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贸 办 公 室
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防堵重特大事故,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莱政发[2007]17号文《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财办商贸流通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财贸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4月20日到7月9日,在财办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通过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有效治理和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为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4月20日开始到7月9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排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和资料库,研究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于4月25日前报财办安全办公室(电话:7212219,
1 电子信箱lycmb@sina.com,表样附后)。前段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中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也要列入本次整治范围,一并上报。
2、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整改和治理。财办安全办将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9日)。财办安全办将根据隐患整治台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重点工作
1、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造舆论,使全体职工明确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
2、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整个生产环境或经营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估,查找危险源。深挖事故隐患的产生根源,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对各个重点岗位的监管责任制进行全面的评估,条款笼统的、标准过低的或过时的、不适应当前要求的,要立即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使之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重点注意以下部位的排查:(1)、检查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状态,确保突发状况下消防器材能够及时、迅速投入使用。(2)、排查用电重点部位,重点注意线路老化部位的整改。(3)、检查营业厅、办公室和仓库以及院墙等建筑,是否存在危房、危墙及各种不稳固的建筑物。(4)、变压器和各种放置在室外的电器设备及电力线路。(5)、各种户外灯箱、广告、牌
2 匾、高空附着物等,防止坠物伤人。
3、强化隐患整改和重点部位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隐患部位,要加大整改力度,一鼓作气,彻底解决,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首先,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限。小问题要力争现场解决;一般的问题要当天拿出整改方案,三日内予以解决;较大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时限,确定监管责任人,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其次,要确定整改责任人,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责任人全程负责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再次,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设备添置、人员培训、隐患整改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4、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要求各单位结合隐患排查,对以前确定的危险源进行重新确定和评估,确定危险目标所处的具体位置以及发生危险的概率和危害程度;明确危险源的地点,明确职责范围,明确责任人、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训练方案要具体、明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定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名称、使用方法、储存地点,物资和设备的储存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三项攻坚战之一,是防堵重特大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不走过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财办安全办备案,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
2、落实责任,标本兼治。这次百日集中整治活动要与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双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
3 效治理。各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梳理、排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重大隐患治理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责任。
3、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制度。各单位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联络和沟通,并于4月25日前上报财办安全办(联系电话:7212219),形成一个覆盖本系统的信息交流网络,保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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