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水文局十佳青年”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养和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和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人才,进一步发挥青年人才在践行新时期治江思路和长江水文改革、发展与和谐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水文局青年成长、成才环境,集中展示新时期水文局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水文局党组定于2010年5月至8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二届“水文局十佳青年”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较强示范性,并能形成健康向上导向的人选。
二、各单位对推报人选要进行考察,确保推报人选先进事迹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三、推报人选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及2500字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提供电子版资料。材料中涉及到的表彰奖励,应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各单位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全部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佘焰高
电话:027-82820067 E-mail:sheyg@cjh.com.cn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水文局办公室 邮编:430010
附件:《水文局“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水文局“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局各级共青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围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围绕行业特点,扎实开展共青团组织各项活动,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涌现一大批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青年。为贯彻人才强局战略,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努力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培养挖掘一批青年典型,经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水文局团委决定评选水文局“十佳青年”。
一、评选目的
1、宣传水文局青年典型“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奋发成才”的风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2、激励水文局青年在各自岗位,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成才;
3、进一步树立“人才强局”的科学观念,更好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帮助人才干好事”的环境,让更多青年在水文建设发展事业中脱颖而出、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二、评选名额
在全局范围内层层推荐,拟定20位候选人。通过网上投票、组委会评审的方式确定10名青年为水文局“十佳青年”。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表一。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在水文局工作满三年以上的青年职工。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思想道德品质优秀;
3、积极投身水文局的建设发展事业,在水文测验、河道观测、水质监测、水文气象预报、水文水资源分析计算、水文科研、网络信息建设、经营、党政管理或宣传等方面有突出业绩;
4、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具有优秀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5、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各项法律法规、长江委和水文局各项规章制度;
6、热心公益,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作风廉洁、正派。
四、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
水文局团委
2、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与评选。党组书记宋志宏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鄂德龙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划、财务、人劳、技术管理、监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冉 曦
办公室成员:佘焰高 蒋 纯 袁卫中 周 明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荐报名(2010年5月)
推荐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推报两名人选时,候选人不能是同一专业)
2、以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参选人员,渠道有两种:
(1)单位或主管部门民主推荐产生参选人员;
(2)团员青年向组委会办公室自荐(5名以上青年联名推荐,可不受单位推荐指标限制)。
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
(2)参选人员须填写登记表,登记表见附表二。
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主要以个人工作成绩为主,尤其是近三年来的业绩情况。业绩反映要用量化指标,管理部门不能用量化表示的,应提交有关材料。
推荐程序在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推荐材料交报水文局团委。
3、确定正式候选人(2010年6月上旬)
水文局团委对所有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推荐材料提交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选人员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提出候选人名单,确定20名候选人。
4、投票评选(2010年6月)
水文局团委通过长江水文网将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全局公示,并进行网上投票;由网络信息中心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提交组委会。
5、组委会评定(2010年7月上旬)
结合投票结果,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初步确定水文局“十佳青年”人选。
6、局党委审定(2010年7月中旬)
组委会办公室将推荐、评审情况报局党组审定,正式确定“十佳青年”名单。
7、总结表彰(2010年8月)
对当选为“十佳青年”的职工,由水文局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所在部门也可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将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讲究效率,把评选活动搞得生动扎实,富有成效。
2、讲究效率,确保质量。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要重点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有较强示范性,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部门的意见。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宣传发动是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成功开展的关键环节。各级团组织、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评选活动的有关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增进各部门对十佳青年评选的了解,扩大青年参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