不起诉4件5人,存疑不起诉4件8人,对主观恶性小、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25件25人。

同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苏家屯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制度》;针对诱发犯罪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检察建议,为社会稳定服务。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共处理来信来访815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妥善办理37件涉检信访重点案件。近几年来,我院未出现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案件。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院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0件91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77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检察长坚持一线指挥,确立了以反贪局为核心、相关部门联动的“大侦查”格局,增强了办案合力。共立案查办大要案58件68人,占立案总数的72%。二是突出查办党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突出查办了发生在征地拆迁、城镇建设、国有企业转制等领域严重侵害国家、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今年,我院在市委成立“1.24”专案组以来,组织力量对佳地园别墅区建设中发生的渎职、贪污贿赂犯罪进行了查办,共立案14人。有力地维护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突出固定证据,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近两年来,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实行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科技强侦手段的应用规范了执法行为。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连年名列省、市检察系统区级院前茅。反渎职侵权局被省院评为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先进集体;主管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被省院评为十佳反贪局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被推荐至最高检察院参加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评选。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苏家屯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针对查处的个案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对1.5亿软贷款、苏桃公路、南营子村屯改造等12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使项目建设与廉政建设同步进行;开展社会化预防,建立了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区干部各种培训班上做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5 次,受教育干部达千余人,使国家工作人员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立案监督方面,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33人,侦查机关立案82人。在侦查监督方面,追捕 31人、追诉53 人、追加漏罪68项。在审判监督方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10件。尝试开展了防止国有银行资产流失的督促起诉工作,共督促起诉21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在监所检察监督方面,依法纠正违法保外就医12人,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件、提出纠正意见16件。今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开展了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使脱漏管率降至0.97%。加大对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监督力度,保证监管秩序。建立了案件预警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的发生。在内部监督方面,共备案审查不捕、不诉、初查后不立案310件。检察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37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二)全面提升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

服从服务大局,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最根本的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几年来,我院大力实施“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战略,不断创新培育方式,促进干警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队伍和谐进步。坚持以人为本,对班子成员实行项目管理考核,加大领导干部述廉工作的力度,使班子成员带头养成廉洁执法的工作作风,有力地示范和带动了全院秉公执法。

大力兴建人才素质“大厦”,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一是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荣辱观教育、警示教育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强化了宗旨意识,促进干警公正执法。先后有十人次被省院和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二是创新岗位练兵形式,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将2006年确定为“业务大比武年”,开展了“法条百日强记”“法律知识大讲堂”等活动。将今年确定为“信息化应用年”,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先后涌现出了省、市级多名办案能手。成功查办了省纪委、省院交办的多起大案要案。

依托“两房”建设,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在区委区政府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提前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达的建设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任务,使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步入“快车道”,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进步。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三)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先后选任了8名人民监督员,共有12件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了人民监督员程序,人民监督员经过独立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本院决定。

深入进行公诉方式的改革,完善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制度、庭前证据开示等制度,实行了公开听证、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等新的诉讼方式。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

创新内部管理模式,优化管理资源,构建了内部监督制约的新载体。成立了案件质量、检务保障、政务工作和检察信息化“四大”管理中心。将监督置于办案全过程。

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开展了清理2004年以前扣押的赃款赃物、涉检上访案件、尚未结案的积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专项”检查活动,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予以解决,制定了我院第一部检察工作规范,使规范执法有章可循。切实防止了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实现了“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的“四无”检察院目标。

(四)更新执法观念,促进服务大局能力的提高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工作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健全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干警不断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二是推出一系列的服务新举措,促进全院工作融到全区工作大局中。制定了服务“三农”工作和保障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服务措施;倡议并举办了首届“2006构建'平安、和谐苏家屯',加强信访稳定工作”论坛。今年又设立了服务“三农”热线电话,编写了“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版三字经”,送到12个乡镇千余名农民兄弟的手中。三是按照《沈阳市检察机关创“三个一流”服务和谐沈阳的决定》要求,以创一流检察队伍、一流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流检察工作保障为目标,转变执法观念,以执法促发展,以检察促建设。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与服务苏家屯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专项检察工作,向政协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设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通过信函、走访向全区41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季度和半年工作。今年,还举办了“检察机关对外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

多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新环境、新业绩的双丰收,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感到检察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望、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干警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警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有的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三是少数干警的执法观念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重办案轻服务、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尚未彻底根除。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以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今后五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宗旨,以构建和谐苏家屯为目标,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为保证,加强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工作信息化建设,使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打造“一城三区”,实现我区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及涉黑涉恶犯罪。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坚决惩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各种破坏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破坏生产经营、妨碍招商引资的新型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正确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继续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关注民生,依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开展专项打击,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依法规范侦查办案活动,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我区大发展的实际,做好在“一城三区”建设项目中的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要正确履行检察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

一、尊严、权威,通过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以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为监督重点,加强人权保护。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徇私枉法以及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继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提高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从快批捕、起诉,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同时要区别对待,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职务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在办案过程中增加和谐因素,保证执法过程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党的十七大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根本要求。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必须紧紧抓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全面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开展争创“四无”检察院活动;进一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以规范促公正促质量促效率。始终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倡导和弘扬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以及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向区委和人大报告工作,取得支持,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一城三区”建设,我院要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落实好本次人代会的要求,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第5篇:淄博市周村区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请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建设实力周村、文明周村、生态周村、和谐周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建设“平安周村”的目标,依法履行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我区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4人,提起公诉1677人,准确率达100%。其中,今年批准逮捕262人,提起公诉409人,分别比去年上升24%和20.5%。

突出打击重点,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活动,适时介入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吴伟国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8名,全部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批捕、起诉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证据材料庞杂的“4.08”特大传销性质非法经营案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及时确定取证方向,建议补充完善有关证据材料,最终使34人受到刑事追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批捕、起诉环节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加强帮教。五年来,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在办理的徐某、刘某涉嫌抢劫一案中,虽然徐某、刘某属于未成年人,但情节严重,被依法批准逮捕,分别被判处八年和七年零六个月徒刑,体现了“当宽则宽,当严则严”。

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注重程序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在起诉环节全面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和简易程序审理,加快办案节奏,实行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所办理的此类刑事案件期限比法定期限平均缩短十五日,极大地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维护稳定的“窗口”作用,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11件次,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四定两包”责任制,充分运用联合接访、巡访下访、公开听证等有效手段,深入集镇、乡村、社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坚持领导包案,组织协调处理,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耐心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分流转交有关部门,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先后妥善处理了12起党委、人大、上级检察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和5起多人上访案件,特别是圆满解决了一起历时八年、涉及多个部门的涉法上访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赢得了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

二、突出打击重点,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重要工作位置,不断加大惩治力度,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3件、渎职侵权案件22件。其中,今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9件、渎职侵权案件4件。

突出办案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突出打击重点,注重办案效果,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破坏土地、环境资源犯罪线索的排查工作,对党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稳定、阻碍发展,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先后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有震动力的大要案。这些案件中,有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中饱私囊的原国有企业──中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副县级)等7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兆丰公司经理陈某等4人合伙贪污案,原天福制药厂厂长冯某某、会计董某某合伙贪污案等重大案件;有利用单位漏洞,侵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原区环卫局收费科科长曲某某等3人贪污案,原省蚕丝检验所副所长李某某(副县级)贪污案,原区电信局基建科科长徐某某受贿案

件等;还查办了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两委成员贪污、挪用土地补偿金案件,并及时撰写了《农村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的调查报告上报区委,引起区领导和有关部门、镇(办)的高度重视,为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起到了较好作用;今年,又查处了原区农业局局长高某某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贪污、受贿大案。这些案件的及时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办案中,认真执行实体法、程序法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规定,靠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规范受理举报、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在初查上讲策略,在证据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推行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杜绝了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依法、文明、安全办案。2005年查处的原周村区第二中学会计魏某某贪污一案,就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依靠证据定罪的“零口供”案件,经法院审理做出了有罪判决,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渎职侵权案件质量逐年提高,特别是今年就有4件渎职侵权案件做出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关心干部,保护干事创业的着力点放在预防职务犯罪上,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发案单位,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对有关发案单位和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建立了全省检察机关联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全区40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现场监督和重点工程跟踪预防,保证了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的同步健康开展。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的开展,让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校等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我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在监督质量和效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了解刑事发案、立案、

破案情况,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督促移交。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监督纠正,防止遗罪漏犯和打击不力。共追捕6人,追诉49人。依法监督一起破坏环境资源案,督促公安机关对苏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刑事立案侦查。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在驻所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驻所检察岗位责任制、联席会议、申请约见驻所检察官等制度。重点对被监管人员的羁押期限、刑罚变更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监督,连续10年未出现超期羁押,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依法纠正3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执行情况的检察监督,及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等问题,确保监外执行罪犯能够认罪伏法,接受惩罚。加强了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不同的监督方式,积极开展民行申诉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抗诉案件的改判率和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7件,立案77件,提

请或建议提请抗诉76件。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注重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由我院提请抗诉的一起引发八名申诉人上访的三方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由法院调解结案,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从而平息了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科技兴检、文化育检,加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塑造为民、公正、清廉、严明的执法形象,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带动队伍建设。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形成工作上的合力,在廉洁、勤政、务实上为干警做出样子。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网上“检察长信箱”、检察长与年青干警对话、干警与检察长约谈、党组成员与干警谈心等方式,及时摸清干警的思想脉搏,对某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靠上去做思想工作,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注重从严

格管理向科学管理、亲情式管理转变,积极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今年我院一名干警家属患重病住院,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家庭陷入困境,在党组的爱心倡议下,全院干警踊跃捐款,解了燃眉之急。不断丰富和发展检察文化的内涵,建立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购置健身器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了机关气氛。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性化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的感召力,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有力地带动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批青年干警成长为精通法律知识、熟悉检察工作的高学历复合型人才,选入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提高工作质量和执法能力。强化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得到全方位无缝隙的规范和监督,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建立经常学习制度。坚持日常学习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周一全院集中学习制度和周五科室集中学习制度。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在职培训、高校深造、业务考试、新知识学习等加强知识训练;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方式增强办案技能。在市检察院组织的选调生辩论赛、公诉人对抗赛、优秀公诉人才选拔等活动中,均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特别是在今年市检察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才选拔活动中,取得了全市团

体第一名,有3名干警进入前5名。三是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实行述职评议、竞争上岗、奖优罚劣、末位诫勉等,干警的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四是建立监督制约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成立纪律、卫生、安全、行为规范四个督察小组,从日常小事抓起,严格监督落实;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层层讲评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审核工作质量,查找工作漏洞。

以完善办案流程管理为核心,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办案流程管理,细化工作规程、执法权限和职责要求,从案件初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用严格的程序保证规范执法。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在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建立电子执法档案,认真落实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一案三卡”监督制约制度,做到案前、案中和案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督,实现了“无违纪、无错案、无责任事故、无涉检上访”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作为自侦案件办案流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提出监

督意见,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履行。

以“科技强检”为目标,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建成了视频系统、办案系统、全程录音录像系统,技术装备已达到了办公、办案的实用要求,实现了办公、办案、绩效考核、综合事务管理的网上操作和流转,讯问(询问)由笔录改为微机录入,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

我们从维护宪法尊严和确保依法治国方略正确实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同心同步。五年来,先后派出30余名干警参加包村下派、村居“两委”换届、企业破产、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工作组,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作反贪污贿赂、刑事检察、侦查监督、监所检察等专题工作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人大交办的案件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大力推行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检察工作,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查办案件排除阻力和干扰,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区检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检察机关的服务方式更加灵活,执法行为全面规范,干警素质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建设“规范、公正、和谐、高效”检察机关的奋斗目标,被授予“山东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称号,有13个部门和30多名干警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建设”检查交流现场会在我院召开,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及省院、市、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到我院视察工作,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关心爱护。借此机会,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一直关心、爱护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五年,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服务大局和维护稳定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

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干警的执法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人员结构、检务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求等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这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在强化法律监督、推进科学执法上作文章。继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推动“平安周村”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适应法治进步的时代潮流,积极转变执法方式和侦查模式,在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努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

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自我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6篇:珠海金湾区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自建区五年来我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区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法律监督

我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注重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刑事案件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共批捕994件1486人,提起公诉920件1380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针对各个时期突出的治安问题,坚持“稳、准、狠”的方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毒品等多发性犯罪。积极投入打击“两抢两盗”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办理“两抢两盗”案件433件903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的机制,依法快捕快诉,使罪犯得到了及时惩处,从而维护了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如针对我区制假售假突出的问题,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捣毁了制售假烟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从而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不同性质的刑事犯罪,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如我院办理的赖某某破坏电力设备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在校中学生,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小,采取羁押可能对其学业及将来的人生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利于对其教育和改造,决定对赖某某取保候审,并主动配合法庭做好帮教挽救工作,法院最后对赖某某判处了缓刑,为其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

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在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上,加大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五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件,通过办案追回赃款49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五年来,始终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列为工作重点来抓,将查办重点对准大要案。立案查处了大要案39件,占立案总数的81.2%,其中立案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18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6件,100万元以上的7件,立案查处副处级干部2人。如查办了原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红旗支行广安办事处副主任陈某挪用公款550万元等系列案件。通过查办这些有影响、震动大的案件,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深挖国企蛀虫,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年来,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占立案总数的44.6%。如查处了珠海市粤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刘某某(副处级干部)和红旗糖厂原党委书记、厂长吴某某(副处级干部)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追回赃款13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50万元。查办了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0件。如2003年初,查处了南水镇铁炉村原支部书记钟某某等三人共同贪污村集体土地开发款30余万元的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五年来,我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处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如2006年查处的原西区建设指挥部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林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思想,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探索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一是结合办案开展打后防。通过办案,针对发案单位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二是对职务犯罪易发部门和环节进行打前防。对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单位和部门,我院抓住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通过座谈会、法制课、讲座等多种形式预防犯罪。三是将预防职务犯罪与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乡镇,加强

对农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十项措施》,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五年中我院共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单位7个,发出检察建议书15份,组织9个单位(系统)观看VCD廉政宣教片32次,受教育人数超过2000人次。

(三)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执法、客观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方面,我们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漏罪、漏诉,积极进行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依法实施立案监督16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件。如2005年办理的王立冬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中,我院经过认真审查该案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王礼虎有替其子王立冬顶罪的重大嫌疑,经补充侦查查明,王礼虎之子王立冬才是真正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王礼虎实为替其子顶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王立冬。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逮捕57人,不起诉13人。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拓宽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范围,收到良好效果。五年来,我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8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2件。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66件申诉案件当事人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和裁定。如“十六大”召开前夕,小林村有13人不服法院对购房合同纠纷的判决,集体上访申诉,我院受理后非常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和调解,有效地做好群众息诉工作。

(四)依法履行控告申诉职责,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我院高度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503人次,受理控告申诉361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各镇信访部门联系,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干警下访;紧密配合党委、政府,及时排除化解不稳定因素。如2003年,珠海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洽谈开发平沙温泉过程中,由于原承包户与原平沙镇外经办个别干部串通,故意抬高

补偿款项,曾一度使该项目洽谈陷入僵局。我院迅速查办了原平沙镇外经办主任陈某某、副主任吴某某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从而保障了洽谈顺利进行,项目按期签约。

二、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狠抓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和廉洁执法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使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四项”专题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检察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文明建设,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集中整改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开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使干警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用制度管理队伍,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以考勤、考评为中心的工作绩效监察机制,严格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回访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机制。同时我院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在2004年9月进行了机构改革,规范了机构设置,积极推行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制度,合理优化干警资源,干部队伍的结构更加合理,干警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根据高检院“科技强检”规划,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初步实现办公半自动化,建成初级计算机局域网,建立了基本的讯问监控系统,为今后我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房”建设也顺利进入立项审批阶段。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2002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双先”表彰会先进集体;2002年、2003年被评为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被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04年被珠海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6年被金湾区委、区政府评为2001-2005年金湾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三、围绕确保严格执法,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点,

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五年来,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代表议案和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检察长亲自抓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在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和查处职务犯罪等重要工作中,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支持和接受监督;通过建立联系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视察工作、及时办理议案、提案等途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强了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如2004年10月,我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自侦案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从而拓宽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发展,但是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对诉讼活动中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水平不高,突破案件、适用法律等能力不强,极少数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还存在违纪现象。三是队伍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司法考试通过率不高,主要业务部门人才匮乏,检察官面临断档。四是办公条件差、交通工具不足、技术装备缺乏,无法达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工作的要求。由于这些原因,严重制约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在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区委二届一次全会对我区未来五年的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金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继续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优化政务环境。按照上级检察

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国有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健全和创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和蔓延,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大胆实践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有效性。要积极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权。

第四,大胆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建设。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积极倡导现代司法文明,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等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胆探索和实践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新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和改进与公安、法院及政府部门的业务沟通与联系,建立有效互动机制,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金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要从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的提高上狠下功夫,以教育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为载体,强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要在队伍中营造一个认真学习的氛围、积极工作的氛围、团结向上的氛围。要坚持从严治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第六,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三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要群策群力,集中一切智慧和力量,争取各方支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基层检察院办公大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三房”建设要求,全力以赴抓好“三房”建设的前期立项、规划设计、报批等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在两至三年内圆满建成并投入使用,早日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化。

各位代表,今后的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赶超战略,实现快速发展、协调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一届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创新观念和机制,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西部新城、构建和谐金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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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2009年检察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培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全局,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业务立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业务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部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业务立检‛的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市检察院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确保全市社会稳定以及全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加全市‚天网‛严打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去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9人,提起公诉293人,已作有罪判决311人,有力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质量和效果相统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中,强化措施,注重办案质量和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重点对党委关注、人大代表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涉农‛职务犯罪加大了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努力追求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其中贪污案14件14人,贿赂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5件6人;大案12件,涉及科级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人,提起公诉19件21人,已作有罪判决18件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立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其中非法拘禁案2件5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都为重大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已作有罪判决2件5人,查办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率先在全市扩大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全年共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5次,参与监督招标活动15次,提出检察建议21条,在对市6所中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同步监督时,经检察建议将招标方式由邀请招标变更为公开招标,使该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了资金280万元;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室的作用,共对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800余名农村干部、11个市直部门1700余名机关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制作图版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保远同志专门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17件,追捕追诉漏犯63人,不捕67人。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4件,支持起诉12件,息诉26件。积极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公诉部门对07年受理08年结案和08年受理的案件共计272件398人进行了清理,对发现的4类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或通报;监所部门重点审查审判机关送达看守所的交付执行文书78份,及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研究出台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实施细则》并协调实施,实行了监外罪犯微机动态管理,书面纠正监管单位违法15人次,杜绝了超期羁押的发生。认真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207名在押人员集中进行了体检,对患病的6人建议安排出所就医或改变强制措施,建议看守所建立了新进人员必须体检程序,通过与看守所联合自查自纠,协助其建立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罚的依法有效执行。强化了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30余万元安装了驻所监控系统,并将本院局域网与看守所专线连接,实现了检察监控网、检察局域网、看守所信息网的‚三网‛信息共享互动和远程监控;将‚一志一帐六表‛等工作文书全部录入系统软件和羁押期限预警系统,实现了日常管理电子化,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聊城市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先进经验,09年11月驻所检察室在省规范化建设评比中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驻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坚持服务大局,紧贴市委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为全市大局服好务。09年年初,针对异常严峻的经济形势,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关口前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共同步预防中央投资项目和聊城市重点工程12个,总投资额近5亿元,有效地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先后派出60余名干警参与维护邢高高速临清段拓路、市医院扩建拆迁秩序,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对市委领导批办及市人大转办的3件案件,高度重视,均依法及时高效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了专题汇报或反馈。

认真开展了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大案7件7人,已判决6件6人;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准确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注意转变办案的方式方法,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了办案预警评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不捕不诉答疑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制度,在侦监环节对10件轻微伤害案件进行了成功调处,在公诉环节对28件轻伤害、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简化处理,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重在教育、感化、挽救,实行了诉前品行调查以及分案处理和量刑建议制度,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人,其中不予批捕5人,不起诉3人,无一人出现重新犯罪。继续开展了‚主诉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多次深入到全市重点中学上法制教育课,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受教育学生达10000余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深入开展涉农信访工作大排查大息诉和‚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次,其中属本院管辖案件47件,均及时分流、按时催办督办、及时反馈;对不属本院管辖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移转。认真开展了‚信访到我这里停止‛专项活动,接受群众咨询32次40余人,经验做法被省院部门转发。坚持每月两次下访巡访主动排查矛盾纠纷,从中初查案件9件,做到了涉检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积极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了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积极搞好‚举报宣传周‛活动,认真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其在听民声、察民意、解民惑、排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检察服务新品牌。

——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为全市大局服好务。深入开展了‚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的5个调研小组,分别深入到本市自来水厂等71家企业和潘庄、魏湾、八岔路、大辛庄等乡镇办事处的120余个村庄进行走访调研,期间发放调查表3000余份,召开座谈会83次,收集意见建议44条,到156个困难家庭中登门走访,为78户困难家庭解决了部分实际生活问题,为12家企业部分解决了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开展了省院部署的“六个一”活动。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市农村干部开展了法律宣传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到全市16个乡镇开展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纠正突出问题4个,查办犯罪案件3件3人,向党委政府提出整治建议15条,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18项;对涉农涉检信访进行了大排查大息诉,依法整改解决群众涉检诉求5个;配合有关部门对制售假种子、假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批捕此类案件2件2人;建立了农村联系点,积极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村检察工作的措施;结合实际,严肃查办了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按照上级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富民强市”为主题,以“深化六项建设、推进六个创新,努力把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践载体,紧紧围绕检察干警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见成效,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问计、问需、问效“三问”活动、“六个一”活动、“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等活动相结合,坚持统筹安排,着重在整改存在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上下功夫,力争把各项活动开展的过程变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活动期间共联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1500余人,走访企业72家,村居(社区)120个,收回调查问卷150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60余条,都进行了及时的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以活动开展促工作成绩,以工作成绩体现活动成效,通过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让检察干警切实感受到活动开展带来的实际效果。三是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活动的开展,密切了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在复杂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增强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根本,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决策水平。健全规范了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改革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坚持集思广益,院务公开,科学决策水平显著提高;坚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班子的坚强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深入推进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先进执法理念。以领导干部和关键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不断深化作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及时出台了《市检察院社会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高检院制定的《禁酒令》,坚决不越雷池半步。认真开展了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受到了聊城市院检查组的好评。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行职责和检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执法规范和严格遵章办事习惯的养成,树立了检察机关积极向上、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社会形象。

坚持统筹抓好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先后选派了13名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正规化分类培训,广泛开展了“检察讲台”、公文写作、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培养选拔了一批业务能手和优秀办案人才,去年先后有5人在省、市院组织的岗位练兵比赛中分获

二、三等奖。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专门制定了奖励政策,并在经费、时间上给予倾斜,去年有6名干警被选拔参加市院集中培训,有3名干警通过了考试,同时及时为5名符合检察官首评资格的干警评定了等级,有效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先进的检察文化规范、培养、凝聚干警。为庆祝建国60周年,先后组织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书画摄影比赛、合唱、文艺调演等系列活动,设立了电子阅览室,建立了格言警句文化长廊,丰富了本院局域网论坛,定期编辑检察理论调研刊物,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中陶冶了干警情操,营造了严肃活泼、以人为本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创新发展的软实力。

加强基层院建设,以深入创建“学习提高型、创新实干型、竞争和谐型、科技应用型”四型机关为总抓手,扎实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全面强化队伍管理,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整体工作开展,在聊城市院年终对口考核评比中,有9项工作进入了全市前三名,综合评比居聊城市检察系统第二名,整体工作稳居全市先进行列,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去年以来,先后有1人被省政法委记三等功,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年卫士”,有2人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临清市委政法委为此作出了向他们学习的决定。

一年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始终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也倾注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及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市人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在查办大案上与上级院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力度仍需继续加大;二是各科室尤其是业务科室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三是为民服务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强,在改善民生、关注弱势群体方面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大;四是办案装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逐步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人大代表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检察事业,以使我们能够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大局工作服好务。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

关于今年的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将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旅游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落实上述工作思路,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上下功夫。继续深入落实《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按照高检院“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确保执法办案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下功夫。要继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同时注重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多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同时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犯罪。

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全面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做到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同时突出监督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巩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和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成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监督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搞好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进一步构建突出检察特色、体现公平正义理念、反映和谐要求、融合当地文化精髓的检察文化,努力用文化建设的成果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六是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继续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市检察院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经济文化旅游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8篇:珠海金湾区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自建区五年来我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区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法律监督

我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注重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刑事案件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共批捕994件1486人,提起公诉920件1380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针对各个时期突出的治安问题,坚持“稳、准、狠”的方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毒品等多发性犯罪。积极投入打击“两抢两盗”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办理“两抢两盗”案件433件903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的机制,依法快捕快诉,使罪犯得到了及时惩处,从而维护了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如针对我区制假售假突出的问题,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捣毁了制售假烟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从而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不同性质的刑事犯罪,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如我院办理的赖某某破坏电力设备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在校中学生,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小,采取羁押可能对其学业及将来的人生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利于对其教育和改造,决定对赖某某取保候审,并主动配合法庭做好帮教挽救工作,法院最后对赖某某判处了缓刑,为其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在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上,加大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五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件,通过办案追回赃款49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五年来,始终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列为工作重点来抓,将查办重点对准大要案。立案查处了大要案39件,占立案总数的81.2%,其中立案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18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6件,100万元以上的7件,立案查处副处级干部2人。如查办了原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红旗支行广安办事处副主任陈某挪用公款550万元等系列案件。通过查办这些有影响、震动大的案件,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深挖国企蛀虫,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年来,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占立案总数的44.6%。如查处了珠海市粤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刘某某(副处级干部)和红旗糖厂原党委书记、厂长吴某某(副处级干部)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追回赃款13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50万元。查办了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0件。如2003年初,查处了南水镇铁炉村原支部书记钟某某等三人共同贪污村集体土地开发款30余万元的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五年来,我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处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如2006年查处的原西区建设指挥部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林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思想,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探索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一是结合办案开展打后防。通过办案,针对发案单位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二是对职务犯罪易发部门和环节进行打前防。对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单位和部门,我院抓住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通过座谈会、法制课、讲座等多种形式预防犯罪。三是将预防职务犯罪与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乡镇,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十项措施》,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五年中我院共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单位7个,发出检察建议书15份,组织9个单位(系统)观看VCD廉政宣教片32次,受教育人数超过2000人次。

(三)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执法、客观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方面,我们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漏罪、漏诉,积极进行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依法实施立案监督16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件。如2005年办理的王立冬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中,我院经过认真审查该案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王礼虎有替其子王立冬顶罪的重大嫌疑,经补充侦查查明,王礼虎之子王立冬才是真正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王礼虎实为替其子顶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王立冬。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逮捕57人,不起诉13人。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拓宽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范围,收到良好效果。五年来,我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8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2件。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66件申诉案件当事人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和裁定。如“十六大”召开前夕,小林村有13人不服法院对购房合同纠纷的判决,集体上访申诉,我院受理后非常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和调解,有效地做好群众息诉工作。

(四)依法履行控告申诉职责,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我院高度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503人次,受理控告申诉361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各镇信访部门联系,变群众上访为检察干警下访;紧密配合党委、政府,及时排除化解不稳定因素。如2003年,珠海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洽谈开发平沙温泉过程中,由于原承包户与原平沙镇外经办个别干部串通,故意抬高补偿款项,曾一度使该项目洽谈陷入僵局。我院迅速查办了原平沙镇外经办主任陈某某、副主任吴某某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从而保障了洽谈顺利进行,项目按期签约。

二、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狠抓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和廉洁执法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使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四项”专题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检察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文明建设,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集中整改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开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使干警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用制度管理队伍,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以考勤、考评为中心的工作绩效监察机制,严格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回访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机制。同时我院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在2004年9月进行了机构改革,规范了机构设置,积极推行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制度,合理优化干警资源,干部队伍的结构更加合理,干警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根据高检院“科技强检”规划,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初步实现办公半自动化,建成初级计算机局域网,建立了基本的讯问监控系统,为今后我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房”建设也顺利进入立项审批阶段。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2002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双先”表彰会先进集体;2002年、2003年被评为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3年被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04年被珠海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6年被金湾区委、区政府评为2001-2005年金湾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三、围绕确保严格执法,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点,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五年来,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代表议案和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检察长亲自抓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在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和查处职务犯罪等重要工作中,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支持和接受监督;通过建立联系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视察工作、及时办理议案、提案等途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强了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如2004年10月,我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自侦案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从而拓宽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发展,但是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对诉讼活动中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不够,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水平不高,突破案件、适用法律等能力不强,极少数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还存在违纪现象。三是队伍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司法考试通过率不高,主要业务部门人才匮乏,检察官面临断档。四是办公条件差、交通工具不足、技术装备缺乏,无法达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工作的要求。由于这些原因,严重制约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在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区委二届一次全会对我区未来五年的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金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继续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优化政务环境。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国有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健全和创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和蔓延,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大胆实践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有效性。要积极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权。

第四,大胆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建设。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积极倡导现代司法文明,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等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胆探索和实践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新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和改进与公安、法院及政府部门的业务沟通与联系,建立有效互动机制,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金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要从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的提高上狠下功夫,以教育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为载体,强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要在队伍中营造一个认真学习的氛围、积极工作的氛围、团结向上的氛围。要坚持从严治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第六,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三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要群策群力,集中一切智慧和力量,争取各方支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基层检察院办公大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三房”建设要求,全力以赴抓好“三房”建设的前期立项、规划设计、报批等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在两至三年内圆满建成并投入使用,早日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化。

各位代表,今后的五年是我区全面实施赶超战略,实现快速发展、协调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一届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创新观念和机制,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建设经济强区、打造西部新城、构建和谐金湾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9篇:《检察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建议

《检察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建议

仔细研读了龚检察长的工作报告,了解到省人民检察院在2011年里,以构建和谐为工作理念,以化解矛盾为基本职责,积极围绕全省发展的大局,在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在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正确行使检察权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和明显成效,保障了民生,维护了和谐,服务了大局,忠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个人认为,工作报告简洁、精练,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谨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和建议,有不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在未来做法部分的第五点(进一步改进接受监督工作),是否可以增加“加强法制宣传,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让老百姓能快速地了解到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法制宣传进农村、进企业的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因为群众监督也是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帮助他们提升法治意识,也有助于监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报告中提到了很多典型案例。个人建议,对已办结的典型案件,是否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或

者抓住具有典型宣传价值的民事案例,深入村委会一级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用举案说法的方式来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以起到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减少案件的发生率。

三、建议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促使企业反腐工作由事故经验型向综合控制型、本质安全型转变。综合各种监督力量,从各角度着力加强外部监督,强化控制,消除腐败内因;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着力从人、社会、制度等各方面消除腐败动因。

推荐第10篇:苏州检察工作报告正稿.doc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18 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稳定、廉政和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稳定。 1 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81人,提起公诉14515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509人,提起公诉2056人。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员,依法不捕不诉或提出非监禁的刑罚建议,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913人,不起诉231人。认真落实上海世博会安保各项措施,昆山市、吴江市检察院与上海相关检察院签订了协作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和办案协作机制,太仓市检察院与世博会游客集散中心签订了安保协议,全力筑牢环沪 “护城河工程”安全屏障。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0件170人,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2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副处级以上要案6件。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余元。深入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物资采购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 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严肃查处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8人。根据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要求,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与2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对25个总投资额为880亿元的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派驻检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职务犯罪状况调查报告、预防对策建议161篇,促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虎丘区检察院制定《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向发案高风险单位发布职务犯罪预警通报,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务求监督实效。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26件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6件89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199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7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7件。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全市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随案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案件质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依法提出民事抗诉2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相城区检察院通过办理9起督促起诉案件,追回国有资产300万余元。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全市监管场所拟提 3 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640人进行了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580人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维护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市检察院驻苏州监狱检察室荣获全省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实效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重点。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贯彻市委确定的全市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对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三区三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开展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市委市政府提出“三项排查”的部署后,市检察院出台并实施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建设“四大机制”、18项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18件涉检信访积案和78件涉检矛盾纠纷,逐案评估,按风险等级制订化解方案,实行检察长包案,目前已全部化解。开展了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分析专项工作,对近百件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分析上访原因、提出了改进对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检察调控中心,对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聘请社区组织、调解人员等与检察机关共同进行和解、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检察调控中心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3件,调解金额达3690万余元,这一做法被中央、省、市4 三级政法委内刊转发,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吴中区检察院积极推行平行调解机制,使调解与诉讼平行开展、相互衔接。金阊区、平江区、沧浪区检察院分别针对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工程、桃花坞历史片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和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工程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出台服务实施意见,设立检察室,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监督促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少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管理等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0 份,有59份受到领导肯定批示,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项。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构建了外来人员犯罪平等保护机制,完善了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共对1120名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无一脱保,这一做法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成立三个帮教基地,安排取保候审的涉罪外来人员到企业进行管护教育,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充分发挥90个社区矫正监督站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对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个案检察、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机制。

5 大力推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五统一”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和网上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平台、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检务督察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重要监督事项、重要检察建议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召开118 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946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听庭等活动74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转交的案件9件,全部反馈了办理结果。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去年10月开始全面正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等情形的6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由人民监督员实行监督。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了71名特约检察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共参加两级检察6 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26次,提供各类咨询10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活动,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百姓镜头中的姑苏检察摄影大赛暨检察开放年”活动,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新体现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实践的每个环节。

依法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问题,查办教育、城建、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0件80人。抓住农民群众关注的土地承包、财务管理等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9 件53 人。加强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事故、农民工权益等民事案件的监督,通过依法支持起诉、息诉和解等方式办理涉及农民工(工人)的“欠薪”案件45 件,帮助追回工资 26万余元。通过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两级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为24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深入400余个企业、乡村、社区,为群众送法制宣传资料14850 份,提供法律服务118次。常熟市检察院开通“法律通”搜索引擎,在线 7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互动问答达80万次。

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启用控申在线接待中心,推行网络接待,实行24小时接听1230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下访巡访等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探索在重点乡镇建立26个检察室(工作站),切实把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就近服务人民群众,赢得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依法坚持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执法办案不当而引起企业停产、职工下岗等不良后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工业园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时,较好地把握了办案方式方法,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受到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员工的欢迎。在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答疑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机制,增加办案透明度,让群众知晓诉讼进程,明白捕、诉、抗或不捕、不诉、不抗理由,增加社会和谐。推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救助102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30余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四、注重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

8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全体检察人员中组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持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两级检察机关对查摆出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形象。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牵头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三区三城”建设、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等12个事关苏州检察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形成规范性制度8个。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调整交流两级院班子成员16名,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市检察院对三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巡视。出台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述职述廉、个人 9 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加强基层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将城区检察院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检察院建设实现城区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的意见》,采取重点攻坚、示范引路、加大扶持、分类指导等措施,增强城区检察院建设的针对性。各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先后探索了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模式等10项工作机制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着力提高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次,培训干警2900人次。组织开展了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书总决赛中名列前茅。组织了“学、练、用、讲”专题读书活动,获得全市阅读节优秀组织奖。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 “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开辟检察理论研究的新途径。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开展“实力·活力·魅力”系列文化活动,评选“十佳女检察官”和“优秀女检察官”,检察文化的凝聚和辐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市检察干警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各10 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继续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常熟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 “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平江区检察院被评为 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4个先进集体和207名先进个人受到苏州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和“全国优秀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根据苏州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思路、办法和能力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根据社会各界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建设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制度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力度还不到位,距离客观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根据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够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够多,办案中还存在着不善于向群众释法说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11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苏州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三区三城”的关键时期。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苏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这一主线,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任务,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履行职能有新提升,创新创优有新突破,基础建设有新加强,自身监督有新成效,从而为服务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贯彻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立足检察职能,继续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精心组织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加大查办力度,推动案件办理。对人民群众的各种司法诉求,认真对待,妥善办理,及时反馈,力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多理解与信任。

12 第二,紧紧围绕服务苏州 “三区三城” 建设大局,努力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正确认识和深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要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举措,更加有效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三,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设法治苏州的部署要求,创新发挥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第四,紧紧围绕《苏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年规划》,继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是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和检 13 察队伍深入推进的第三年,正处在从夯实基础向夺取更多单项工作先进过渡的关键阶段。市检察院将从自身做起,勇于创新、勇于争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下指导,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出亮点、创特色、上水平。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各级领导责任,确保争创活动有序开展、深入推进。要坚持重点推动与普遍推进相结合,抓住工作亮点,勇夺单项先进,打造苏州品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第五,紧紧围绕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紧紧抓住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展开、深入推进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深化完善抗诉工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委会议事规则等检察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机制、侦防一体化机制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规范的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力争更多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六,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优化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大规模14 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从严要求,深化检务督察,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创新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1篇:检察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检建()号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由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月日

(院印)

第12篇:民事行政检察

第八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受案范围和条件

县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范围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或者国家权力机关,其他部门,团体移送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生的案件;

(五)其他需要审理的申诉案件;

(六)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违法侵害应当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案件;

(七)需要支持起诉的民事行政案件;

(八)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渎职犯罪进行初查的案件。省院,分市院除受理前述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案件以外还受理以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

2.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本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 3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口头或书面请示; 4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抗诉而有意义而申请复议的案件 手里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民事行政裁决裁定已经法身的法律效力

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不受审理。

1不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所做出的判定裁决的案件 2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事件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案件

4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条件

5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 6申诉人对人民法院所做的终止审查和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案件; 7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申诉初查,受理审查,办案时限

一 申诉初查

对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移送的申诉案三件,或当事人直接向民行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初查。

当事人来访申诉的,应做好接待记录。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当事人申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民法院

一、二审或再审判决、裁定书; (二)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事实和依据);

(三)申诉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的线索;

对申诉材料不齐全的,应告知当事人备齐材料后申诉。

来信申诉的,由专人统一登记进行初查。如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如属本院管辖,应通知申诉人,安规定处理。

申诉材料经初查后,应填写《申诉案件初查表》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对需交办的案件,应填写《案件交办函》发送受案单位,并填写《案件交办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应及时告知申诉人。对需谈话答复的应做好谈话记录。

二 受理审查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手里的案件或由控申部门移送受理的案件,由办案人员填写《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办理受理手续,向申诉人送达受理告知书

受理案件经审查终结对应当立案审查的案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拟写结案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受理案件报告内容为: 1 当事人的概况

2申诉人申诉理由和依据 3 原审法院判决依据 4审查意见

需交办或转办或者不应立案的案件,依下例办法处理: 1 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应填写《案件交办函》,与有关材料一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立案审查并报告审查结果或审查意见 2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与申诉材料一部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自行处理;

3对申诉理由不充分的,应填写《不立案决定书》并通知申诉人。 三 办案时限

对当事人申诉初查,一般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 审查受理案件,应在三十日内审结,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的,由检察长批准。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口头请示的一般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对案情复杂政策性强许留居案审查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在二十日内给予答复;须经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的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大幅。。。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轻视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答复。 对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应在作出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法院送达检察建议书。

第三节

立案审查

一、立案的条件和立案

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可能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主诉(办)检察官或者办案人员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写明已受理查明的基本案情、立案的理由和依据,由主诉(办)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向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二、阅卷和调查取证

立案审查案件,应填写《调(借)阅案卷函》,调阅人民法院原

一、二审或再审的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

阅卷笔录应主要摘记或复印以下材料:

(一)纠纷的起因、诉讼过程、庭审等材料;

(二)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是各种证据,并注明审级及所在卷宗页码;

(三)对存在矛盾的证人证言、证据材料应着重摘记矛盾点,并予以注明;

(四)存有争议需进一步查清的事实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以审查原审案卷为主,辅以必要调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申诉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申诉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调查取证: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而未予以调查取证的;

(二)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认定,人民法院应当调查取证而未予调查取证的;

(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与人民法院采信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确认案件事实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五)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人民检察院亦无需进行调查:

(一)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确认的;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律;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的;

(四)已为法院裁判或者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进行调查取证、法律法规咨询,应当二人以上。在调查时应当出示证明,并制作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法律法规咨询,应做好联系工作记录。

案件审查期间,当事人要求对案件主要证据材料或有关专业问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由主办(诉)检察官决定,或由办案人员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鉴定委托书》报分管检察长批准。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协助收集证据。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

审查案件时发现审判人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应进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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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检察工作思路

一、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要发挥检察职能,保证党和政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在基础建设、工业投资、民生工程等扩大内需方面投资使用情况的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三是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和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

二、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检察业务工作要紧紧抓住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等重点。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和裁判不公的抗诉工作,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度和力度。进一步促进涉检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其他各项检察工作要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出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检察机关整体效能的发挥和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在检察环节上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新途径

一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二是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省院“两大考评体系”,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先进检察院建设活动,实现三年内两级院全部进入全国和省先进检察院行列的目标。三要实施阳光检务工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四要建立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案件办理中出现错误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保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法律产品”。

四、继续推动构建“大学习”格局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水平

政治学习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入手,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开展全员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的检察人才队伍。宣传教育要提高层次,继续办好《盘锦日报》检察专刊和电台、电视台固定栏目以及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专刊,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对外学习交流要继续加强。树立“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思想,积极探索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检察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为盘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撑。

第14篇:检察实务

检察实务

简答:

一、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的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

2、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依法实行监管;

3、保证金是否妥善保管和处理;

4、解除或改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题时要注意:

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二者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常常放在一起被考察。

2、对保证金的监督也是人民检察院监督的重点,不要漏答。

3、准确理解题意,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措施,不是公安机关采取的监管措施。不要张冠李戴。

二、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有:

1、口头通知纠正;

2、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刑事责任。

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考查的知识点比较细,难度不大。

2、口头和书面都是监督的方法。

3、结合侦查的法定程序来思考问题。

三: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

刑罚执行监督具有以下意义:

1、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2、打击犯罪,维护社会需要;

3、保障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的需要。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同样考查得比较细致。难度一般,但学生学习时容易忽略。这也提醒学生要全面地掌握知识。

2、刑罚的执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考虑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就要回到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和任务上去。

3、要全面作答。

四:分析判断案情的总体要求

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分析判断案情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以掌握的案件材料为依据;

2、分析判断案情要透过案件的现象看本质;

3、对案情的分析判断要多侧面、全方位,形成立体思维网络。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主要考查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的要求。

2、教材上的阐述比较空泛,主要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来作答。

3、答题时能够联想到相关的知识点,如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原则等。主要是证明对知识的系统把握。

五: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的准备工作

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进一步熟悉案情,准确理解抗诉的根据和理由;

2、研究和掌握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以及专业知识;

3、制作出庭的阅卷笔录。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难度中等。

2、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有工作经验的同学作答时可以适当阐述。

3、对知识要点的回答要全面。

论述题: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准备工作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着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分析案件材料,熟悉案情;通过归类分析,理出现有材料中证据间的同一性和矛盾性,为制定讯问计划、科学地选择讯问突破口打下基础。

2、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要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和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后、接受讯问前的心理状态。

3、熟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及社会信息;

4、制定讯问计划;

5、组织好讯问力量。

答题时要注意:

1、这个知识点是本课程中的重要知识点,难度中等。

2、与该知识点相关的是刑讯逼供问题,论述时一定要对该问题进行说明。

3、用语要规范,注意勿将“讯问”写成“询问”,二者的对象是不同的,后者主要是对证人。

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第一,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1、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明确的申诉理由或检举事实,并书面提交抗诉申请或申诉书。

3、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对于不属于受理申诉检察院或者检察机关管辖的申诉,可以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申诉,也可以将书面申诉材料转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人民检察院对以下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不予受理:

1、民事、行政裁判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案件。但不服人民法院与离婚合并审理的子女扶养、夫妻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为综合性题,难度较大。

2、除了答出要点,还要结合实际加以阐述。

3、答题时要运用发散性思维,结合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受理条件作答。

作业二: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对搜查进行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1)搜查是否由侦查人员进行; (2)是否依法出示了搜查证;

(3)搜查时是否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在场;

(4)搜查妇女的身体,是否依法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搜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

(6)对搜查中扣押的物品是否记入清单。 答题时要注意:

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出示搜查证,紧急情况下有逮捕证时也可以不出示搜查证。检察院监督应注意搜查的主体、笔录、清单等内容。要点要答全。

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检察监督的途径 (1)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进行; (2)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 (3)通过受理有关的控告、检举进行; (4)通过跟踪监督进行。 答题时要注意:

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很多途径和方法。监督本身体现的是三机关相互制约原则。前三种途径同学一般能够答出来,不要忘了第四种,这里容易失分。

三: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1)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活动,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保障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4)促进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 答题时要注意: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障准确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后者强调保障人权,体现了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千万不可漏答。

四:对死刑立即执行进行临场监督的主要内容

(1)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2)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前,是否对罪犯验明证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防止错杀、误杀。

(3)有无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存在。 (4)死刑执行的方法、场所是否合法。

(5)死刑执行后,查明罪犯是否已死亡,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是否通知罪犯家属。

答题时要注意:

死刑由人民法院的法警执行,由检察工作人员监督。执行死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最近还出现了“刀下留人”的戏剧性情形。因此检察院在监督时要对执行的各个环节认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五: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的情形 (1)维持原判、裁定、决定; (2)撤销原处理决定;

(3)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检察院享有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权。上述第三种情况大家比较熟悉,很容易答出来。第一种是对裁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处理结果。复查决定的结果只有三种:维持、撤销或提出抗诉,都是程序意义上的处理,不涉及实体内容。

论述题:

1:刑事立案监督的意义

一,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重要保证; 三,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惩治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

四,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答题时要注意:

立案监督不仅针对公安机关,还有检察院自身和法院等。检察院的监督贯穿诉讼活动始终,涉及各个诉讼阶段。这道题比较简单,容易得满分。

2:现行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一,操作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1)抗诉权规定的不够完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检察机关完整抗诉权。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仅赋予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民事调解等检察机关均无权抗诉。

(2)监督方式的规定不够具体。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检察建议是一个补充方法,但强制力不足,难以实现全方位的检察监督。

(3)抗诉权效果不够理想。

第二,理论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实际在检察机关没有民事行政起诉权,没有民事行政参诉权,对审理中的民事行政案件缺乏相应的监督措施等。

答题时要注意: 主要是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法律宏观上赋予了民事行政检察权,但过于笼统,需要细化,强化可操作性。如果在检察机关从事实务工作,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简单地举

一、两个例子,这样就使得论述丰满、有较强的说服力了。

作业三: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2)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 (3)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5)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7)依靠群众原则; (8)检务公开原则;

(9)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人民检察院开展活动时,应遵循9个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内部活动的原则,如原则

1、

2、

5、

6、

7、

8、9;有的是处理与其他部门关系的原则,如原则

3、4。要点要答全。

二: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 (1)认真审查证据;

(2)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及证人核实证据;

(3)通过审查技术鉴定结论核实证据;

(4)以法律为准绳,衡量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审查侦查机关所认定的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一致; (6)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答题时要注意: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注意第二项要求。传统上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讯问”,由于这个规定带有对犯罪嫌疑人的歧视,所以现在已被改为“询问”。

三:检察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题时要注意:

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6种情形,应当烂熟于心。这个知识点往往是考试重点,希望能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四: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和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

区别:

(1)抗诉对象不同; (2)抗诉权限不同; (3)审理程序不同; (4)提出抗诉期限不同; (5)抗诉作用不同。

答题时要注意:

两个“抗诉”,区别太大了。这道题提醒大家不要混淆知识点。虽然说答出要点就可以得分,但是一定要理解要点背后的内容。

五:人民检察院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刑罚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 (2)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 (3)对刑罚终止执行的监督;

(4)对刑罚执行中的罪犯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的监督; (5)对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的监督。

答题时要注意:

这道题有点偏,不是考试的重点。但要点也有5个之多,作答时莫要遗漏。

论述题:

一:对错捕、漏捕和批捕案件质量不高的认定 复查案件,除应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以外,应当注意发现和纠正错捕,漏捕和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1、错捕:错捕就是将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行为不构成犯罪,以及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批准或决定逮捕。一般说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决定逮捕,视为错捕:

(1)无辜的;(2)不构成犯罪的;(3)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涉嫌犯罪事实不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为犯罪的:(5)做出逮捕决定时,认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以后的诉讼中,证据没有发生变化,而作出撤消案件

或绝对不起诉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正确的;做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和法院认识一致,不抗诉的。

2、漏捕:漏捕是指犯罪嫌疑人具备逮捕条件,应当批准、决定而未做出批准、决定逮捕的。有下列情形的可视为漏捕:

(1)应当逮捕而做出不批准、决定逮捕决定的;(2)应当逮捕而建议撤消案件的;(3)应当逮捕而建议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接移送起诉,因而造成严惩社会危害的;(4)经复议、复核,在原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改为逮捕的;(5)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不逮捕决定错误,改为逮捕的。

3、案件质量不高:是指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是掌握的逮捕标准不准确,办理案件的程序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明显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2)对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对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可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4)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提请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而未捉出建议和直接做出逮捕决定的;(5)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超过规定时限的;(6)法律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规范,案卷材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的渠道、范围及原则 (1)检察机关自1987年以来与香港廉政公署开展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个案协查办公室,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港案件的窗口和联系渠道。同时,也加强了与香港律政司的联系,在办案中加强协作。全国所有涉港澳案件都要归口最高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统一办理涉港澳的司法协作事务。

(2)检察机关赴港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应具有两个条件: A、法律规定由检察院自行受理或立案侦查的案件; B、案情涉及香港地区并有赴港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3)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A、案情重大,使国家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B、案件的主要证人、重要书证在香港地区的;

C、采取了有关方法(如约请、函调、边控等办法),在境内无法达到取证目的的;

D、能确保受询问的香港居民不会因为该案提供证言而受到我国法律的追究。

(4)与香港的廉政公署开展个案协查,必须考虑香港的特殊地位和现实情况,并坚持:A、对等互利原则;B、法律适用原则;C、坚持协查效应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教材上的答案有些陈旧了。在讲到个案协查的渠道时,鼓励大家讲一些新鲜的内容,只要讲得准确,就可以得到高分。

作业四:

简答题:

一:检务公开的方式 (1)依法向社会公开。

(2)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窗口”部门的作用。

(3)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答题时要注意:

检务公开重要的是在办案中要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可能会引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对公正办案的怀疑。要点要答全。

二个: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导致的错误裁判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违反下列程序规定时有可能导致错误裁判: (1)主管错误; (2管辖错误;

(3)审判组织的组成活动违反法律; (4)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5)拒绝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6)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7)一案两诉,法院均受理并做出判决,裁定。

答题时要注意:

错案追究制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这道题的考察具有现实意义,同时这个知识点也容易成为考试的重点。

三:人民检察院实现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违法的;

(2)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6)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 (7)法庭审理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 答题时要注意: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之一。这个知识点考察的是一个重点。对于这8项内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切实记牢。注意莫要漏答。

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征

(1)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2)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

(3)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4)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答题时要注意:

相对简单的一道题,容易得高分。希望大家不要丢分。

五: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1)发现犯罪线索;

(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

(3)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审查; (4)决定立案。

答题时要注意:

后三种情况一般答得没有问题,注意第一种情况易被忽略。

论述题:

一: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抗诉的异同

相同之处:都是人民检察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其目的都是为了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区别:(1)抗诉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审判员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捉出的。

(2)抗诉权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权限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只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才有抗诉权。

(3)审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要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对于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分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序。如原为一审案件,适用一审程序,原为二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

(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的提出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按照审判员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法律没有期限的限制。

(5)抗诉作用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断一审法院错误的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对已经交付执行的冤错案件予以纠正。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这种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分析,认为其符合可以不起诉的条件,而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又称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拥有一定的起诉自由裁量权,在刑事诉讼中实现诉讼便宜主义原则的体现。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方面,酌定不起诉的案件与提起公诉的案件是一致,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的,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不存在法定不起诉案件的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二,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即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况以及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的确情节轻微,为了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不起诉提起公诉效果更好的。

第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按照我国法规定,主要是指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情形:

①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③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④犯罪嫌疑人因紧急避险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⑤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⑥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⑧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人员; ⑩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

第15篇: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XX人民检察院

第16篇:检察文化

兴文化 促检业 保公正

——写在检察文化建设繁荣之际 栾城县人民检察院

旺娜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国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文化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政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建设已经受到社会各界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构建先进检察文化,从而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检察文化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引导力量。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是检察从业人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积淀的精华。先进检察文化具有内增凝力、外塑形象、约束规范、激励导向的重要作用。在全国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检察文化建设,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巡礼、全国检察文化暨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到各地院的检察文化活动和论坛,从最初的业余文化活动到先进的文化理念和管理方式,检察文化可谓“蓬勃发展、蔚为大观”。

以我市为例,在市政法委举办首届“政法文化节”之际,市院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检察文化研讨会”就是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良好举措。还有“唱响主旋律、红歌献给党”歌咏比赛、“读红色经典、树理想信念”征文活动、书画摄影比赛、心理健康视频讲座等,都是对落实检察精神、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很好诠释。在各地检察文化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我院也不落后。“你、我、他”大家讲讲坛成功开办数期,全国人大代表、书法大家、石家庄二中特级教师、本院干警等纷纷登台,民生经济、心灵感悟、古文国学、健康养生等无所不包,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粉刷一新的楼道走廊、图文并茂的特色警示标语、先进的电子显示屏等为干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极大地陶冶了干警情操,提高了工作效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细、纪律严、境界高、业绩优”的新时期栾检“十八字”精神则从更高、更严、更全的角度和层次对广大干警提出了新要求,实现了职业信仰的定向、执法宗旨的定位、执法形象的定型和精神风貌的定格。

但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干警认为检察文化就是唱唱歌、跳跳舞等肤浅层面,对其实质研究

- 1培育文化,以文化育队伍,以队伍促业务。可以说,检察文化为检察实践提供精神动力,检察实践为检察文化提供发展源泉,两者结合才能共同促进,相得益彰。要按照“侦查一体化→监督一体化→检察一体化”的路径开展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步将检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渗透到检察实践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使干警真正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文化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制度是文化的根基所在。要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检察工作根本需求的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激励制度等,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各项工作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促进检察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使各种无形的制度产生有形的力量,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制度既约束人也保护人,使其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加强检察精神文化建设,促检察人员凝心聚力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对检察文化的全面发展起着方向指引作用。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能使检察人员站在更高层次上认知检察工作的实质与发展前景,更有效地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极大的增强团队凝聚力、鼓舞士气。

首先,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恪尽职守忠诚正义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大兴学习之风,号召“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争建学习型科室、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引导干警端正思想,提高正确观念的自我培育能力,使全体干警在正确观念的驱动下树立主人翁意识,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自觉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在新形势下,尤其要重视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检之德”,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以自身的较高素质和良好形象作先进检察文化的宣传者。

三、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从宏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常抓不懈

先进的检察文化是检察干警在较长时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总和。实施检察文化建设战略是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是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构建和谐检察的现实需要。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立足当前,认真探索,更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2.从微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要注重细节

细节体现水平,细节决定成败。价值观的培养都是从细小之处入手,检察文化的培养也需要从点点滴滴处着眼。有细心、求细致、重细节这应该是每位检察人员的工作信条。我们必须要狠抓落实,从细微处着手,将严谨细致、慎密思维贯穿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步程序,提倡精细化谋略,向细节要战斗力。要引导干警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良好习惯;要把检察文化的价值核心渗透到每个人的心里。

3.从横向关系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突出个性与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号召力的根源所在。部分院的检察文化建设之所以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就在于文化理念的形成中不注重体现本地的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使文化建设趋于一般化。检察文化建设不必搞统一的模式,不必用统一的规范,应当是因地制宜、百花齐放。要把检察元素植入当地传统文化土壤中,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成为干警和群众广泛接受的一种力量。要紧紧围绕检察核心灵魂和主题,结合本地区和本院的实际,在开展共性检察文化的基础上,找准自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借本地文化提升个性检察文化,创新文化内涵,从而使检察文化更具生命力。

4.从纵向关系来说,必须重视基层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

当前全国88%的检察院在基层,74%的编制和人员在基层,90%以上的案件办理在基层。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前沿力量,基层检察院具有工作的广泛性和具体性,在整个检察系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于此也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正所谓“小院也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能创辉煌”,加强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对于促进基层院的全面发展、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等也具有独特的功能。我们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尊重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弘扬和谐文化,创新文化形式,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物质保障。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是没有根基的事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科学推动发展,文化孕育希望。我们必须不懈努力,坚持以高尚的精神鼓舞检察人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检察队伍、以先进的文化引导检察事业、以优秀的载体塑造检察形象,使检察文化不断繁荣和发展,从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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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检察工作思路

×二六年工作思路

×

×今年,我院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批准、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各上升,人均办案起,结案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件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成功地查处了开发区首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年底开发区双文明考核中我院以优异的成绩名列政法各部门前茅。自侦工作也在上级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全区第六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和荣誉,二六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继续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利观。继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专项整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解决队伍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结构。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抓好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重的案件也要依法提出抗诉。年,开发区看守所将投入使用,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落实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将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按照上级院改革的要求,抓好公诉改革、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工作,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18篇: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58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件58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

第19篇:检察工作总结

2019年检察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

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第20篇: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而检察队伍作为这一职能的最终执行者,其队伍建设状况将直接影响着监督效果。

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同志强调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整理确保检察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始终得到加强,真正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把握发展规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全面加以推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 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党组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坚定清醒,在重大决策上发扬民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在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协管工作,抓好领导班子选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不断增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改进检察作风,严肃检察纪律,规范检察干警行为,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增强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重点,大力倡导和弘扬“联系群众、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优良作风。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坚持把作风纪律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作风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制度规范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大规模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管理机制,严格检察人员进出口和编制管理。加大检察官管理力度,完善检察官选拔、引进机制,积极推行上级检察院从下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官制度。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改进和完善考评办法,形成全省检察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体系。以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认真抓好高检院部署的“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共同价值体系,形成检察人员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一致的精神纽带。大力培育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引导、激励、约束等管理功能,明确创建主题,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检察文化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层次。坚持从精神、制度、物质等各个层面营造检察文化建设氛围。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出的法律文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把检察文化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检察文化建设与理论武装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科学理论和先进文化武装检察干警。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创新,增强检察文化的引领和凝聚作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为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与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是紧密相联的。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首先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也必须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宗旨。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关键在“人”、在“队伍”。检察队伍建设本身就是抓好“人”的工作。在队伍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要始终坚持检察干警的主体地位,检察工作的发展必须依靠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检察事业的进步需要检察干警来共同推进,要把尊重干警、爱护干警、理解干警、关心干警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干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努力奋斗;要注重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重视岗位练兵,倡导终身学习,全面做好人才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要不断激发检察干警的工作活力,把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检察干警的自我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检察工作发展中促进检察干警人生价值的实现,增强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增强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体干警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要努力营造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鼓励干警干事业、支持干警干成事业、帮助干警干好事业,为干警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干警工作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检察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检察队伍建设至少应包括五个部分:

—是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政治保证,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方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丰富发展检察文化,凝聚和焕发检察队伍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龙头”,实践证明,

没有好的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必须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高素质领导集体。

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专业化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方向,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抓住检察队伍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抓住最需要解决的紧迫性问题,积极研究措施,逐步建立起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

四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法律监督能力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必须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必须着眼于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和内容方法创新,实现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转变,由应急性培训为主向正规化分类培训为主转变。

五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必须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全国有3210个基层检察院,机构、人员、工作量和违法违纪数都占全国检察机关的80%。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希望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

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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