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参加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
竞赛(NECCS)报名的通知
各高校外语院系部:
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我区将继续鼓励高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并要求各参赛高校认真执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通知的所有规定和制度。为了确保我区的比赛顺利举行,根据以往存在的问题,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和目的
本竞赛是全国性大学英语学科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推动我区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区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A类适用于研究生,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参加。学生报名时不能跨类报考。竞赛要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避免仅仅允许少数“尖子”学生参赛而将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定于2014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在各参赛高校举行;决赛于5月11日上午9:00—11:00举行。
2、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试卷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寄到各学校,各校务必认真填写负责人的相关通讯信息,决赛试卷将寄到指定院校。
3、初赛评卷工作需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并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参赛学生公布。
4、参加决赛的学生须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若出现同
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51‰。
5、呼市,包头和集宁学校的决赛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举行;东部区高校决赛各校自行组织,赛完后试卷寄回到自治区外语教学研究会组织相关院校评阅。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竞赛设全国奖四项奖励等级,特等奖(1‰)、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30‰)。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总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51‰。同时内蒙组委会设立优秀奖(10%)
2.获奖证书:获奖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系列活动:2014年暑假期间举办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夏令营期间,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
4.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 ①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②决赛成绩在自治区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cn)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五、报名办法及报名费
请各院校在2014年3月22日前, 将报名汇总表通过网上邮箱呈交外语教学研究会办公室,并请务必详细填写相关信息。邮箱地址:nmwyyjh@163.com。 报名费:30元/人,其中报名学校自留20元用于组织初赛;上交研究会10元(3.5元上交全国组委会)。报名费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支行 户名:李春阳, 账号:6222020602010814518,联系电话:(0471) 620071013947146460
六、其他事宜
有关竞赛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英语外研中心网站(网址http://)查看《2013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