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 请 人:XX,男1994年2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申请人:XXX,男1972年9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怀柔区 申请事项:
1、请依法强制执行(2013)怀民初字第02938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纠纷一案,经怀柔区人民法院(2013)怀民初字第02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应于2013年9月6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元,该判决已于2013年8月12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13)怀民初字第02938号,《民事判决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该一审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判决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此致:怀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3年9月6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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