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屋地暖管漏水问题的补偿申请
烟台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烟台佳和物业有限公司:
兹有烟台开发区三和星海花园3231号,业主赵盛,于2007年5月份购买,购买时地暖设施已安装完毕,并且开发商承诺地暖管可保30年无质量问题。
业主于2011年4月份入住,于2011年11月份开始供暖,2014年3月5日,地暖管突然爆裂,发生大面积漏水现象,经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确定为地暖管安装时已存在管体裂缝现象,经过两三年的地热循环导致管体最终爆裂,此次漏水将业主室内地板以及楼下天花板全部浸泡变形,并且漏水问题还渗透到隔壁邻居家中,将邻居家中天花板浸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更换地板:30平方*260元/平方=7800元
2、业主及邻居家中天花板吊顶、刮腻子6000元,共计损失13800元。
在申请赔偿无果的情况下,为补偿损失,业主申请用三和星海花园3231号物业费抵扣补偿款,特此申请。
业主:
2014年7月29日
《房屋漏水补偿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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