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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会议局长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4 01:54: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求真务实 创新思维

大力推进我县民政工作向前发展

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弥勒县民政局局长

马云琏 (2011年4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州民政工作会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民政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点意见。

一、求真务实,备力拼搏,2010年各项民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救济救助扎实有效,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保障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机制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了动态管理前提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全年城市低保对象达度报告人,比去年新增490人,提标48人、取消112人,保障线由每月145元提高到165元,发放城市低保金6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达人,比去年新增490人,提标48人、取消112人,保障线由原月 元提高到 元,人均补助水平由每月 元提高到 元。共发农村低保金1030万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全面推进。2010年城市医保资助15469人,支出资金114万元;农村新农合资助11817人,支出资金23.63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6666人次,支出救助金274.85万元;城市医疗共救助2109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50.55万元。三是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救助能力显著增强。在春节期间,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慰问金34.88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慰问金50.13万元;在干旱期间,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27.98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108.62万元;四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县现有敬老院3个,五保供养人数1826人(其中分散供养1793人,集中供养33人),五保供养标准达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站共接待求助对象1862

人,对符合救助条件实施救助170人。

(二)灾害紧急处理能力增强,防灾救灾有序开展。 一是不断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建立起覆盖全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案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各类工作台帐。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需政府救助人口台帐》,做到底子清,县、乡直接掌握到每家每户的救助台帐体系,将17801户62174人全部纳入了救助台帐管理,避免在救灾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防灾救灾井然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灾区社会称定。自去年9月至今我局共收到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10万元,全部按《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作了安排,其中:

1、下拨12个乡镇抗旱饮水补助资金144万元,救助饮水困难人口4.33万人;

2、8750部队抗旱送水燃油费支出1.86万元;

3、拨县水务局解决特困群众水窖补助48万元补助241户1103人修建241个(30方/个);

4、增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2个月生活补助63.13万元救助18711人;

5、发放特困群众关爱金48万元(每户300元1183户2950人35.5万元、每户500元250户12.5万元);

6、发放特别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121万元(其中:每户100元5600户1.58万人56万元、65万元下拨乡镇根据受灾情况安排);

7、购买救济粮504.25吨167.96万元,已发放粮食191.3165吨救助21159人(县局结余大米308吨、面条59.25吨);

8、购买衣被16.05万元(其中:衣服1445套、棉被1500床),已发放衣服2253.5套救助3674人(县局结余1917套),已发放棉被2612床救助4412人(县局结余2366床)

(三)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双拥活动深入开展。春节、八一期间,对驻弥部队和全县十二个乡镇及县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优抚对象进行慰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转移支付,优待面达100%。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县现有优抚对象5934人,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经费907.5228万元,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出台了《弥勒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年为130名优抚对象进行了第二次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95000元。三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深入推进。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深入挖掘安置资源,不断拓宽安置渠道;全县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共49人 “双考”选岗安置的3人,引导自谋职业46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73万元,增发伤残3人,发放伤残补助金0.95万元,增发立功人员12人,发放补助金4.875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508万元。

(四)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一步加强。

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认真贯彻《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着力做好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工作的指导,针对我县部份村民委会基础设施薄弱,部份村民委会至今无房办公实际情况,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着力4

解决基层设施问题,改善办公条件。 全县7个社区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之达到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建共驻、责权统

一、管理有序的格局。

(五)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社团组织不断壮大,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原则,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围绕全县的主导产业和土地流转,简化手续,提供服务,规范管理全县基层社会组织。二是婚姻登记规范推进,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4224对,协议离婚784对,补领结婚登记354对,合格率达100%。三是文明殡葬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力度加大,2010年共火化遗体533具,安葬骨灰225冢,查处违规土葬事件4件。四是老龄工作取得实效,老年人的维权救助和政策补助等得到有效落实。制定下发了《弥勒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09‟150)号文件精神,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保健长寿补助机制,补助标准为:80至8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24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48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2010年共为 6845 人老年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219.71万元。

一、深入学习全省、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

全省、全州民政工作会分别于2月23日在昆明,3月 5

10日在蒙自召开,会上王厅长认真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定位。为保证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求我们积极转变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专项审查和重点督查方面。并指出要实现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从而实现民生福祉的改善和提高。一是要把民政领域内的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技术培训、标准研制等具体事务,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去做,将民政部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从那些“管不了”、“管不好”和“管起来成本很高”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作用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二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制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释放和发展种类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潜力和能量,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三是加强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从设备标准、实施标准、人员标准、服务标准及评价标准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灾民求助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社会求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地名标志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和殡葬服务标准化体系,促进民政公共服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在敛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县级同级审计评价城乡低保工作绩效的活动。50%以上的县(市)要接受县级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效益的专项审计,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定、民主评议、层级审批、社会6

公示和备案等操作程序,细化分类施保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加大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的推进力度。要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领导分片包干督查、重点工作倒逼制等手段,加大力度,确保相关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李成武局长指出,为保证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专项审查和重点督查方面。一是农村低保再扩面,抓住省解决农村低保内地县保障覆盖面不足问题的契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不少于3万人;二是根据省里今年将出台《云南省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三是各县市都要开展同级审计评价城乡低保工作绩效的活动,州级要完成福彩公益金审计工作;四是抓住省厅扩大农村社区试点、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加大对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设城乡社区老年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等契机,加大项目争取的力度,使我州的项目建设与省厅项目支持方向实现无缝对接;五是各县市及州局有关科室务必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相关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贯彻落实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我县民政部门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将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低保

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入户调查制度,凡是新增低保对象,必须经过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二级入户调查核准。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低保政策、办事程序、审批结果三公开,对初认和审批后的低保对象先后进行2次张榜公示,让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政策,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三是注重动态管理。2011年将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批、重新调查、重新核算,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保障标准的,及时办理脱保手续,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按年动态,按季审核,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保定终生,养懒汉”等现象。四是积极筹措低保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在财政设有专户,在会计局设有专帐,坚持专户专账管理,账册账目清楚,做到按月足额发放。拔付管理上,低保金发放兑现表由民政报一式二份报财政、会计局审核,所需资金由民政局形成书面预算报告报给县政府审批,再由财政审核拨,做到拔付手续齐备。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使医疗救助更有针对性,全县设置了多种救助形式,使其相互之间既有合作又有分工,形成制度的合力。一是搞好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资助城乡低保、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资助参合参保率达100%。二是抓好门诊医疗救助。由于民政救助对象都是社8

会困难群体,得病往往是住不起医院,都是挺着、拖着等情况,实行了门诊救助,缓解了不同对象的需求,得了小病去看门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患大病的可能性。三是抓好住院救助。患疾病的低保户,除享受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可报销部分、医院减免以及社会捐助后,仍然有困难的,按比例或一定数额给予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政策措施,发挥救助效能,在确保把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将低保边缘重病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三)项目建设。县民政局将紧扣“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抓住省、州扩大农村社区试点、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加大对居家养老及社区养老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设城乡社区老年服务等契机,建设好中心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坚持解放思想,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对2011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和科学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以保

障和服务民生为根本。把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基本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作为重要的着力点,有序推进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基本要求,在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组织发展、养老服务、新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促进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基层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关于今年的民政工作安排,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突出抓好生产救灾工作。针对我县是灾害频繁的县份,注重灾害的防治和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执行《弥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弥政发[2006]53号)及《弥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弥政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今年我们仍然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要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不可掉以轻心。要建立健全救灾减灾组织协调机构,强化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职能,保障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强化灾害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0

不断提高协同应对灾害的能力。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进救灾捐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妥善安排好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安全有效。

二要突出抓好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城县化进程的加快、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工作领域日益广阔。各县县区要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要深入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活动,提高居民自治功能。要继续加强城县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引导鼓励公安、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社区,满足群众的各项需求。要关心爱护社区干部,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继续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城乡社区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要着力做好老龄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处理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协调解决老年人反映的涉老纠纷。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浓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

障条例》,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09〕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弥勒实际,制定下发了《弥勒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09〕150)号文件精神,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保健长寿补助机制,积极推动了我县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要稳步发展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一是不断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在加大对《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宣传的同时,注重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学习,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等到明显的提高。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弥勒县殡葬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分步实行公墓集中安葬和遗体火化,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阳光殡葬”活动相结合,完善对低保户、困难户、外来务工贫困户等减免措施,塑造殡葬行业良好形象,推动了丧葬文明的进程。三是积极做好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严格审批手续。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审批,坚持实地查看,认真审核,凡是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抓好登记质量,确12

保新成立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合法性,促进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三、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政工作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政”,是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扩大社会的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扎实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民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加以解决。要加大投入,保证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对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抚恤补助以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落实。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民政工作“线长、面宽、量大”,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

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更多的关心、支持。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广泛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良好局面。在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的前提下,各级民政部门要敢于为弱势群体争利益,善于为弱势群众办好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全县民政干部要提高工作热情、增强爱岗敬业的责任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理念,找准重点,突破难点,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确保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民政部门得到切实落实。要深入实际,扑下身子,埋头苦干,以昂扬的锐气、优良的作风、过硬的素质、创新的精神、奉献的品德,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县委、县政府寄于厚望,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用爱心和责任心诠释民政工作的内涵,不断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弥勒,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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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会议的讲话

民政工作会议讲话(全文)

市长民政工作会议讲话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讲话

副市长民政工作会议讲话

农村工作会议局长讲话

经济工作会议局长讲话

政法工作会议局长讲话

安监局局长工作会议讲话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讲话摘要

民政工作会议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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