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和发展新时期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核心,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科学确定标准,将党员按照考核和评议的结果,确定为五个星级,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在不同岗位上争先创优,使党员真正成为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先锋模范和中坚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细化标准,便于操作。3注重公认,务求实效
三、考核标准
1、党性锻炼好
①党性观念强、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②带头执行党章规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村里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③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决议,在各项工作中能够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④按时足额交纳党费。⑤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流动党员,要认真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按时向村党支部汇报思想状况和开展活动的情况。
2、发挥作用好
①积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带头贯彻落实。②充分行使党员权利,围绕党务、村务、财务的村级重大事项,积极向村党支部提合理化建议。③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完成村党支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④带头维护群众利益。⑤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3、致富能力好
①带头科技致富,有1-2个致富项目。②有劳动能力的党员,家庭收入位居本村上游。③带头学习和掌握农村实用技术,实施科学种植和养殖。④积极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或资金、技术,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4、群众反映好
①能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②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遵守计生政策。③尊老爱幼,家庭邻里和睦,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④带头遵守村规民约。⑤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自身形象好
①带头移风易俗,在婚丧嫁娶等方面倡导文明新风。②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③不参加国家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邪教组织。④不组织、参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无理闹事活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人当年的评星定级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3、参与、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缠访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取保候审的。
四、评定程序
1、党员互评。召开党员大会对本年度参加星级评定的党员进行互相测评。
2、群众测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评定。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对每一名党员的综合评价。
4、评定星级。星级评定分为: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二星级党员、一星级党员。
5、广泛公示。星级评定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6、上级审核。经乡党委审核后,由村党支部将党员星级评定情况张榜公布。
7、日常管理。聘请星级评定监督员,对全村党员服务承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