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1、消毒供应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掌握所购置的灭菌器说明书,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的人流、物流通畅,流程应符合卫生学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保证所供应的灭菌器材及敷料无菌。
2、例行供应的器材及敷料,应提前准备妥善,及时供应。
3、各种器材均应按性质分类,常规处理、包装、灭菌和保管。并建立“回收、发出物品登记制度”。
4、用过的器械等物,应先经手术室初步清洁处理,再交还供应室。传染病患者用过的物品,应由手术室消毒处理后送供应室洗涤、处理、包装、灭菌。
5、每次应用灭菌器前应检查安全阀门、气压表等重要部件,发现问题随时检修;每次高压消毒时,敷料中心和外表应放置灭菌效果检测化学指示带。
6、各种灭菌的物品,放置达2周(夏季1周),虽然未使用,亦须重新处理并灭菌。已用过的物品不能包成原来式样,以免与未用过的灭菌物品互相混淆。
7、无菌物品存放室专放已灭菌的各种器械、敷料和诊疗包,不得放置任何未消毒物品。无菌物品存放室内应每日进行一次常规空气消毒。
8、经常作好各种器械的检查、保管、登记工作,每月大清点一次及请领补充一次。
9、各工作间应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应确保消毒效果。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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