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为推动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示范引路,以点促面、全面提升”的原则,严格评比程序和标准,坚持评比活动与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和指导,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全区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食药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及名额分配数,通过开展评比活动,在全区各类餐馆中推出6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使我区餐饮服务业学有标兵,赶有目标以此次评比活动为载体,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
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评审委员会:
主 任:郭 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张 军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
肖占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丛 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白树生春光乡教场村党支部书记
解静玄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王贵旭区重型链条厂厂长
李延诗原区装潢印刷总厂党委书记
胡泰安原区体改办主任
郭剑锋原区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
史玉荣原区政协联络科科长
路晓明张家口晚报宣化办事处主任
任海霞区广播台党支部书记
评审委员会下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评比活动的日常工作。
主 任:丛 巍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黄 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成 员: 王瑾霞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一科副科长聂桂梅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二科副科长郭永忠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
冯丽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四、评比范围和评比标准
(一)评比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大型餐馆。
(二)评比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要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证照齐全、环境卫生、设备完善、操作规范、就餐安全的标准;应当诚信守法经营,树立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落实到位,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并熟悉、掌握和应用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信誉好、投诉率低,连续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
五、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为确保评比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按照企业申请、评审推荐、区级评定的方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评促管、正确导向的原则。此次评比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动员发动阶段。充分利用会议和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给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指导服务。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以“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为契机,积级参与,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基础条件好、管理先进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争当“百家示范店”,对达不到评比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整改步伐。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家家参与评选、户户争做模范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申请、推荐阶段。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评比标准,搞好自评,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参评申请,按照评分标准以打分形式,全面细致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现状,严格认真的查看功能分区布局、硬件设施配备及运行管理情况,并对原料进货、贮存和运输、生产过程、卫生管理等方面严格评审。依据评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名额分配数,将优秀单位向评比活动办公室推荐。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评审阶段。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评比办公室,对候选餐馆,按照评比标准,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四阶段(7月1日至7月6日):公示阶段。对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的6家餐馆,分别在公共场所、各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第五阶段(7月7日至7月15日):总结表彰阶段。对评审出的6家餐馆,经市局评审委员会审定,由市局授予“百家示范店”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评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活动是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要以这次评比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体制,切实把评比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严格评审,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的标准进行推荐遴选和考核评审,积极创新评比活动的方式方法,把握好评比活动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确保“百家示范店”评比活动公平、公正、客观、有序开展。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强日常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
评比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整体提高。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和设立评比活动宣传栏、消费者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宣传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通过评比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切实发挥餐饮示范店的模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