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流程
2012-01-16
第一步:由本人到落户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非转农”报告。
2.毕业(肄业、结业)证书;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父母、配偶、子女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育状况证明。
3.本人户口从原籍迁出时户口性质相关凭证(包括迁移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等);
4.领取并填写《东阳市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和《东阳市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有关事项告知书》。也可以从东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网址:http:///)或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或东阳人才网(网址:http:///)下载(要求用A4纸)
5、由本人到原籍(迁入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镇乡、街道调查核实后审核签署意见。
第二步:由镇乡、街道受理后将申请人送交的“非转农”申请表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分期分批统一送市公安局一楼东侧单独设立的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证窗口。
1)由公安局一楼东侧单独设立的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证窗口复核相关材料后分期分批统一将受理汇总名单送市建设部门及市民政部门核查城镇居民房改政策享受情况及应征入伍大中专院校毕业退伍后安置情况。
2)由公安局一楼东侧单独设立的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证窗口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分期分批统一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1.开具毕业后的就业情况证明(要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对象无个人人事档案的,须提供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户口曾在本市外落户的,到户口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开具就业情况证明。
第三步:由公安局一楼东侧单独设立的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证窗口定期将材料送交迁入地派出所
1.辖区民警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2.符合落户条件的,拟办理“非转农”的,定期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迁入村、乡镇(街道)公示7日。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辖区派出所出具东阳市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回农村落户公示情况证明,并在《申请表》上的“社区民警意见”栏签署调查意见。
4.派出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第四步:派出所负责将签署审核意见后的材料报送到公安局一楼东侧单独设立的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证窗口
1.办证中心领导对以上材料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2.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到落户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非转农”手续。
东阳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兰溪市特定时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过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