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职工的聘用,入职手续的办理,新进人员可以尽快熟悉新的工作环境,进入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依工作性质分职员、员工,包括试用期内与正式聘用人员。
三、内容:
1、本公司雇员为下列二种:
职员:办公室人员、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组长级及以上人员)、后勤(包括
司机、电工、)
员工:品质人员、物料员、车间作业员、后勤(保安人员、厨房人员、清洁工)
2、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顾问、特约人员或雇用临时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合同为准。
3、聘用条件:本公司招聘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凡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和其它有效性证件(如:电工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书等),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给予招聘:
3.1经理
A、本科学历,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B、大专学历,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C、任本公司主管2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3.2主管、工程师
A、大专学历,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B、高中(中专)毕业,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C、任本公司拉长、制样员2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3.3职员、文员
A、国内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试用合格者;
B、高中(中专)毕业,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1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C、公司作业员工作半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3.4拉长、技术员
A、高中(中专)毕业,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B、初中毕业,具有同行业同等职位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C、公司作业员工作2年以上,考核均列优等者。
3.5员工
A、作业员必须满16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35岁,最低具备初中学历;
B、后勤不超过45岁,最低学历小学。
3.6、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A、与其他公司有劳务合同或有竞业限制者。
B、有刑事案例在身者;
C、吸毒、有传染性疾病者;
D、曾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解雇者。
4、招工流程:
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求填写《招工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总经办签署后交行政部存档招聘。招聘员工级(编制内)签至经理处,员工超编与职员级签至总经办。
5、入职及试用
5.1入职者如实填写《入职申请表》,人事部初试,用工部门复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5.2入职者提供真实有效身分证复印件一张,近照一寸免冠彩照二张,行政部给
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相应的资料必须齐全存档,若有更改的都必须有书面依据。
5.3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工作与日期后,应按时赴指定部门工
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无故拖延二天未到职者停止试用。若事先以书面或口头呈准者不在此限。
5.4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新进人员每月10号(含)
之前入职者转正时间按本月计算,10号之后入职者转正时间按下月计算,员工级试用期考核签至部门经理处,职员级签至总经办。
6、职位异动(晋升/降级/调动/调薪)
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员工的工作表现、学识和能力进行考核,调动调薪时,填写《员工动态表》,部门经理签署后交总经办批准,签署完毕交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存档;员工级别调动调薪签至部门经理处(调薪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职员级别调动调薪签至总经办。
7、其他
7.1其服务年资统一从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7.2本厂雇用任何员工都不会收取介绍费,如有受贿行为,经核实后即时解雇处理。
7.3新进人员入职一周内领取厂服,费用在本月工资中扣除,在公司服务满1年后
工衣费用给予退款,工衣、厂证不得借给非本厂内人员,若有发现,给予处罚50元,工衣、工鞋和厂证如有损坏、遗失或弄脏必须更换,未到年限需更换的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临时证与正式厂证10元/个,智能卡:20元/个;工衣夏装:18元/件,冬装:30元/件;工鞋:5元/双。(工卡使用年限3年、工衣2年、工鞋为1年。)
7.4曾经在本公司工作而被开除/解雇者一律不再录用,而自动离职者除非该员工以
前的工作表现及记录良好,并经行政部查核属实方可考虑。
7.5公司因工作需要职位或部门有所变动,职工必须服从调动及安排,否则视为违
反厂规处罚,如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雇。
四、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订和解释,2008年9月1号正式实施。
五、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将在以后公布调整
行政部
20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