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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安全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1: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嫩江县第三中学学生安全手册

(试用稿)

一、省政府令: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合法、及时、公开、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适当。

第四条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并配合学校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劳动保障、文化、体育、工商、环保、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职责,为学校和学生创造安全的环境。 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安全环境,为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创造条件。

第六条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积极支持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帮助。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为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章 事故预防与监督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教学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学校应当对教师及其他职工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活动特点,对学生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学校教育课程设置应当包括安全教育的内容。

第九条 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配备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需的人员、经费保障;学校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亦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当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保养,确保其使用安全;对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教学科研实验仪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实行严格管理。 学校应当在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上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学校的食品、药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等物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选择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时,应当选择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相应标准的产品与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非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动物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学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住宿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设专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劳动、教学实验等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外集体活动,应当将活动内容和安全保护措施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活动内容和方式应当适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心理特点,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示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学校应当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做好相应工作。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者从事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未成年人不宜参加的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重大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当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者报告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十五条 教师及其他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发现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告诫或者制止;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生有特殊体质或者疾病,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健康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告知学校;如需请假,应当及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应急预案和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不落实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督促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当与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活动。 公安、交通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学校附近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按规定设置避让学生、禁鸣喇叭、减速慢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标线,并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和学生的疾病预防、食品卫生、身心保健等卫生知识指导,依法加强对学校和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落实卫生安全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学校及其周边不得建设对学校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不得进行有污染环境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卫生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构)筑物;不得在学校及其周边设立歌舞、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 学校门前及其两侧不得设置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得设置影响学生安全或者正常通行的设施设备。 建设、环保、文化、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以及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的建设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止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活动,清理违章的建(构)筑物、设施及物品。

第二十一条 为学校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各项安全、卫生保障措施,提供的教育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教学用具、饮食及其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本地区学校参加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责任保险。

学校投保责任险的,所需经费由学校举办者承担,以学校为单位支付。不得向学生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提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为受伤害学生的救护提供必要帮助。

第二十四条 医疗救治机构接到学生安全事故救助请求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实施救治;本机构技术力量不足或者救治设备欠缺的,应当及时报告卫生部门或者请求邻近医疗救治机构给予援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发生违法犯罪活动、交通事故以及出现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学校应当立即报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学校无法调查处理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保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责任险的,学校应当及时通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合法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 学校有关人员和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拒绝、阻挠、推诿,不得弄虚作假。 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故调查的有关情况,事故调查者应当如实告之。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损害情况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等,并由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政府设立的学生安全事故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生安全事故调解机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时、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并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结束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解机构名称以及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损害情况和调解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等,由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机构印章。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学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不得侮辱、殴打教师及其他职工、学生,不得侵占、损毁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其中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事故责任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过错方是两方以上的,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三)学校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管理、使用不当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六)学校组织学生从事有危险性的活动或者在有危险性的活动场所活动的; (七)学校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殊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八)学校发现学生突发疾病或者受伤害,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九)教师及其他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十)教师及其他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十一)教师及其他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二)教师及其他职工患有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身心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倾向,学校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三)学校发现学生应到校而未到校、擅自离校或者获知学生身心异常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告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十四)其他应当依法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尽了管理义务并无过失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和承担: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不服从管理擅自外出或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活动期间发生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与纪律,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学校不知道,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的; (六)学校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后,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但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七)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八)学生之间的意外行为造成的; (九)学校和学生自身原因以外的突发性、偶发性因素造成的; (十)学生自杀、自伤、突发疾病或者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 (十一)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二)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三)其他依法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学校对学生安全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支付赔偿费用;学校无力支付的,由学校举办者负责筹措。学校不负责解决与学生安全事故无关的事项。 损害赔偿费用的范围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其他相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均无过错的,学校、其他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教师及其他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责任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行使追偿权。 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学校提供产品与服务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已先行支付赔偿费用的,应当向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行使追偿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或者在学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一)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经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的; (二)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负有主要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四)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报告学生安全事故的; (六)拒绝、阻挠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对学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师及其他职工,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可予以解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据有关学校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为学校提供产品与服务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有关部门对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第四十四条 对阻挠、干涉学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或者侮辱、殴打教师及其他职工、学生,或者侵占、损毁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或者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前款当事人造成学校或者教师及其他职工、学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学校和受伤害的教师及其他职工、学生可以依法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中小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程度相当的教育机构; (二)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非寄宿制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寄宿制学生住校期间,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期间; (三)学校举办者,是指举办学校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群众团体)以及民办学校的出资人。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应急预案

缙云中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和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依据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以“以人为本、群防群治”为工作立脚点。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重大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较大食物中毒、校舍坍塌、锅炉爆炸、严重交通事故、较大灾情、严重工伤事故、消防事故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

第四条 组织领导 。建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李岳林,常务副组长:吴丽明(1395709650

9、666509)。副组长:樊文亮(13906881090、661203)、周爱忠(1385708696

8、686968)、张弩(1395709388

8、613888)、丁敏林(1358713846

5、668465)、施林栋(13506501

536、665536)、麻启兴(1390678139

6、662121)、王利华(13587158000、618000)、骆美玲(1395709706

3、667063)、郑英杰(1360669976

4、669764)、李明(13957099

545、669545)、徐月新(1395709409

8、619988)、陈炳强(1358715857

5、658575)。 第五条发生下列突发事件的: (1)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生病的。 (2)发现学生打架、斗殴。 (3)发现学生无故不到的。

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应当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知悉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都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班主任与政教处。

第六条

发生下列重大突发事件。 (1)造成师生员工死亡以上的事故;

(2)一次造成师生员工10~3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3)校舍坍塌、锅炉爆炸、火灾发生; (4)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交通事故。

(5)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疫情及中毒事故发生后,任何知悉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都有义务立即报校长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作出果断处置。学校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联系方式报告县教育局办公室,同时报分管领导和联系科室。如果情况严重,则应随时电话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迟报或漏报,如果引起处理延误而造成事件加剧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1)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学校根据上级对“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有关情报,及时做好本单位的师生员工与外界的隔离工作。对有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急时采取措施送县级医院或专业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2)群体性食物中毒:同时如发现单位群体三人以上的恶心、呕吐、腹泻等现象,应马上到医务室检查,向医务人员说明可能的原因,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总务、政教有关人员并将中毒师生员工及时送达县级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以便查明中毒事件发生原因,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

(3)校舍坍塌:在确定不会再次发生险情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努力确保抢险现场的有序,并及时上报信息。

(4)交通事故:学校或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外出活动遇交通事故,及时与所在地的交警联系报警,同时与所在地的医院联系救援,并及时上报信息。

防事故: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有序地将师生员工撤离火灾现场,及时拨打“119”报警,不准学生参预救火,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努力确保抢险现场的有序,并及时上报信息。

遇到暴雨、暴风雪、冰雹、严寒、台风等恶劣天气:总务处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召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紧急布置,组织人员值班,政教处发布有关注意事项,总务处作出有关紧急措施。 晚上遇到停电,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各班班主任(寝室管理员)马上深入教室(寝室)。

第八条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的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取证、索取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无保留的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和调查组要求的其它资料,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时限: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时限为1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

三、班级安全公约

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约,各班级以及全校师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人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时时、事事把安全放在首位,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学习,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三、回家或回校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须查明水情,确认安全后才慢速通过。

四、回家、回校途中不得打闹、玩水、玩火、逗留或外出游玩、要直接来校或回家。

五、班级、团支部组织同学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作出周密计划,制定有力的安全措施,上报有关部门,经批准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严肃纪律,班主任或有关带队教师务必时时处处与学生集体在一起活动。密切注意学生活动情况,以防事故发生。

六、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课间文明休息、活动,不准搞有人身安全危险的活动。

七、午睡、课外活动期间,晚饭和晚自修下课后,一律不准擅自外出洗澡游泳。住校生要求在校洗澡,通校生要求在家洗澡。

八、在实验课中,要安全使用电器和化学药品,避免事故发生,平时不准随便触摸、玩弄电器,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九、注意宿舍安全,防火防盗。熄灯后一律不准点蜡烛,关好门窗准时睡眠;离开宿舍时,(室内无人)必须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十、加强食品卫生常识学习,增强食物卫生意识,自觉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安全工作,务必引起全校师生高度重视。各班级、各同学一定要时刻不忘“安全”,以确保我校全体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安全知识

(一)、消防安全

1、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具体地点。

2、火海逃生十大要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来到商场、宾馆和饭店时,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一旦大火燃起、浓烟密布时,便可以摸清道路,尽快逃离现场。

第二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

第三诀:保持镇静,快速撤离。

突遇火灾,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快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当火势不大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逃到天台、阳台处。

第四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不要因为害羞及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拿走贵重物品上。 第五诀:简易防护,不可缺少。

家中、商场及酒店应备有防烟面罩,逃生时可用防烟面罩。最简易方法也可用毛巾、口罩蒙鼻,用水浇身,匍匐前进。因为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逃离是避免烟气吸入的最佳方法。

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住宅、写字楼应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离开危险楼层。也可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

第八诀:大火袭来,固守等援。

大火袭近时,可以采取关紧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防止烟火渗入等办法,等待救援人员到来。

第九诀:发出信号,寻求救援。

被困者要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在将要失去知觉前,应努力滚到墙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着墙壁摸索前进的。

第十诀:火已烧身,切勿惊跑。

火烧身时,千万不可惊跑拍打,因为奔跑和拍打时会形成风势,促旺火势。最佳办法是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翻滚,压灭火苗。 (二)、交通安全

1、文明交通承诺内容:

(1)、文明行路:自觉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路口服从人行信号等灯指示,不乱穿马路;

(2)、文明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让,不携带违规物品,遵守管理规定,并配合司乘人员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3)、文明骑车:尊重道路通行权利,不逆向行车,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乱占车道,不乱停乱放,不违章带人,不骑无牌、无证或牌证过期车辆。

2、交通行为规范:

(一)行人通过路口,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得斜穿马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三)不穿越、翻越交通护拦。不站在车行道上或者逆向招呼出租车,不在道路上打闹、坐卧、停留或做其他防碍交通的活动,乘坐机动车上、下车时,必须从右侧上下车,不从车前横穿马路。 (三)、食物安全

1、青春期饮食提醒

中学生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期,膳食中某些营养素,如蛋白质、铁、钙、锌、碘摄入不足的现象在某些地区时有发生,其他营养素的不足也会在特定条件下发生。因此,青少年日常饮食应多样化,以提供充足、全面、均衡的营养,保证身体发育所需。青春期饮食应注意:

(1)、多吃谷类、供给充足的能量 。青少年对能量的需要高于成人且男性高于女性,每日约需10040—11720千焦耳(2400-2800千卡)。

(2)、保证鱼、肉、蛋、奶、豆类和蔬菜、水果的摄入。

(3)、避免暴饮暴食、偏食挑食及盲目节食,少吃零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4)、养成吃早餐的良好习惯。

2、不可同时食用的食物: (1)、鸡蛋与豆浆不宜同食。 (2)、萝卜与橘子不宜同食。 (3)、柿子与白薯不宜同食。 (4)、牛奶与巧克力不宜同食。

(5)、羊肉与西瓜;香蕉与芋头;松花蛋与红糖;豆腐与蜜糖;黄瓜与花生;芥菜与兔肉;狗肉与绿豆;柿子与螃蟹——这些食物也不宜同时食用。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腐烂变质的食物中带有大量的细菌和病菌以及它们产生的毒素,吃了这食物后,会马上中毒,出现上吐下泻的急性 (四)、活动安全

为了规范我校集体活动的程序,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从制度上杜绝安全隐患。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缙云中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1、校内集体活动:

在校园内组织的大型集会(含全校师生员工大会、表彰大会、文艺晚会、游园晚会等),要注意场地安全,备有良好的通风、降温和消防设施,要保证场地的出口畅通,方便人员疏散;组织会议的部门及有关人员,要严密组织,维持会场秩序,如发生意外,应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会场,防止拥挤、践踏事故发生。 1.体育活动安全

1、须穿运动鞋与宽松的衣服参加运动,必要时可以光脚。

2、运动前坚持热身,运动后注意放松

3、为避免以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或自己不会使用的器材、设备、学生不得使用。难度较大或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练习,完成掌握后方可自行练习。

5、学生上课时、训练时要自行检查场地、器材等是否合乎要求、如不符合,应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学生要有自我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教师要严格考勤。

6、运动中冲闯有度,讲谦让,讲友谊,讲规则。

7、身体不好不勉强,特殊情况须告知。 2.学校集会与集体活动安全

可能发生的伤害:中暑、挤伤、跌伤、骨折、窒息、烧伤、脑震荡、死亡。 ① 上下楼梯不要拥护、礼让慢行。 ② 不互相追逐疯打。

③ 不开无味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 3.校内劳动安全

① 严禁学生擦楼房外窗玻璃。

② 做清洁时、防止滑倒跌伤、玻璃划伤、钉子刺伤。 ③ 严禁学生用湿布擦电器旋扭开关。 4.学生实验安全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实验室的实验规则(具体规则见各实验室)。

2、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学生参加集体(班、级、社团、协会、部等单位)校外活动,要以书面形式向校办室、政教处请示,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学生组织的任何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有两名以上教师作领队。外出前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果到校外租车,必须租用具有营运资格单位的车辆,并要求该单位配备专职司机,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3)、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参加外出活动的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能擅自脱离集体;无论教职工或学生,都不能下江、河、湖、海、水库游泳,也不能开展攀爬悬崖等危险活动。

(4)、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5)、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不能违反消防部门、林业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在林区、自然保护区内或周边地区烧烤,或举行营火或篝火晚会,要预防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严密的组织工作和切实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无论是何单位组织的活动,学生都可以拒绝参加。

(8)、严格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外出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带队教师,要增强安全意识,对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凡属责任心不强,要求不严,对参加集体外出活动人员放任自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组织者、领队教师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防贼防盗

注意私人财务的保管。住校生大量现金不要放在寝室或随身携带,应该及时存到银行或者委托班主任保管;通校生尽量不将贵重物品带到学校,自己抽屉要上锁;

(五)、常见疾病防治

1.预防龋齿

预防龋齿的最好办法就是保持口腔卫生。每天早晚刷牙使用保健牙刷和含氟牙膏,刷牙的方法要正确。少吃甜食,养成吃东西后马上漱口,睡前不吃东西的好习惯。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发现龋齿及时充填治疗。

2.预防近视眼

(1)“二要”: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与书本的距离保持一市尺;连续读写一小时左右要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2)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做到“五不”:不在光线太暗及光线过强的地方读写;不在动荡的车厢里、走路时看书;不连续长时间读写;不趴在桌子上读写或躺在床上看书;不看字体太小或印刷不清的书。

(3)坚持做眼保健操,平时注意加强营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定期检查视力,发现视力下降要及早治疗。尤其是视力下降到0.5时,极有可能发展为近视眼,应特别关注。

3.预防脊柱弯曲异常

(1)注意从小培养学生正确的坐、立、行姿势。

(2)学校和家庭要为学生配备适合学生身高的课桌椅。

(3)学校要上好体育课,体育活动的内容要多样化。尤其是组织学生开展肋木、单杠、双杠、平衡木、跳马活动。

(4.预防沙眼

预防沙眼的主要方法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和别人共用毛巾、手帕、洗脸水,更不要用脏手揉眼和用脏手帕、衣袖擦眼睛。手帕、毛巾要经常烫洗或者煮沸消毒。要勤洗手和剪指甲。得了沙眼要及时治疗。

5.肠道传染疾病

肠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等。

预防肠道传染病主要应管理传染源,发现病人应隔离治疗,对与病人接触密切的人也要检查或预防性服药。要认真搞好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保护水源,搞好厕所卫生,严格粪便和污水处理,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动物。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瓜果要冲洗干净、不吃变质的饭菜等卫生习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6.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包括:流感、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脊髓炎(流脑)、流行性腮腺炎、白喉、百日咳等。

预防接种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他的预防措施主要是加强病人隔离治疗,教育学生不乱吐痰、擤鼻涕,咳嗽时要用手帕捂住口鼻。教室每天要开窗两次,每次10分钟通风换气。还可以用食醋熏蒸教室、宿舍。

(六)、艾滋病安全

一、基本概念

1、艾滋病

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严重传染病。引起艾滋病的病毒称为艾滋病病毒。在有些宣传资料见到的“HIV”就是代表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的医学全称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后,主要破坏人的白血球,使人体的抵抗力逐渐下降,最后完全失去抵抗力,出现多种很难治愈的病症,病人表现的症状无特异性,病死率极高。

艾滋病病毒很脆弱,白血球外的艾滋病病毒在外界环境中很快死亡,常用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漂白粉精片、消毒灵、酒精都能将它杀灭。

2、传播途径:

一、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四种主要体液

艾滋病病毒大量存在于人体血液、组织液、淋巴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中。乳汁中也含有一定量的艾滋病病毒。通常,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体液有四种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和乳汁。

二、日常接触不传播艾滋病病毒

在日常生活接触中,不会造成艾滋病病毒的传播。以下途径不传播艾滋病病毒。

接吻

共用毛巾、马桶 拥抱和握手 共用茶杯和餐具 同一泳池游泳 蚊虫叮咬

(七)、网络安全:

1、中小学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网络安全常识

1、如果进入聊天室,使用实时讯息 (IM) 程序、网上游戏或其它要求登入名称以识别身份的其它网上活动,在选择登入名称时一定不能使用真实姓名,并确定该名称不会泄漏个人信息。

2、坚决不能透露家长的地址、电话号码、或其它个人信息,如学校等。

3、网络和真实世界一样,都需对是非善恶加以分辨。

4、不轻易答应与网友见面。 (八)、不良的心理侵犯

健康不仅仅是没有躯体疾病、不体弱,而是一种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均臻良好的状态。因此,中学生健康不仅仅是指生理、躯体方面的,而且应包括心理方面的。学生的心理发育还不是很成熟,辨别问题的能力也有局限性,容易走极端,要引起学校和家庭的重视。要重视学生微小的心理变化,有些心理疾病的诱发,可能是很小的事情造成的。

1、怯懦心理

怯懦的基本表现是:胆小怕事,遇事习惯退缩、屈从,缺乏进取心和反抗精神。懦弱者意志薄弱,面对困难束手无策;情感脆弱,经不起挫折的打击。 对策:

1、积极的自我暗示。在遇到困难或者压抑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定能挺过去。”要相信世界上不怕有困难,就怕在困难面前缺乏勇气。“两军相逢勇着胜”,怯懦者若以此为训,当作自己的座右铭,就能遇事不慌,临难不惧,敢于去做以前不敢做的事。

2、勇于采取行动。想得再多,却不付诸行动,那只是“空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怯懦者要努力改变自己下了许多决心,“临门一脚”时又软了腿的行为定势,从解决眼前的问题做起。

3、提供心理支持。师长和同学应该为怯懦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鼓励他们勇敢面对生活挑战。要制造机会让怯懦者去做对他来说难度适当的事情,通过战胜困难,赢得成功来锻炼自己的勇气。

2、自卑心理

自卑表现为对生理或社会的自我做出低于实际状况的评价,它总是与羞怯、失望、忧伤的情绪,以及退缩、慵懒、懈怠的行为相伴随。 对策:

1、改变消极定向注意的思维定势。自卑者往往对自身的不足之处尤为敏感,并且盯住不放,以至于原来并不突出的弱点被放大了,或者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不到自身具有的优势与潜能。辅导员应当引导来访学生从这种消极的定向注意中解脱出来,多看看光明面,并且想到别人其实没有那么注意你的缺点与不足,这样,心胸就会开阔起来,自信也会渐渐增长。

2、鼓励积极努力的上进表现。家长、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要热情鼓励自卑学生,通过具体行动,争取哪怕微小的成功,以产生成功的喜悦而增强自信,并激励学生付出更多努力,去换取新的成功。

3、运用敝帚自珍的应对技巧。放大自己的优点是与专看缺点、放大缺点针锋相对的思维方法。它虽然是一种技术,而且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但对降低自卑感有着矫枉过正的作用,也不失为一种值得采用的纠正办法。

4、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指导学生的家长、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多看到自卑学生的优点、长处,并明白地把自己的积极看法告诉对方,让他从对自己有影响的赞誉中获得外部支持,增强自信心。

3、狭隘心理

心胸狭隘的人目光短浅,锱铢必较,有一点点小的利害得失,就容易引起内心的冲突。有狭隘性格的学生情绪波动,意志薄弱,办事刻板,人际关系不和谐,时常处于重重矛盾冲突之中,因而很少有开心的时候,并且易患抑郁症和消化系统的身心疾病。 对策:

1、学会宽厚待人。付出多少,才能得到多少。但总是用等价交换原则处理人际关系,甚至总想沾别人便宜,从来吃不起亏的人,到头来烦恼最多的往往是自己。中学生虽不能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但学会宽容大度,遇事不斤斤计较 ,是于人于己都有利的交往原则,应当努力在生活中实践这一原则。

2、眼光向外,立志高远。眼睛盯住自己鼻尖的人,苦恼最多。而当一个人有了远大的志向,并愿意为之奋斗时,他就不会斤斤计较;当他把利害得失一类“身外之物”看得很淡,而更多地想到别人,想到集体时,他就能做到“无欲则刚”,胸怀坦荡了。

3、落实于具体行动。针对平时容易产生狭隘心理的问题,作坚决的行为改变,宁可先矫枉过正,比如以前别人说一句不中听的话就会很生气,改正时要想到对方这样说的种种合理之处,并且自己主动地跟对方作坦诚的交流。成功几次后,情况会有所改观。

4、嫉妒心理

嫉妒是看见别人某些方面高于自己而产生的羡慕、愤怒、怨恨、痛苦等组成的复杂情感,以及由此导致的相应行为。嫉妒者往往自觉不自觉地采用种种手段打击其所嫉妒的对象,导致不良社会效果;同时给其自己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损害。心理学家认为,大部分嫉妒者都会出现一些身心疾病,如胃痛、背痛等。 对策:

1、控制私欲。嫉妒性格者一般都是私欲膨胀,过于自我中心者,因此他容不得别人超过自己,尤其对原先与自己情况类似的同学,更难容忍对方的胜出。要从根本上除去嫉妒的根子,就要让学生把个人的欲望控制到比较恰当的水平,这样才有可能做到“退一步海阔天空”。

2、学会客观得评价自己。人贵有自知之明,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就不会产生盲目的嫉妒。明明知道自己技不如人,别人赢了自己也就能心服口服,并且设法提升自己去超过对方。

3、将眼睛盯住自己做的事情,而不是别人手中的奖杯。每一个埋头于自己事业的人是没有功夫嫉妒别人的。扎实地干自己的事,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整天嫉妒别人,想方设法折损别人,到头来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使自己形象受损,学业受损,心情也受损。

5、敌对心理

敌对是遭受挫折或压迫时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抗性态度。有敌对倾向的学生,往往把教师、家长、同伴的批评、帮助理解为与自己过不去,认为周围人都在轻视自己、伤害自己,因此心中极为不满,充满对立的情绪。反映在行为上,他们动辄怒目相向,咬牙切齿,严重的则会暴跳如雷,甚至做出破坏性行为来。 对策:

1、给予同感的理解。从敌对的具体表现与形成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敌对行为是受挫和压迫的一种反抗性反应,而且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行为。尽管其反应方式不正确,但毕竟与外部的消极影响有关,而且有敌对倾向的学生内心充满了愤怒、痛苦和委屈,即使以破坏性行为表现出来,也是由内心冲突无法排解引起的。因此应引导他们倾诉、宣泄负性情绪,并给予痛感的理解,使学生产生安全感和被人理解的轻松、愉悦感,此时,敌对情绪能得到明显的缓解。

2、调整不当认识。要针对学生认知中的片面性和极端化进行耐心疏导,让他看清楚自己的偏激使对事情的认识发生了歪曲。

3、行为矫正。运用系统脱敏和强化的行为改变技术,能使有敌对倾向的学生减少偏激、冲动的行为,培养其“三思而后行”的习惯,逐渐增加良好的人格修养。

4、创造更为谅解、宽容的环境条件。

6、孤僻心理

存在孤僻心理的学生通常表现为不愿与他人接触,对周围的人常有厌烦、防备的心理。他们往往十分敏感,时常感到周围人们在议论他,不喜欢他;他们时常闷闷不乐,似乎人们在远避他,因而习惯于独处;他们中的多数缺乏与人交往的经验和交往技巧而不敢与人打交道,有的则自命清高,不屑与别人打交道。 对策:

1、在思想上放下包袱。不要担心自己不受人欢迎或因不善于与人交往而出洋相。认识到只要自己敢于主动与人交往,周围人们是会持友好态度接纳的。对孤芳自赏者则让其体会在独处中是否真正感到内心平静与快乐。若答案是否定的,可以进一步引导他试着加强人际交往与合作,体会其中的意义与快乐。总之要解决交往意义上的认识问题,并放下精神负担。

2、开放自我。良好的人际交往要在交往中才会实现,不肯跨出第一步就永远无法融入社会之中。开始行动阶段,可以采取一些自我强制的措施。如要求自己每天一定要跟三位同学说说话,然后增加说话的量和将谈话对象的范围扩大到陌生人,一段时间后渐成习惯。

3、多参加各种类型的活动。不要总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或躲在角落里去。在群体活动过程中(如看学校的球赛,一起到郊外踏青),自然而然地与同学交往,并产生共同的感受,与人隔离的冷漠就会不知不觉中解冻。

7、猜疑心理

猜疑指总喜欢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地猜想、怀疑别人在议论自己或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总是怀疑自己患了某种疾病的也属此例。习惯于心理猜疑的学生成天提心吊胆、惊恐不安,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中。 对策:

1、让事实说话。想象总归是事实的变形。只要耐心与学生做一番调查了解和探讨质疑的工作,真相便会显现出来。有些猜疑内容无法考证,也可用类推的方法来证明其猜疑之虚妄。

2、用通俗故事来疏导。可以用“疑人偷斧”一类的通俗故事反映的哲理来疏导学生,让善猜疑的同学认识到主观想象的荒唐可笑之处。

3、学会开诚布公。猜疑是一种私下里的消极想象,越猜疑就越觉得像那么回事。如果善猜疑的学生能渐渐习惯于与人交换意见,了解事实真相,这种凭空想象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猜疑心就会有所减弱。

4、学会开阔心胸。喜欢猜疑的学生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名利过分在意,所以变得格外敏感,惟恐出点什么事,对自己不利。如果能在辅导中让学生认识到这一点,注意调整心态,开阔心胸,则对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一大促进。

缙云中学 2005年10月

中学生校园安全防范知识小册子

(一)

清镇市暗流中学八(2)班班委 / 编辑

执笔:班主任彭良举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班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顺利完成学业。我班特编印《中学生安全防范知识手册》,请各同学自觉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有关知识,掌握安全防范基本技能,提高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自身安全,维护学校秩序,为维护校园、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一、防火知识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之一,发生在校园生活中的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大家应该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知识,以备不测。

1、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哪些

火源一般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直接火源有:(1)明火、灯火,如火柴、打火机火焰,香烟点火,烧红的电热丝等;(2)电火花;(3)雷电火等。

间接火源有:(1)加热起火;(2)本身自燃起火等。

这些火源,同学们在学习生活、试验中都可能接触到,只有认识和掌握它的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认真对待,一般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2、如何预防火灾发生

(1)注意用电安全,不违章用电,不乱拉电线、使用禁用电器。

(2)发现火灾隐患,每个同学都有责任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老师等报告。

(3)不在教室、宿舍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取暖等。

(4)不在教室、宿舍以及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烟头、火种。

(5)不在教室、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在教室、宿舍、楼道堆放杂物。 (7)不在教室、宿舍、楼道焚烧垃圾。

(8)遇火灾险情,要懂得自救自保,及时呼救和逃离险境,并及时报告相关老师或管理人员。

3、怎样打火警电话 全国统一规范使用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在任何电话上都可直接拨打。拨打火警电话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沉着镇定。

(2)在听到对方报“消防队”时,要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和单位,并尽可能讲清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以及有无伤员情况。

(3)要注意对方的提问,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可立即派人在门口和消防车必经之处等候,引导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

4、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关闭电源,可燃气、液体管道阀门;拆除与燃烧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水不宜用于电器、油脂、液化油等失火。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如1211)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但是,如果是不明化学物品起火、燃烧,不能贸然施救,必须报告专业消防队施救。

5、火灾逃生自救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拴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二、防盗知识

预防和打击校园盗窃是每个在校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窃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是做好防盗、保证安全的基础。

1、常见的几种盗窃方式

(1)顺手牵羊: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备将放在桌上、床上、走廊、阳台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

(2)乘虚而入: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入室行窃。

(3)窗外钓鱼:作案人用竹竿等工具在窗外将室内他人的衣服物品钩走。

(4)翻窗入室:作案人翻越没有牢固防范设施的窗户、气窗等入室行窃。

(5)撬门扭锁:指作案分子使用各种工具撬开门锁而入室行窃。

(6)捡拾财物据为己有:指将捡拾财物不交公或不归还原主而据为己有。

2、防盗的基本方法

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教室和学生宿舍的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和同学的财物。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饭卡要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不要放在桌箱、书包、枕头下等,更不能随便丢摔在床上、书桌上等,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

(5)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其他寝室的同学)。学生应该文明礼貌、热情好客,但决不能只讲义气,不讲原则、纪律。若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就等于引狼入室而将后悔莫及。

(6)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测张望,要加以询问,这些人往往会露出狐狸尾巴,必要时报告老师或拨打报警电话。

(7)晚上睡眠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当发现有人盗窃时,立即向同学发出警告,共同制服盗窃者或将其赶走。

(8)假期不在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室内。

3、存折、信用卡防盗 (1)使用存折、信用卡时,一定要加密,密码应选择容易记忆且不易破密的数字,不要选用出生日期、学号、电话号码作为密码。

(2)取款时,有礼貌地请别人距离自己在一米以外。

(3)当有人知道你的密码时,要及时修改密码。

(4)不要将存折、信用卡与身份证、学生证等放在一起,以防被盗或丢失后被冒领。

(5)发现存折、信用卡丢失,应立即到所在银行挂失(也可以先用电信挂失)。

三、防校园滋扰、暴力知识

校园滋扰、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对学生无端挑衅、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中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尽力预防和制止外部滋扰,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

1、中学生受校内外滋扰、暴力的常见形式

(1)不法分子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在校学生进行交往,如发生矛盾或纠葛,便有目的地寻衅滋事、伺机报复等。

(2)有的社会不法青年,在逛街、购物、餐饮、娱乐活动、甚至走路等偶然场合,故意与学生挑起矛盾,进而酿成冲突。

(3)有的不法青年,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处寻找机会诱惑、搔扰女生,甚至侮辱、强奸女学生,致使女学生受到种种伤害。

(4)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外斗殴滋事,从而使围观或路过的学生无端遭殃。

(5)有的不法分子,喜欢以交友、办事等为由不停地拔打电话,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或者口吐污言秽语滋扰他人,以他人不能正常学习、生活为乐。

(6)少数无赖之徒,千方百计地打听异性学生的姓名,然后不停地给其写信或发短信、微信,不是低级庸俗的谈情说爱和造谣中伤,就是莫明其妙的恐吓和威胁,甚至敲诈勒索,从而造成被害人的精神痛苦。

2、中学生应当怎样对待外部滋扰

寻衅滋事是典型的流氓活动。在校园内遇有此类事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提高警惕,做好准备,正确看待,慎重处置。面对流氓滋扰,千万不要惊慌而要正确镇定对待。要弄清缘由、弄清是非,既不畏慎退缩、避而远之,也不随便动手,一味蛮干,要机智妥善的处理,并及时向家长、学校领导或老师报告,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充分依靠组织和集体的力量,积极干预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流氓滋扰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一旦出现公开侮辱、殴打自己的同学等类恶性事件,要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积极地加以揭露和制止,并及时向家长、学校领导或老师报告,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策略,讲究效果,避免纠缠,防止事态扩大。在许多场合,滋事者愚昧而盲目、固执而无赖,有时仅有挑逗性的言语和动作,叫人可气可恼而又抓不到有效证据。因此,一定要冷静,注意讲究策略和方法,正面对其劝告,不要与其纠缠,及时脱离现场,避免受到伤害。

(4)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人和保护自己。面对流氓滋扰事件,既要坚持以说理为主,不要轻易动手,同时又要注意观察,记住时间、地点、人数及人物主要特征等,收集掌握证据,便于通过法律程序等保护自己或他人。

四、防诈骗知识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分子利用学生单纯、善良及某些学生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学校内行骗,给被骗同学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

1、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1)借用银行卡,骗取银行卡。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自己银行卡丢失或遗忘在家,需要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自己汇款等手法,借机窃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2)有借无还,骗人钱财。称某种急用没有现钱或钱物不再身边,借用同学钱物,过后死不认账,骗人钱财。

(3)设计陷阱,骗人钱财。以开玩笑为借口,让别人给他(她)写借条、欠条,过后凭此条强迫别人给他钱财;有的则是在别人归还他(她)钱物后,不归还别人借条、欠条等,事后再次强迫别人“归还”他(她)钱财。

(4)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贪小便宜、虚荣、急躁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2、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其他利益;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要得弟兄亲,要把账算清。”涉及经济往来要学会有凭有据(字据)的交涉,或者有第三者证明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亲情友情往往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 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更要相互了解。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要尽量避免经济上的个人交往。

五、防抢劫知识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且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等恶性案件,比盗窃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

1、案发时要沉着冷静。一旦遭遇抢劫,切莫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的判断出自己所处的环境,不要贸然反抗,但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发动进攻,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心理和能力。

2、与作案人尽量纠缠。可利用有利地形和身边的砖头、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3、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或区域奔跑。

4、巧妙麻痹作案人。当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并采用语言反抗法,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地求饶,应当尽力保持镇定,与作案人说笑斗口,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

5、采用间接反抗法。趁作案人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血迹,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

6、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体态、发型、衣着、胡须、语言、行为等特征。

7、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报案时如能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抓获作案人。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

9、抢劫犯罪分子抢劫的对象和目的是孤单、弱势的“有钱人”的钱财,要学会“钱不露白”,有重大钱财或贵重物品不要张扬,要低调。而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僻静、荒凉的路径、地点和无人的深夜或其他时间作案,要合理安排往返校园以及其他出行的路径、时间。

10、抢夺是犯罪分子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因此,乘车、走路、逛街、购物、餐饮、娱乐活动等除了“钱不露白”外,要警醒、小心,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一、防火知识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之一,发生在校园生活中的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学生应该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知识,以备不测。

1.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哪些

火源一般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直接火源有:(1)明火、灯火,如火柴、打火机火焰,香烟点火,烧红的电热丝等;(2)电火花;(3)雷电火等。间接火源有:(1)加热起火;(2)本身自燃起火等。这些火源,同学们在学习生活、试验中都可能接触到,只有认识和掌握它的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认真对待,一般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2.如何预防火灾发生 (1)注意用电安全,不违章用电,不乱拉电线、使用禁用电器。若发现火灾隐患,每个同学都有责任向学校报告。

(2)不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用具。

(3)不在教室、宿舍以及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烟头、火种。

(4)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在宿舍擅自使用煤炉、液化炉、酒精炉等灶具。

(6)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7)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焚烧垃圾。

(8)遇火灾险情,先关闭房内电源,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可视火情拨“119”报警。

3.怎样打火警电话 全国统一规范使用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拨打火警电话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沉着镇定。在任何电话上都可直接拨打。

(2)在听到对方报“消防队”时,要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和单位,并尽可能讲清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

(3)要注意对方的提问,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可立即派人在门口和消防车必经之处等候,引导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

4.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关闭电源,可燃气、液体管道阀门;拆除与燃烧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此方法不宜用于电器失火。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如1211)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5.火灾逃生自救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拴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二、防盗知识

预防和打击校园盗窃是每个在校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防盗意识,了解校园内盗窃犯罪的基本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的基本常识,是做好防盗、保证安全的基础。 1.常见的几种盗窃方式

(1)顺手牵羊: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备将放在桌上、床上、走廊、阳台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

(2)乘虚而入: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入室行窃。

(3)窗外钓鱼:作案人用竹竿等工具在窗外将室内他人的衣服物品钩走。

(4)翻窗入室:作案人翻越没有牢固防范设施的窗户、气窗等入室行窃。

(5)撬门扭锁:指作案分子使用各种工具撬开门锁而入室行窃。

2.防盗的基本方法

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教室和学生宿舍的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和同学的财物。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饭卡要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

(5)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学生应该文明礼貌、热情好客,但决不能

只讲义气,不讲原则、纪律。若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就等于引狼入室而将后悔莫及。

(6)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测张望,要加以询问,这些人往往会露出狐狸尾巴,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7)晚上睡眠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当发现有人盗窃时,立即向同学发出警告,共同制服盗窃者或将其赶走。

(8)假期不在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室内。 3.存折、信用卡防盗

(1)使用存折、信用卡时,一定要加密,密码应选择容易记忆且不易破密的数字,不要选用出生日期、学号、电话号码作为密码。

(2)取款时,有礼貌地请别人距离自己在一米以外。

(3)当有人知道你的密码时,请及时修改密码。

(4)不要将存折、信用卡与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一起保管,以防被盗后冒领。

(5)发现存折、信用卡丢失,应立即到所在银行挂失。

三、防滋扰知识

滋扰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对学生无端挑衅、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中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尽力预防和制止外部滋扰,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

1.中学生受外部滋扰的常见形式 (1)不法分子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在学生进行交往,如发生矛盾或纠葛,便有目的地入校寻衅滋事、伺机报复等。

(2)有的社会不法青年,在游泳、沐浴、购物、看电影、观看比赛、甚至走路等偶然场合,与学生挑起矛盾,进而酿成冲突。

(3)有的不法青年,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处寻找机会侮辱、搔扰女生,甚至对女同学动手动脚,致使女学生受到种种伤害。

(4)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从而使围观或路过的大

学生无端遭殃。

(5)电话滋扰。有的不法青年,喜欢在师生休息时不停地拔打电话,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或者口吐污言秽语,以搅得他人不能入睡为乐。

(6)信件滋扰。少数无赖之徒,千方百计地打听异性学生的姓名,然后不停地给其写信,不是低级庸俗的谈情说爱和造谣中伤,就是莫明其妙的恐吓和威胁,甚至敲诈勒索,从而造成被害人在精神上非常痛苦。 2.中学生应当怎样对待外部滋扰

寻衅滋事是典型的流氓活动。在校园内遇有此类事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提高警惕,做好准备,正确看待,慎重处置。面对流氓滋扰,千万不要惊慌而要正确镇定对待。要问清缘由、弄清是非,既不畏慎退缩、避而远之,也不随便动手,一味蛮干,而应晓之以理,妥善处置。

(2)充分依靠组织和集体的力量,积极干预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流氓滋扰事件,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一旦出现公开侮辱、殴打自己的同学等类恶性事件,要敢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积极地加以揭露和制止。

(3)注意策略,讲究效果,避免纠缠,防止事态扩大。在许多场合,滋事者愚昧而盲目、固执而无赖,有时仅有挑逗性的言语和动作,叫人可气可恼而又抓不到有效证据。因此,一定要冷静,注意讲究策略和方法,正面对其劝告,不要与其纠缠,及时脱离现场,避免受到伤害。

(4)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人和保护自己。面对流氓滋扰事件,既要坚持以说理为主,不要轻易动手,同时又要注意留心观察、掌握证据。

四、防诈骗知识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分子利用学生单纯、善良及某些学生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学校内行骗,给被骗同学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现就骗子常用的几种行骗手段介绍于后,希望广大同学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1)假冒学生,骗取银行卡。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要马上返校,但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其汇款等手法,目

的是借机窃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2.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和出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

五、防抢劫知识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且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等恶性案件,比盗窃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

1.案发时要尽力反抗。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发动进

攻,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心理和能力。

2.与作案人尽量纠缠。可利用有利地形和利用身边的砖头、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3.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或区域奔跑。

4.巧妙麻痹作案人。当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并采用语言反抗法,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地求饶,应当尽力保持镇定,与作案人说笑斗口,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

5.采用间接反抗法。趁作案人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血迹,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

6.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体态、发型、衣着、胡须、语言、行为等特征。

7.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报案时如能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抓获作案人。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

六、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知识 为了保障中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学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作为学生自身也要提高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身体健康。因此,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请大家注重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

1.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防病抗病的能力。

2.坚持每天清扫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整洁;保持宿舍通风换气。

3.养成勤换衣、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严格遵守公寓住宿管理制度,不安排外来人员住宿,防止传染性疾病传入。

5.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校医院、所在院系及学生工作处。

6.不宜在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及时送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院系和学生工作处。

七、节假日安全知识

节假日,有不少同学回家、旅游、购物、联系就业单位或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请广大同学务必注意安全。

1.节假日期间不宜进行长途旅游,更不能私自组团旅游,不能单独外出远行,若外出要向家长说明情况。

2.外出时不要和陌生人交往,不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3.晚上外出不要到偏僻、无人或陌生的地方。

4.旅行中遵守旅行路线,不到生、险的地方。

5.集体外出时要集体活动或结伴而行,不脱离集体单独行动。

6.如发生脱离集体迷路走失或处于危险时,想办法在适当的时机发出或制造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7.外出应遵守各种交通法规。 8.假期(尤其是暑假)不要私自到水库或池塘洗澡、游泳。

9.多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不酗酒、赌博,不存放、浏览不健康物品。

八、交通安全知识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

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2.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3)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5)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3.乘坐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是人们外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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