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中心医院开展“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城市老龄办《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全院医护人员深入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为目的,以医疗行业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创新为老服务方式和提高医疗质量为重点,增强全社会敬老意识,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
二、领导小组
三、创建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医院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海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优待、优
1先、优惠服务老年人,认真履行优待老年人的医务。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开辟老年就医、健康咨询等绿色通道,专门设立老年人就医、挂号、收费窗口,导诊及陪检中心人员积极主动为老年人服务,帮助和解决老年人就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老年病患者出院后回访活动;开展面向空巢、高龄、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各类志愿服务,如:到敬老院为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心理指导等。
4、关心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对离退休职工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做好疾病预防。
5、积极组织参加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和报道敬老爱老助老方面的先进典型。如先进窗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创建活动时间、步骤及方法
(一)创建活动时间
创建活动从2013年5月至2013年9月。
(二)创建活动步骤和方法
1.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30日)。
医院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2.创建和实施阶段(2013年6月1日—8月31日)。 医院各科室实施创建活动方案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掀起创建活动热潮。并根据创建活动新形势、新情况,拓宽思路,采用听取建议,完善典型等做法,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创新活
动载体,扩大创建成果,营造氛围,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并规范运行,确保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开展下去。
3.总结成果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
对医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定,总结推广经验,点面结合,扩大创建成果,创新活动载体。对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窗口、先进科室向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申报推荐。
五、创建活动要求
1.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创新为老服务载体,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得实惠。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注重过程,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2.医院各科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激发群众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
3.医院各科室的工作人员要熟悉创建活动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4.各科室将开展活动情况信息,图片资料上报到医院“敬老文明
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科室创建活动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