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从1998年启动到现在,国家对天保工程的资金投入在不断加大,林业局在实施天保工程中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在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做好森工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总之,我局天保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已收到了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的良好效果。
一、取得的成绩
1、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资金使用逐步规范。林业局认真组织落实将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并逐步建立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及资金安全责任追究等制度。成立了财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天保工程资金。林业局通过每年组织对天保工程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使天保工程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
2、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基本得到落实。
3、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天保工程木材产量调减的目标。
4、企业富余职工安置任务总体完成。
5、促进了森工企业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提高、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6、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做法
1、我局做为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切实高度重视天保财政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办法以及省财政天保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天保财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认真做好天保财政资金集中核算报帐制,完善核算体系,理顺管理程序,配备了一名副科长主抓天保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资金稽核。合理使用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科学安排管护费用,及时足额地将森林管护资金发放到管护者手中。
2、我局针对本单位管理实际,在国家和省有关办法的基础上,研究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完善内部管理核算程序,规范凭证的传送程序、格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审查,尤其是原始凭证合法完整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超规定范围支出的要坚决予以拒绝。要严格实行定员定额和预决算制度,对每年资金总体安排,及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项目的安排,重大事项的的决策,都要经过局长、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资金的全过程管理都是由纪委牵头贯彻始终。我局继续推行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公示制,定期公示天保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管理监督作用。
三、我局加强天保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资金使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注重加强对天保财政资金检查监督工作,每年组织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对基层单位的天保财政资金进行林业局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按有关权限处理。 1.3.3后备资源培育投入不足
天保二期对培育后备资源的投入为:人工造林300元/亩、补植补造200元/亩、改造培育200元/亩。但实际生产作业所需的成本费用要远远高于实际投入的成本费用。下面就人工造林、补植补造、改造培育等成本费用进行测算:
一、人工造林
①林地清理80元/亩;②整地176元/亩;③苗木费71.5元/亩;④植苗40元/亩;⑤幼林抚育170元/亩(三年5次);⑥管护费5元/亩;⑦病虫害防治3元/亩;共计545.5元/亩。
二、补植补造
①林地清理80元/亩;②整地60元/亩;③苗木费36元/亩;④植苗20元/亩;⑤幼林抚育170元/亩(三年5次);共计366元/亩。
三、改造培育
①采集80元/亩;②林地清理80元/亩;③整地90元/亩;④苗木费40元/亩;⑤植苗45元/亩;幼林抚育170元/亩(三年5次);⑦管护费5元/亩;⑦病虫害防治3元/亩;共计513元/亩。
综上所述,天保二期对后备资源培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林区后备资源的培育进度和培育质量。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林区后备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快林区资源的培育进度,提高林区后备资源的培育质量。