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前后流动人口管理的规定村委会:
根据市、县人口计生委通知,我镇春节前后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如下:
一、时间:从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
二、任务:根据县下达任务数,分配你村应康检任务指导数人(含0孩、1孩、2孩以上已结扎人员);
三、方法:由县计生委派人到我镇计生服务中心或村委会直接康检,对3月底以前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妇女康检后出具九分站合格康检证明(所有已婚育龄女不需要再到县指导站康检了);已结扎和已政策外生育或怀孕人员可由村计生管理员代办九分站证明,到村或镇计生服务中心康检时,必须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2张;
四、XXXX年度你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码为XXX;村级加盖公章后,XX年1月30日前交计生服务大厅档案柜保管;
五、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组织好已婚妇女到村或镇计生中心康检,提高本村流动人口的康检率和办证率,对完不成任务的村,镇计生办从返回社会抚养费中扣除,对长期外出未返回的妇女必须要求寄回信阳驻外服务站合格证明,其它计生、卫生部门证明无效,否则镇、村联合按规定给予处罚。
X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XXXX年一月一日
《关于春节前后流动人口管理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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