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惠民政策公示
三免一补
一、具体内容
“三免”是指免课本费、免副本费、免学杂费。 “一补”是指对小学寄宿制学生生活给予补助。
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申请程序 1.申请。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申请表由村委会、学校、乡镇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查单位必须签章。
3.公示。经审查后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村委会、学校和乡镇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4.确认。公示期满无任何异议即可上报,组织实施。
学前教育“三儿”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幼儿园在园儿童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二)申请条件
1.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儿童; 2.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其它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资助标准
按每名儿童每学期500元计算。
三、审批程序
1.儿童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2.经儿童家长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审查盖章; 3.幼儿园组织评审认定后再公示;
4.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核备案,组织实施。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标准及经费来源
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在校时段每生每天4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2.供餐方式
中心校寄宿生和村校学生采取食堂供餐模式;中心校通校生采取发放营养品供餐模式,食品供应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通江县沙溪镇中心小学 2015年3月20日
《三免一补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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