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菜篮子建设民生工程
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0]110号)精神,2011年全市将新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化蔬菜基地,为切实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核心,以构建“菜篮子”供应系统为目标,培育和建设标准化规模化无公害蔬菜基地,满足城乡居民对无公害蔬菜的需求,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同时示范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建设目标
新建标准化规模化蔬菜基地2000亩。通过完善道路、排水沟渠及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成标准化生产农田。同时引导菜农添置更新栽培设施(钢管大棚、连栋温室、微滴灌等),提升生产档次,生产优质、高效、安全的无公害蔬菜,丰富市场供应,增加菜农收入。
三、实施地点与面积
考虑到农民种菜习惯,交通条件及生产环境等因素,拟在铜陵县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1600亩,郊区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400亩。
四、实施内容
1、田间道路建设:
建成主干道3米宽,支干道1.0米宽,主次干道路网相连,能满足生产需要。
2、田间排水沟渠建设
清挖老主干沟渠,新建次沟渠(“U”形槽形式),做到排水沟渠相通,排水通畅。
3、供水管网建设
利用现有供水设施,新铺设PEC主管道到田间地头,保证蔬菜生长用水需要。没有稳定水源的项目区,要安排建设供水水源。
4、栽培设施建设
新建基地内钢管大棚设施栽培不低于总面积的30%,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满足生产反季节优质蔬菜需要,缓解“春淡”“伏缺”市场供应矛盾,鼓励配套建设微滴灌、喷灌设施,实行节水灌溉。
5、开展宣传培训,指导菜农应用蔬菜“三新”技术。
五、资金筹措
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按4500元/亩标准以奖代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5:5分担。新建标准钢管大棚补助由市级按每亩2500元奖励。完成任务的乡(镇)、村奖励参照2010年标准执行。
六、实施主体与主要责任
(一)实施主体
铜陵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
(二)主要责任
1、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符合《铜陵市蔬菜基地规划方案》确定的布局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基层干部积极性高的乡(镇)村组织申报,明确实施地点与规模。土地已流转到大户的地点优先安排实施。
2、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要积极做好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工作。
3、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全程跟踪,做好协调,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使之早日发挥效益。
4、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要对乡(镇)村及农户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引导菜农调整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
七、实施进度安排
1、2010年12月中下旬—2011年1月上旬,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县(区)申报。
2、2011年1月下旬—3月上旬,开展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工作与招投标工作。
3、2011年3月中旬—2011年9月下旬,各项目点按申报要求边生产边施工,完成道路、排水沟渠、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4、2011年9月上旬—11月下旬,有序引导农户更新配置先进棚室。
5、2011年11月上旬-11月下旬,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标准化规模化蔬菜基地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政府在基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县、区政府都要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县(区)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为工程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县(区)、乡(镇)村要做好基地内农户宣传发动工作及土地流转协调工作;市水利、规划部门要帮助做好基地的规划与设计工作,市农业局与市农科所要对基地建设进行跟踪服务,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应用蔬菜“三新”
技术;市财政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
(三)加强督查与监管。
县农业局、郊区农林水利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农委、市财政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并适时组织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