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医院供应室2011-1修订
供应室工作制度
1.在护理部领导下负责全院器械、敷料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供应。
2.负责临床各科室、教学、科研用物的消毒灭菌工作。
3.根据各科需要,发给一定基数的灭菌物品,按时下收下送。
4.各类器材的洗涤、包装和消毒,应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执行,遵
守操作规程;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5.所有包布,必须清洁无损,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种治疗包包装完整,标明名称、灭菌日期、
有效日期并签名。凡是布类包装灭菌物品超过7天、纸塑包装物品超过三个月、低温灭菌超过六个月,须重新按程序处理,然后进行灭菌。
7.做好物品管理工作,对所有物品、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并建立
帐目,定期清点,坚持修旧利废。
8.每月定期进行5项质量监测:灭菌器生物培养【每周进行】、无菌
物品无菌试验、物体表面细菌培养、工作人员手细菌培养、无菌区及清洁区空气细菌培养(高水平消毒物品细菌培养每季进行)。要求监测达标,并记录在案。
9.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库使用前要求厂家提供“三证”(产品合格
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10.科内每季下临床科室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11.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沟通,建立临床反馈意见登记本,对问题及
时处理。
《供应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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