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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字〔2003〕第138号
关于下发《入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机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的入职程序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入职管理办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入职管理办法
二○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下发办法通知
抄送:。
xxxxxx有限公司总裁办2010年×月××日印发一1一
附件
入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的入职程序及要求,防范人事手续可能产生的
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机构所有新进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指
引和约束。
第二章 报到及试用
第三条 新进员工入职基本要求:
1.符合公司用人条件,并已确定被录用者;
2.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履历;
3.与其他任何公司无劳动关系;
4.体检符合公司要求。
第四条 员工入职前应办理录用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逾期
未办理者,由备取人员依次候补。人事部门须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工作卡(考勤卡),发《入职指引》,并办理起薪手续。
第五条 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1寸彩色照片四张;
2.社会保险凭证(已办理社保者提供);
3.身份证原件;
4.最高学历证明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专业人员提供);
6.体检证明(公司指定医院,体检内容包括肝功能、两对半及日常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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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离职证明》(前一单位);
8.办理担保手续;
9.签署《签署劳动合同声明书》。
以上
2、
3、
4、5项资料公司核实后将退回员工本人,临时人员可视岗位情况而定。
第六条 对于拟录用为仓管、司机、送货员、出纳等岗位的人员,总部和
下属机构人事部门则须先派人进行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背景调查,将调查结果记录并存于员工个人档案。
第七条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转正手续者可
视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因紧急工作需要,新聘员工可经批准后先上岗,但须于7个工作
日内办妥入职及担保手续,并完成人力资源系统电子注册。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单位)新进员工辅导人指导新员工尽
快熟悉工作内容和办公环境。
第十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者,可随时停止试
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员工一经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未完整前,将不予起薪。
第三章担保
第十三条所有入职员均需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的责任均按《担保书》
中的规定执行。公司从大专院校直接录用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爱施德公司所在地常住户口;
2、有正当职业及稳定经济来源;
3、有长期稳定的住所;
4、非本公司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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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龄不超过60岁。
第十五条担保等级:
1、一级担保:适用于仓管、司机、送货、出纳、客服、零售店员。
2、二级担保:除上述职位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担保手续:
1、一级担保:
A担保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原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复印后退回;
B担保人提供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和单位证明;
C人事部门应派专人到担保人房产所在地,签订《担保书》。
2、二级担保:
A担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人事部门核对、复印后退回;
B担保人提供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和单位证明;
C担保人须亲自到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签订《担保书》。
第十七条担保人的工作单位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
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门办理变更。
第十八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担保资格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部,由被保人办理退保手续,办妥并退还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对员工担保人资格不符或资料不实,须通知被保人限
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者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方准许复职。
第二十条员工正常离职,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经济和重
大管理责任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解除。
第二十一条担保核查,
核查人为公司总部人事部门及下属机构人事行政人员。
1、一级担保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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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上门核查担保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确认是否与房产证地址相符;
B核查担保人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及单位电话;
C每半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二级担保核查:
A电话核查担保人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及单位电话;
B每一年核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第四章背景调查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人事部门指定人员对新入职员工所提供的背景资料进
行调查。 背景调查一般根据个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电话查访。
1、查访内容:
A最近两家单位或最近二年内工作单位的工作内容及表现、同事关系;
B离职原因和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C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的真实性。
2、查访对象:原单位人事部门、相关证明人。
第五章入职资料提报
第二十三条 录用审批权限:参见《爱施德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二十四条 员工档案维护
员工档案须严格按照规定顺序装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存,装订顺序为:
1、《员工录用审批表》
2、《面试评价记录表》
3、《应聘申请表》
4、《员工登记表》(附照片);
5、社保卡复印件(已办保险者);
6、身份证复印件;
7、最高学历件复印件(含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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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人员)
9、体检证明
10、《离职证明》
11、《担保书》、担保人资料、担保人单位证明及《担保核查表》
12、《背景调查表》、《家访调查表》
13、《签署劳动合同声明书》
14、人事异动资料
第二十五条 下属机构人事部门须于每月25日将当月新聘员工全部档案
资料复印件(原件留存子公司妥善保管)以EMS或传真方式传至总部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文内容如与现存有关规章制度有任何冲突,以本文内容为
准。同时启用新表格体系,旧表格一概作废。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员工起薪单》(样本)
二、《新员工入职指引单》(样本)
三、办理入职流程图
四、《员工登记表》(样本)
五、《担保书》(样本)
六、《背景·家访·担保调查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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