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敬老文明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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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是指参加创建单位,“单位或行业名称”是指组织所属涉老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市直单位或行业,应填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职务”、“负责人移动电话”中的“负责人”是:参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涉老单位是指本集体的负责人;组织所属涉老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或行业的负责人是指市直单位或行业负责“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领导,即“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3.“申报表”中的“简要事迹”主要是对照创建标准,在涉老工作、为老服务方面的简要事迹。表后应附1500至2000字的事迹材料。
4.组织所属涉老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或行业应将符合创建条件的涉老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区分为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3类,并在“推荐表”的相应栏目中分别填写推荐。某一类别没有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或没有推荐对象的,可不填写。“符合创建条件单位数量”、“参加创建活动单位数量”、“申报为敬老文明号单位数量”是指3类单位符合创建条件、参加创建活动、申报为“敬老文明号”的集体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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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敬老文明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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