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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5: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度冬季征兵在校大学生入伍相关说明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1年10月—12月开展冬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

本人自愿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男生年满17至22周岁;在校女大学生17至20岁。女在校大学生登陆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程序,在校生由所在学院对其政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学校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除政治条件兵外,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体格检查,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是: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低于15%;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15%。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无传染病、无艾滋病、无慢性病、无吸毒史和无精神性疾病等。

三、优抚政策

1.学费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家庭优待金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其家庭 优待金。

3.就业安置

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4.升学、考研等相关政策

本科学生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退役后的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退役大学生回到原所在高校复学,如学生有调专业意愿,符合条件者,学校优先予以调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报名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初审后,将本院学生报名材料于10月31日17:00前统一报送学生事务处;

2.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联系人:王化坤

4.咨询电话: 3400985

在校大学生征兵通知

冬季征兵在校大学生

在校大学生征兵流程(全文)

学院征兵大学生在校证明

今冬征兵不再征集在校大学生 女兵面向社会征集

今冬征兵出台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参军学费有补偿

在校证明的说明

在校表现情况说明

在校大学生证明

在校大学生自我鉴定

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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